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分数怎么算
高考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以实际参加本科目考试人数的分数为基础,将每个考生的原始分数由高到低分为A、B、C、D、E * * *五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2%。
数据扩展:
3指语文、数学、外语。这三科参加统一高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原成绩计入考生总分;
1指物理和历史。考生必须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一科,各省自行命题,原分数计入考生总分。2指:考生从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中选择两科,所选考试由各省提出,评分后的分数通过评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和考生自选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三科组成,满分750分。即所谓的“3+1+2”模式。为增加考生和院校的双向选择机会,考生志愿采取“专业(班)+学校”相结合的方式。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科原始成绩为100分,折算后满分仍为100分,起点30分。
转换时,考生各科原始成绩由高到低分为A、B、C、D、E * * *、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2%。各科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按预定比例和换算公式计算A至E级考生的原始成绩。
分别换算成100 ~ 86,85 ~ 71,70 ~ 56,55 ~ 41,40 ~ 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分数。换算基数是实际参加选考科目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