绵阳南山中学中考成绩没有填报志愿超过南山线可以去南山吗?
附件绵阳招聘政策
2015绵阳市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考改革,做好我市2015中考、中考工作,特制定《绵阳市2015中考、中考实施办法》。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我市2012年级应届初中毕业生,绵阳市2012年级农民工、商人子女,我市2012年级。不超过17周岁(1998年9月1后出生)。
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为: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和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进城农民工及其子女、退役士兵;在职员工。
4.以下对象不能报考:
(1)今年不毕业的初中生;
(2)因违纪、舞弊被取消考试资格,尚在处罚期内的;
(三)因触犯刑律受过刑罚处罚的罪犯;
(4)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者。
第三,注册
(一)入学考试报名
1,今年中考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和签单相结合的方式确认志愿是否已填报。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加密保护。除本人使用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2.各园区、科学城、市直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县市组织报名和考试。
(1)凡在初中就读的2012年级学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希望就读普通高中和五年制职业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高中入学考试(只允许三年制职校志愿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关报名手续。考试类别为“1”。自愿报读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且不自愿选择参加统考且无升学愿望的考生不参加升学考试,考试类别为“2”。
(2)有意愿就读五年制高职院校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选择“五年制高职院校意愿”和“是”选项,作为今后填报五年制高职院校志愿的依据。未选“是”的考生,不填报五年制高职志愿资格。
希望选择五年制高职院校的考生必须在5月4日前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否则按五年制高职院校希望填写的无效。
(3)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2012年级学生,可在学校、家中或任何有互联网接入的地方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报名和志愿填报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至2012: 00年5月2日中午,过期不再补报。
(4)从省外、市外返校的绵阳初中学生,需出示户口簿、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审核学生的户籍、原学校信息等材料并保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准备一个临时学生证号(临时学生证号准备规则:' l 510700 '+年份[4位]+县代码[2位]+88+序号[4位]),填写《归国留学生及外市(省)社会考生报名资格确认表》(附表2)并盖章。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社会考生,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股(教学股)和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审核学生的户籍信息,并保留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为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准备一个临时学生证号(临时学生证号编制规则:' l 510700 '+年份[4位]+县代码[2位]+99+序号[4位]),填写《绵阳市中考报名资格确认表》并盖章。
以上两类考生持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报名资格确认表,到本县招录基本信息,采集照片,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报名和志愿填报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至5月12日。
3.考生网上报名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按照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信息填写,并与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学籍与户口本信息如有不一致,学校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更正相关学籍信息,并汇总学生户籍证明,填写学籍信息更正表,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单位审核盖章。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学生信息更正后,学生可以再次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县市招生办和学校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1)每个学校都认真审查自己学生的网报。因特殊原因未报名的学生,经学生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标记为无效。
(2)学校打印学生申请信息确认表,学生认真审核后签字。
(3)学校将经县教体局审核的《学生注册信息确认表》和《学生注册信息更正表》报县招生办。
(4)有意愿就读五年制高职院校的考生,对照户口本复印件逐一核对基本信息。如果信息不一致,必须以户口本为准。
(5)学校完成学生网报信息审核后,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生成规则见表3)。
(6)各县市区招办将学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学生报名信息更正表、从省(市)外返回的绵阳籍学生和社会考生相关审核资料收集归档备查,保存三年以上。
5.全市2012年级学生照片信息由学校收集,于5月10前上报县招生办;绵阳考生和从外省(市)返回的社会考生的照片由户籍所在地县市收集。采集的照片文件全部命名为国家电网学籍系统的19位学号。
6.各县市区招生办要在5月15前完成学生报名信息和照片信息的审核工作。审核无误后,向市教体局申报基础教育,并备份报名资料。
7.市招生办根据市教体局基础教育处提供的报名数据统一生成考生的准考证号,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印制发放准考证。
8.绵阳初中毕业生的学籍编号是唯一的学籍编号,有严格的作文规则。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得另立标准或弄虚作假。学生学籍编号的审核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负责。
(二)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专业)报名。
初中生、毕业生、小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其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按照2015《四川省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四、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五年制高职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3日至6月27日。
2.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科技城范围内的四川省一、二级示范高中有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志愿。县市区普通高中只有指令性计划志愿。
五所民办高中(绵阳外国语学校、南山中学双语学校、陈侗国际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南山中学实验学校)在指导计划上是志愿的,学费减免政策由学校自行制定。
指导志愿就是选学校。学生填报指导志愿的,同批次、同阶段强制志愿和指导志愿必须一致。
3.享受四川省一、二级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定向分配的学生,必须填报定向学校指令性计划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定向分配指标。
4.五年制高职院校,教师有两个学校志愿,非教师有两个学校志愿。如果考生已被普通高中录取,他/她必须向县市区书面申请放弃就读普通高中的资格,然后才能参加五年制高职院校。
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有一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下有两个专业志愿。
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三年制中职学校(如警察、食品、卫生、旅游学校)对考生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考生只能报考自己身体条件允许的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三年制中职学校及代码见附表4、5)。
5.考试类别为“1”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所有类别或批次的学校志愿,考试类别为“2”的考生只能填报三年制职校志愿。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和相关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充分尊重考生择校权利。考生和家长自己决定自己的意愿,任何人都无法改变或限制。市教体局将对限制考生志愿填报、实施生源封锁的县、市、学校及相关人员进行严厉查处。
八、体检和面试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不进行体检和面试。
2.五年制高职高专和三年制中职学校不单独组织体检。学生入学后,学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省卫生厅《四川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川招委[2000]57号)执行。
3.相关学校因专业需要进行面试的,按学校通知执行。需要面试的学校应提前与市招生办联系,安排好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并负责处理面试工作遗留问题。面试结果要向考生公布,面试合格名单要在录取工作开始前10天报送市招考,做好录取准备工作。
九、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备案
1、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职录取的考生纸质档案主要由考生登记表和志愿表组成,档案由各县市招办建立(市招办提供打印手续)。新生纸质档案由考生凭加盖省招办或市州招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领取,新生报到时交学校有关部门。
学校自主招生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自行建立,建立办法按《关于做好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后期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2003〕48号)要求办理。
2、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应严格按照《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于5月20日前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以电子文档(Excel格式)形式报市教育体育局。
X.准许进入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教体局基础教育处和市招生办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实施。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1)录取分数线。
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领导小组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填报和学生成绩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其中,科技城范围内的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和四川省一、二类示范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指导性计划控制分数线由市统一划定,县市区普通高中指导性计划控制分数线由县市区确定。
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考委拟定,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向社会公布。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上级要求不得低于总分的50%。
(2)录取批次
录取工作分五批进行。
第一批:四川省一流示范普通高中及相关高中;
第一阶段:绵阳中学、南山中学。
第二阶段:北川中学钟勉班。
第三阶段:绵阳外国语学校、南山中学双语学校、陈侗国际学校、南山中学实验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第四阶段:三台中学、江油中学、科学城一中、安县中学。
第二批:四川省二类示范普通高中(含北川中学、平武中学);
第一阶段:实验高中,绵阳一中,普明中学。
第二阶段:江油一中、芦溪中学、三台一中、盐亭中学、梓潼中学、北川中学、平武中学。
第三批:其他普通高中。
第四批:面向全市的五年制高职院校。
第五批:面向全市招生的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3)准入原则
1,科技城范围内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志愿和省级示范普通高中指导性计划志愿,全市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县市区普通高中指导性计划录取工作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进行。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绵体发[2065 438+02]108号)文件执行。只有综合素质评价B级及以上才能参加四川省一、二类示范普通高中的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C级及以上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D的学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录取未参加初中毕业考试的学生,各校不得以市外招生或指令性计划形式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五年制高职院校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录取。填报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生,由招生学校按规定录取、注册;招生学校自主招生的三年制中职生,须在市招生办备案。
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在学校报名时,考生须提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同底版照片三张;提交初中或高中学历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提交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考官须在上述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上签字,学校签字盖章,并承担报名资格审查责任(在职职工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
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自主招生数据库结构建立考生基本信息库,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招生办备案。未采集考生身份证号的中职招生学校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4)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后仍坚持的;
2、扰乱社会秩序、走私、贪污盗窃或有其他犯罪行为的。
(6)录取通知书
高中生录取通知书由绵阳大学附中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递送或寄给考生,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寄出。
十一、规定了入学奖励照顾政策
(一)普通高中入学奖励照顾政策:
1.奖励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其中,国家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加60分,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加40分,市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加20分。
2.享受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均衡分配的学生,在分配学校强制录取分数线下,按10分录取;享受省二级示范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均衡分配的学生,按分配学校强制录取分数线加20分录取。
3.军人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的优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军人子女教育优惠的考生,由市教体局基础教育处审核合格。
(二)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照顾政策:
五年来,高职教育加分政策有较大调整,我市高职教育具体加分项目待省教育考试院政策明确后另行下发。
考生加分项目(即特色分)由县市区招生办审核,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特色子库结构,建立符合五年制高职院校加分条件的考生特色子库,并于5月25日前报市招生办。
(3)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奖励照顾政策实施办法
1.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有市州级以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证件原件。
2.符合政策照顾的考生,由市县招办公示,报省考试院备案。未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特别突出的,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可由学校提供档案备案。
十二、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绵阳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绵教体局[2065 438+05]85号)执行。
免试生和特长生的招生办法按市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十三、高中学籍注册
1.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凭绵阳大学附中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进行网上报名。低于本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报名普通高中(文体生除外)。
2.学生就读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中职班,按相关政策进行学籍注册登记。
十四、加强领导,严格招生考试管理,规范招生行为。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由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中考考生多,考生年龄小,考点分散,考试组织管理难度大。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要高度重视考点设置、试卷安全保密、考生住宿卫生、交通安全、供电供水、监考人员培训、考试纪律教育等工作,落实责任。
2、明确责任,严禁违纪舞弊。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招生、教育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招生、考试工作。认真执行招生考试政策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明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敢于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的人,要给予大力支持和表扬。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考试、评卷、录取等环节发生的违纪舞弊事件,除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外,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责任人,追究当事人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还要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
3.依法治教,规范初中办学行为。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执行《中
4.加强管理,规范高中生招生行为。
各县市要按规定向初三学生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市教体局将派出督查组进行督导。
加强招生学校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办做好宣传工作,统一组织动员,面向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双向考核制度。严禁招生学校搞生源大战,严禁招生时去初中招生或给老师指标和任务。没有宣传,承诺或愿望。所有普通高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禁提前或变相录取新生;严禁擅自招收协议生或扩大招生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擅自招收录取分数线以下考生。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十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和绵阳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