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曹庄管理区第一中学

目前河北大部分城市限行,唐山现在周一到周五每天限行两个号。河北省各城市的限行规定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未提及的城市,如衡水,只是未实施限行)。也请关注所在城市最新的限行通知。

石家庄

接到石家庄市政府通知后,于6月65438+10月65438+4月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周一(6月15)早7时至晚8时使用单双号(单日、双日)。石家庄交管指挥中心紧急通知:明天早上7点起,所有黄卡货车(民生保障车除外)不准进入三环路(含)以内。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大曹庄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未来四天(65438+10月14-65438+10月17),邢台市气象扩散条件将逐渐转差,对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消除不利。预计邢台市从65438+10月14开始持续重度污染。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决定,自2018年10月4日零时起,重污染天气预警由橙色(ⅱ级)升级为红色(ⅰ级),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补充说明执行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公共保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及呼吸道、心脑血管等慢性病患者应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的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值班、作业、活动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缩短室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企事业单位等。,及时打开空气净化装置。

(4)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⑤收到红色预警,日均AQI达到500时,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采取停课措施。对于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以安排学生自习;对于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以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⑥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医学指导和医疗保障。

(2)主动减少污染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空调可调高1-2℃,冬天可调低1-2℃。

(2)倡导公共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纯电动汽车出行;及时关闭发动机,减少车辆怠速运行时间。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应尽量减少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料和产品。

⑤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积极减排,可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序的生产时间。

⑥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和应急强制响应措施的实际情况,采取下班、非高峰通勤、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严格执行《邢台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17-2018)和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②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和喷射混凝土护坡。

③对环城国道、省道干线和出城口高速公路洒水3次,每天清扫慢车道2次。在常规作业的基础上,城市道路清扫频次增加5倍以上,如机扫、湿扫等。

(4)干洗行业封闭(溶剂冷却循环设施除外)。

⑤施工现场增加洒水抑尘措施,在常规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洒水次数4次以上。

6.采矿、矿石破碎企业(设施)、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停止运输和生产。

⑦除应急救援外,停止所有建筑工地和施工现场作业(电器安装、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⑧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覆盖。

⑨市、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⑩机动车限行措施。除纯电动汽车、城市运行保障车、执行任务专用车辆外,主城区(兴洲大道、祥和街、东华路、滨江路及周边)禁止载货汽车(办理通行证除外)、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

除部队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车、残疾人专用车、校车、银行运钞车等军队、警察、环保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稽查救援、民生保障、环卫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外,本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单日通行)限制区域为兴洲大道、祥和大道、东华路和滨江路封闭区域(含限行时间为7:00-21: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增加公共交通运力,降低公交票价。使用柴油作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2005年6月5438+2月31之前登记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3公里范围内,非道路工程机械和以柴油为燃料的车辆停止使用,大型货运柴油车绕行城市最外环。

钢铁、焦化、电力、玻璃、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车企,制定错峰运输“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停止机动车运输原材料及产品。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除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全部停产。

部分重点企业采取临时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和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各项措施。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65438+10月13

沧州

根据沧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要求,沧州市自2018 12起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第一,禁止时间限制

2018 1.02每天7:00-20:00(含节假日)。取消禁令的日期将另行通知。

第二,禁区

市区内迎宾大道、海河路、路畅大道、渤海路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三、禁行车辆的种类

本市车牌(冀J,含临时车牌)非营运车辆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6月65438+10月65438+7月03日7: 00 -20为单号,7: 00 -20为双号,以此类推。单日只允许双数(允许单数通过尾数:65438。如果后缀是英文字母,则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本次禁行期间,其他道路禁行规定将同时实施。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输血车、紧急救援车;* * *公共汽车、省际长途汽车、出租车(不含出租汽车)、旅游客车(凭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特种作业车辆,殡仪馆殡葬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境监测车、保险勘探车、新能源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和外地车牌车辆除外。

违反上述禁行规定者,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请驾驶人认真遵守禁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邯郸

关于邯郸市主城区机动车号牌轮换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济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邯[2065 438+07]10号),邯郸市机动车限行数量从65438+10月15起与北京市同步轮换。时间限制为7:00-20: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限。限制范围和限制型号保持不变。

应急指挥部,一个污染严重的城市。

2018 1 10

极限范围是:

(一)城市环路以内(含环路)限行。

(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区域:东环路以东(人民路至翰林路,含此路),人民路以北(东环路至秦皇街,含此路),翰林路以南(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不含此路),莲舫路以南(京港澳高速至秦皇街,含此路)。

(三)县(市、区)城区限制。城市范围由县(市、区)政府确定。

限制措施

限行期间,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通勤车、校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快递专用车(含快递车辆)、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外地车辆(邯郸本地驾驶员驾驶的除外)、环卫、园林、道路专用车、环境监测车、保险勘探车、殡葬车、殡仪馆喷涂。

唐山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和国家、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决定在唐山市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时间限制。2017 11 10月1 3月2018 31,工作日7:00-20:00;不允许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二,限制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包括市区(城区)道路和高速公路,但高速公路除外。

第三,限制内容。非营运小(轻、微)车(含临时车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尾号与北京市一致。20165438+10月1至2018 65438+10月7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10月8日至3月30日2018,1及平日6、2、7、3、8、4、9;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下列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

(二)邮政专用车(含快递车)、燃油(气)车、鲜活产品车(即运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鲜活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畜禽、鲜肉、鲜蛋、鲜牛奶等。)已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具有合法牌照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残疾驾驶人)。

五、本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相应的限行措施。

秦皇岛

(时间限制和限制区域已更改)

为落实国家和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秦皇岛市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应急强化措施》(房办〔2017〕95号),决定在秦皇岛市建成区继续实施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时间限制

2018至2018 3月31日每天7: 00-19: 00(法定节假日、周六日除外)。

第二,限制规则

为了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北京、天津一致。

2018 1 1至7,继续执行原尾号限行规则:

周一: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和6;

周二:机动车号牌限行2、7;

周三:机动车车牌尾号限行3、8;

周四:机动车车牌尾号限行4、9;

周五:机动车号牌限行5和0。

2018 65438+10月8日至3月31后缀限制规则:

周一:机动车车牌尾号限行5和0;

周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和6;

周三:机动车车牌尾号限行2、7;

周四: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和8;

周五:机动车号牌限行4、9。

后缀为字母的,以字母首位数为准,特殊时期和重污染天气期间将另行公布限行措施。

第三,禁区

港区:西环路(不含)-山东宝路(不含)、北环路(不含)以南、东岗路(不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通行;

北戴河区:滨海大道与新河路交叉口以南(不含)-新河路(不含)-海宁路与新河路交叉口以南至建南路交叉口(不含)、建南路以南(不含)-邱剑路以东(不含)、西坛路与邱剑路交叉口以东区域的所有道路;

山海关区:国道102以南(不含)、石河东路以东(不含)、莞城东路以西(不含)-上海路(不含)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通行;

开发区:西环路以西(不含)、文昌路以北(不含)、祁连山路以东(不含)、黑龙江路以南(不含)所有道路禁止通行。

第四,限制车辆的种类

在此限行期间,同步实施其他道路限行措施,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具有运管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运营证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客车)、具有校车牌照的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3.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和特种作业车辆,如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辆、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和清障救援等。,涂有统一标志,执行公务;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用作业车辆(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殡仪馆的殡仪车;

6.有正式牌照的残疾人专用车和纯电动汽车(以充电电池为唯一动力源,由电动机驱动的新能源汽车);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限制的其他车辆。

城管、工商、交通执法、环保监督监测、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清障救援车、民政救助、殡葬车、残疾人代步车、纯电动汽车等车辆。,持公函及相关证件,于2月26日17+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服务中心大厅办理。

动词 (verb的缩写)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员和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机动车驾驶人无通行证在限制区域、路段通行”的事实,处以100元罚款(不得分)。每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

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的限行措施由当地区县政府决定。

张家口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要求,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意见及各项配套措施,张家口公安交警支队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强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根据《通告》要求,决定自2018年10月8日起,调整机动车在中心城区道路行驶的限制措施。

禁区

中心城区城市快速路(不含)以内的区域道路。其中:桥西区平门街、桥东区五一东街至张承高速五一路收费站的林园路、胜利路东环高速至南环高速不限行。

限期

2018年10月8日7时至3月318日20时(节假日除外),每天7时至20时。

限制措施

1,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分别限于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以车辆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2.限行期间,允许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快递车(含快递车辆)、新能源纯电动车、环卫、园林、道路特种作业车和环境监测车、殡仪馆殡仪车、统一标志的标准行政执法车等特种车辆通行。

3.在交通限制期间,违反交通限制规定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1条、第22条、第79条第2款,处100元罚款,

保定

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保定继续实施两个尾号常态化,与北京、天津同步轮换尾号。

2018、65438+10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限行车辆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的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 00-20: 00,节假日不限,特殊时期和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期间另行通知限行。

继续实施主城区黄牌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实施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

限行期间,违反限号的车辆将被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这些限制不包括以下车辆:

1、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共汽车、省际客运车辆和大型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单位通勤客车;

2.涂有统一标志并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政府公务用车;

3.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本公告自2018 18起执行。

廊坊

时间限制: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周一到周五尾号分别是: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后缀为字母或汉字的,按数字“0”管理。

限行范围:市区北环路(彭云路、万通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路(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路(卓朗快速路引出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封闭区域内的道路。

注:不允许纯电动车,外地车辆和临时牌照车辆(临时牌照尾号以尾号为准)也必须遵守限行规定。如有最新的政府消息,以政府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