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部分学区试行学位房制度,严控租房择校。

宝安积分入学严控租房择校。

来自宝安区教育局的信息显示,该区2014的计划将在学位类型分类和排名上进行调整,在部分学区试行学位房制度,减少跨区域租房择校行为。

据宝安区教育局负责人介绍,今年该区学位类型将由6类改为8类,即2013中的第三类和第四类租住类将按照“有房租住”和“无房租住”进行区分,已购买商品房但不在购房所在学区申请学位的, 但通过在其他学区租房申请学位的,会列为一类,增加为第五类和第七类。 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专用住房,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不能提交无房证明)为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专用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深圳有产权(无住房证明可提交)为第七类。

原第六类按顺序调整为第八类。修改后的学位类型分类和排名有助于控制通过租房择校的行为。

坚持“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宝安从类别1到类别8依次录取,同一类别的学生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满。未被公办学校录取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就读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私立学校优先录取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

宝安区今年开始在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公办学校推行学位房制度。学位房实行“一房一户”制度,即学区内一套房子只能由一个家庭(一对夫妇)的子女申请学位。从2014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初一、高一新生使用的房屋信息将被锁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不得使用该房屋再次申请公办学位。

如果学生毕业后离开或中途转学,房子将被解锁。每年9月开学后更新一次锁门信息。房源信息是否已被锁定,可以查询相关学校网站的信息(网上搜索“* *学校学位房信息”即可查询)。一经查实,申请人涉嫌伪造地址或证明材料等违法行为的,其申请资格不予确认。如果业主协助造假,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3年内不确认该房屋的公办学位申请资格。

今年学位房试点学校为宝安中学、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洪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中附属小学。未来将根据学位需求扩大试点范围。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详情:登录宝安教育在线网站,进入“基础教育板块”;关注“szbajy”官方微信和“宝安教育在线”官方微博。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记者:陈光林)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4。目前的购房政策请参考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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