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中文中学小学考公考(考过的前辈帮忙)
为解决罗定市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09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250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1.初中教师人数。
招聘130初中教师。各学科教师具体招聘名额:语文20,数学35,政治史8,英语25,物理15,化学6,生物5,音乐6,美术5,地理5。
小学教师人数。
招聘120小学教师。各学科教师具体招聘名额:计算机10,音乐4,美术4,体育10,英语35,其他学科57。
各科教师报考人数应达到1.5倍招聘名额以上。低于上述比例的,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1.5:1的比例调整招聘名额,本学科剩余招聘名额由教育局根据教师需求调整到其他学科。
二、招聘目标要求
候选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水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性1.60m以上,女性1.50m以上;符合广东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此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个初中老师。
1,年龄:32周岁以下(1977年7月1后出生)。
2.学历:①本科及以上学历;(2)全日制师范专科学历(含非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学历及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证书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③目前我市中小学代课教师可放宽到非师范专科学历。
3.毕业专业与申请学科相对应或相近。
第二小学老师。
1,年龄:32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我市中小学在职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1周岁(以在我市中小学连续任教年限计算),最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 7)
2.学历:①师范专科以上学历(含非师范专科学历及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育心理学培训合格证书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目前在我市中小学任教的代课教师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或非师范专科学历。
3.毕业专业与申请学科相对应或相近。
三、考试和录用方式
1.考试录用方式。
1,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组织。
2.教学能力测试对象的确定。
(1)按照各学科教师1:1.2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名额,按照笔试成绩和教龄之和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入围人员。
⑵教学能力测试最低分为满分的60%(即36分),未达到最低分的考生不予录用。
3.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满分140),加上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60),加上教学经历加分组成。
⑵教学经历加分:目前我市中小学在职代课教师(不含高校实习生)按照每任教一学期增加2分给予教学经历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在我市中小学连续任教经历为教学经历加分)。
4.招聘目标的确定。
(一)招聘考试候选人入围名单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经统一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
(2)某一学科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的,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已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3)某一学科未能填满招聘名额,剩余招聘名额由教育局根据教师需要调剂到其他学科。
5.雇用人员的安排。
受聘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本市缺编的中小学任教。
考试的具体事项。
1,笔试。
(一)考试时间:7月15日上午9: 00至11: 30。
(2)考试地点:罗定市龙州中学。
(3)考试内容:①报考初中教师和小学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英语教师的人员,根据所报考的科目进行中学阶段的学科基础知识测试;(2)报考小学其他科目,测试中小学语文和数学基础知识。
2.教学能力测试。
⑴测试时间:7月25日至27日。
⑵考试地点:罗定市龙州中学。
⑶测试方法:①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采用专业技能演示测试;②其他科目的考试方式为模拟课。
(4)测试内容:①初中教师用初中教材内容为题;(2)小学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英语教师科目的小学教材内容;③报考小学其他科目的,为小学语文或数学教材内容。
四。注册方法和说明
1.报名时间:7月4日-7月8日。
2.报名地点:罗定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注册需要信息。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心理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两张小一寸的彩色照片。
(2)非应届毕业生,本市户籍的提交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非本市户籍的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3)目前在我市中小学任教的代课教师,须提交我市中学或中心小学出具的连续从教经历证明。
4.考试费:报名需要考试费100元。
动词 (verb的缩写)就业福利
初中、小学招聘教师须与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每份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一年。就业待遇自2009年9月起,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
不及物动词雇佣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教育局可以终止教师聘用:
1,试用期内经学校、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考核不合格;
2.试用期内,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
3.受聘期间未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触犯刑律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4.聘用期间,未经市教育局同意,参加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脱产学习的;
5、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入职三年后仍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6、原未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就业后三年仍未能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七、招聘考试的组织领导
该市成立了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杨东凯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人事、编办、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招聘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考试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工作的组织以及聘用的相关业务办理。
本实施方案由罗定市教育局和人事局负责解释。
罗定市教育局罗定市人事局
200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