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中学家长委员会
第一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全方位思想教育体系。建立家长委员会,使之成为学校和家长之间的重要纽带。
第二条: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终身的老师。要建立家长委员会,沟通学校和家长的关系,为提高学生的各项素质,培养学生成才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坚持德育为主的原则,履行育人职责,理顺各种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二章权利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根据章程适时召开主席或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每学期召开一次例会。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可应学校邀请列席学校行政会议,家长委员会委员可应学校邀请列席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有权代表学生及其家长向学校反映对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生活、后勤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有权代表学校向学生和家长传达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教学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有权收集、整理学生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对学校领导和教师进行评价,或者对特定的人和事提出批评、表扬、奖励等建议。
第三章义务
第九条家长根据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求,承担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中的管理任务,及时反馈学生的社会表现。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维护学校声誉,承担优化外部教学环境的任务。
第十一条:在政策允许和家长(或单位)承受范围内,尽量为学校排忧解难,为改善学校环境做出贡献。
第四章组织
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由学生家长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学生毕业或转学时自动退出。
第十三条:各家长委员会由8-11名委员组成,由会员大会提名,选举产生1名主席,2名副主席。第一,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召集班级,由班主任参加。会上将选出五至八名家长作为家长会代表。家长代表将重新选举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
二、家长会的主要职能是:
1.讨论和协助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相关事宜,沟通学校与家庭、老师、学生、家长的关系。
2、协助学校开展教育规划事宜,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
3.对学校的发展和特色提出合理化建议。
4.积极为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提供课外活动基地,积极提出教育教学建议,并帮助落实。
5.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第一,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关心学校的发展,站在整体的高度,做学校的主人。
二、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影响家长和社会,使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合力。
第三,做好学校宣传,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宣传学校的好条件,教育理念,成绩。
第四,做好家庭教育,在所有家长中起到表率作用。关爱学生,正确引导学生的行为规范。经常和家长沟通,总结家教的先进方法并推广。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让家长学习必要的养育、培养、教育孩子的科学知识。
五、大力支持学校的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协调工作。在社会活动中,为学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学校、老师和学生的荣誉。
第六,家校联系,积极发挥纽带作用。家长的意见可以及时反馈给学校。如果部分家长不能理解学校的一些合理措施,要积极配合学校进行解释和说服。
七、家长委员会主任定期召开成员会议,研究讨论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八、家长委员会成员可以经常深入学校了解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工作,利用家长开放日与教师一起研究教育教学方法,通过参加学校重大活动或组织讲座等方式关心和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进行适当的评价,实施必要的监督。
九、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收集家长和群众的大量意见,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反馈社会信息,评价学校道德风尚,督促学校教职工工作和学习,保证廉洁奉公,奋发向上,提高办学效益。一.目的: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桥梁,是家长的代言人。为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使家庭和学校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做好学生教育工作,特制定家长委员会联系制度。
二、详细规则:
1.家长委员会的成员由各个班级的家长推荐。
2.家长委员会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如优秀生家长、学困生家长、在职家长、下岗家长等等。
3.在各班家长推荐的基础上,班主任、班主任和* * *商定家长委员会名单。
4.每学期召开1-2家长会,学习相关教育教学理论,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学生。
5.学校和年级可以决定在教育教学需要的时候随时召开家长会,讨论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6.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向家长宣传学校的政策和教育理念,并及时向班级和学校反馈意见和要求。
7.会议召集人是每年的家长委员会主席,负责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内通知所有成员。
8.家长委员会成员之间的联系方式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定期会议每学期1-2次,根据需要不定期电话联系。
9.家长委员会与学校沟通每期1-2次,主任提前一周通知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家长志愿者管理,规范家长志愿服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1.学生家长只有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才能参加家委会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报名的家长必须认同学校文化,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家委会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参加服务活动,不得利用志愿者团队开展任何违法活动。
2.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家长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确保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言行符合学校管理要求,在工作中维护学校形象。
3.家长和志愿者在工作时间一定要认真负责。他们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果他们有事要离岗,必须向负责人请假,找人临时顶替,确保岗位不空缺。
4.家长和志愿者在服务中应该热情、耐心、负责。要积极、热情、善意地为学生提供服务,热心帮助有困难的学生。
5.家长和志愿者应穿着体面的衣服,以确保活动和自身安全。上班时要穿标志服和志愿者证,要规范醒目,认真准确填写相关记录,不允许弄虚作假。
6.家长志愿者活动不得影响学校其他工作,不得干扰学校内部事务,不得与教学活动发生冲突。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家委会反映。
7.家长志愿者在服务中应服从学校和家委会的安排。不与委托人发生冲突,不评论委托人的学习和生活。
8.我们应该尊重客户的隐私。你不能透露当事人不适合透露的信息。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者将承担相应责任。热情友好地为学生提供服务,热心帮助有困难的学生。
9.志愿者不能利用志愿服务活动谋取私利。不在学校推销产品,不与服务对象进行金钱和物资交易,不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谋取与服务无关的个人利益,不向服务对象提出任何宗教建议或其他与服务活动无关的事情。中信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领导,全校家长代表参加,发挥社会、家庭、学校教育功能的组织。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和谐发展。为了充分发挥我们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特制定以下例会制度:
1.根据学校制定的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工作例会。(每学年两到三次)
2.家长委员会定期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报学校近期的主要工作,就一些将关系到学生的举措听取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成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年级、班级或部分学生的家长会。
4.家长委员会成员应该是学校和学生家长之间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并能随时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设和要求。
5.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秘书长一人,均由学生家长代表。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调整一次。
一、指导思想
1.家长委员会和家长代表参与督导评估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2.家长委员会和家长代表参与督导评估,体现了家长对学校的知情权、评论权和监督权,是践行公信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家长委员会和家长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3.家长委员会和家长代表参与督导评估能更直接地反映学校工作,委托人对学校办学及相关工作的评价意见有利于教育评价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监督评价的内容
1.办学思路:科学恰当的办学目标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依法办学,落实教育政策的规范化(包括规范收费、课程设置、班级安排、学生作业负担等。)
2.办学条件:如教育设施、领导班子、师资力量等。
3.教育过程:如学校实施教育教学的过程和方法。
4.教育效果:如学校培养目标的达成和教育教学质量。
5.学生参与课程改革与教师教学方法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6.校风、学风评价,师德、作风、素质评价。
7.对学校领导的工作作风、管理水平和管理业绩的评价。
8、学生全面发展和人格特质培养的评价,以及优生优育的推荐。
三、监督评价的操作方法
1.督导评估的主要形式是问卷调查和家长代表会。
2、督导评估应结合学校开展督导自评、年度考核、年度评估、教学开放日活动、校长述职等评估活动。
3、所有家长不要参加过多的评比活动,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两次。
4、督导评估代实施督导、评估活动由学校行政和校家委会共同组织,以校家委会为运作主体。
四、监督评价结果的运用
1,督导评估代实施督导、评估活动由学校行政反馈,用于改进学校教育教学。
2.督导评价代表对学校领导的评价结果纳入学校领导年度考核;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结果可纳入学校对教师的考核。一.目的: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桥梁,是家长的代言人。为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使家庭和学校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做好学生教育工作,特制定家长委员会联系制度。
二、详细规则:
1.家长委员会的成员由各个班级的家长推荐。
2.家长委员会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如优秀生家长、学困生家长、在职家长、下岗家长等等。
3.在各班家长推荐的基础上,班主任、班主任和* * *商定家长委员会名单。
4.每学期召开1-2家长会,学习相关教育教学理论,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学生。
5.学校和年级可以决定在教育教学需要的时候随时召开家长会,讨论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6.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向家长宣传学校的政策和教育理念,并及时向班级和学校反馈意见和要求。
7.会议召集人是每年的家长委员会主席,负责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内通知所有成员。
8.家长委员会成员之间的联系方式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定期会议每学期1-2次,根据需要不定期电话联系。
9.家长委员会与学校沟通每期1-2次,主任提前一周通知学校。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中心镇大坪村黄竹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