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级中学招生政策2021

法理分析:《衡水市2021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实施意见》主要依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借鉴2020年主城区(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功经验,《意见》旨在通过增加统一招生计划、改进招生方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覆盖面,让更多的孩子“好好学习”、“好好上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

法律依据:衡水市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实施意见2021。

(1)今年主城区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本地生(A、B、C考生)14600人(含衡水、海航特长生100人),本地户籍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比例预计达到92%。其中,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公助生5850人(其中衡水、海航特长生100人),民办学校“普生”6400人,民办学校自费生2350人。

(2)今年主城区优质公办高中计划招生5400人:衡水中学招生2000人(含特长生、海航100人),衡水二中招生1100人,衡水十三中招生850人,衡水十四中招生1450人。

(3)今年公办学校和部分民办学校共安排录取公办生450名,其中衡水一中、衡水实验学校、衡水市直镇中学、滨湖新区直镇中学、衡水市顺平中学、衡水市创新实验中学、衡水市阳光中学、衡水市桃城第一高级中学、衡水市桃城中学(滨江校区)***9所学校各50名公办生;此外,私立学校新增学生2500人(学费优惠10%),均在主城区就读。

(4)在指标分配方面,今年继续将衡水中学、衡水二中90%的招生计划和衡水十三中、衡水十四中60%的招生计划分配给主城区初中,按基准分数线录取学生。

(5)为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今年主城区公办高中可在完成统一招生计划的基础上自主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并严格管理。除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生外,可在统一招生分数线下降低分数线进行自主招生,取消其他类型自主招生计划,最大限度实现公办高中统一招生计划,确保招生计划全面完成和落实。

(六)今年民办学校安排了6400名“普惠性学生”(学费优惠10%)在主城区统一入学。其中,衡水中学参与的衡水一中、衡水阜阳中学、衡水实验学校接收学生1.500人。衡水二中参与的衡水市致胜中学、衡水市致胜实验中学、衡水市滨湖新区致胜中学、衡水市滨湖新区致胜实验中学,录取学生1.700人。衡水市第十三中学举办的衡水顺平中学、衡水创新实验中学,录取学生1100人。衡水十四中参与的衡水阳光中学、衡水桃城一中,录取学生1.300人。衡水桃城中学招生800人。

(7)纯民办学校在主城区安排了2350名自费学生的统一招生计划,其中衡水桃城中学(本部)1.00人,衡水蔡颖学校500人,衡水回龙中学1.50人,衡水祁鸣学校1.50人,衡水志华实验中学350人,衡水湖城中学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