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读书笔记摘录
中学读书笔记节选(1)从小就爱读书;如今,阅读是我的爱好之一。读书很棒!这是我内心真实的感受。
书籍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自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个事实就一直存在,而且长期不会改变。用头脑触摸文字,用大脑想象,用心感受。书读起来很贵,是你捧在手里的宝贝,是你翻开时的虔诚。读书的时候,你的思绪在书中徜徉,你的情绪在书中起伏,你可以在书中体验任何情绪。这就是书的魅力所在。老舍——伟大的人民艺术家,后人永远敬仰的文学大师,永恒的丰碑。他一生创作了许多经典作品,如小说《离婚》、《老张的哲学》。话剧《龙须沟》、《茶馆》、《春花秋果》;短篇小说集《火车集》、《樱海集》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读书如破万卷书,写字如有神。”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和经验的载体,记录着古今中外的各种知识。它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增长我们的知识,丰富我们的积累,提高我们的素质,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我放不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保罗·科查金的顽强性格是多么令人钦佩啊!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你就会明白,钢铁品质的人是“大写”的。保罗的一生非常坎坷。即使他是盲人,他也坚持写书,他对自己毫不怜惜。书上说:他辛辛苦苦写的稿子丢了,让他很沮丧,但他又重新振作起来,以顽强的毅力完成了这部杰作。书中有一句名言:“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顾过去的时候,他不应该后悔什么都没做……”保罗是强者的化身。对比保罗,想想自己,感觉脸上一阵发热。古人云:“士大夫三日不读书,不付出礼义,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所以,读书对我们塑造和培养自己的性格,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是极其有益的。读书贵在专精,贵在持之以恒,有了专注和持之以恒的精神,才能有所收获。
鲁迅是一个时代的领袖。他放弃了医学和文学,却没有失去他高尚的节操。在那个混乱的年代,他给了国家一丝曙光。
《朝花夕拾》是鲁迅对过去的回忆,但同时又夹杂着其他情绪。他用犀利的笔触与封建社会的一些现象作斗争,尤其是《二十四孝》一文,本来是古代人讲“孝”的故事集,但其内容揭露了封建时代人们思想的愚昧无知,以及对子女的压迫和伤害。鲁迅童年时也抱着“诸德之孝为先”的思想,但成年后,鲁迅也明白了“孝”太难实现,他逐渐接触到了封建社会的虚伪和残酷。
当鲁迅写下“把孩子埋在郭巨”时,我感触很深。孝是中国几千年的文化思想。生而为人子,报恩父母,天经地义,但郭巨葬子,极其无知。即使是出于对母亲的孝心,他对儿子的所作所为也很可怕,妻子和母亲也没有阻止他。这是孝顺的表现吗?显然不是。相反,这更像是一种自欺欺人。也许郭巨将来可以埋葬他的妻子和母亲。看完之后,他感觉《晨花里的800字读书笔记》。
荒谬的闹剧在郭巨得到上帝的奖赏后结束了。我不得不感到郭巨是多么迂腐。即使他很穷,但他真的杀死了祖国的花朵。换句话说,他自己生来就是男人,养不起家。反而用如此极端的手段,这难道不是他卑鄙和黑暗的一面吗?他不会努力工作,靠上天的赏赐生活。他这辈子还能说什么?也许,等儿子长大了,回想起父亲对自己做的事,很难否认他不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后果不堪设想。
说起当时的孩子,鲁迅也是对他们充满了怜惜和担忧。他生活在动荡的年代,没有好看的书读。比起欧美的孩子,真的很可怜,但是我不得不认为,我们现在的生活。愚孝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孝顺,孩子的忧患意识没有了,但是过于丰富的物质生活让他们开始空虚。如果说《二十四孝》所反映的孝是一种过度的孝,那么这种思想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因为追求名利的人忘记了孝的存在,这是古今思想的又一个矛盾。
作为2世纪的人,我觉得既不应该不孝,也不应该盲目模仿二十四孝,理性对待孝,这将是最自然的表达。
《中学读书笔记节选(三)》德国伟大的漫画家艾·欧·布劳恩所著的《父与子》是一部幽默诙谐的漫画,以小巧精致的画面生动地揭示了纯真的童心和和谐的家庭幸福。
父子是一对可爱有趣的角色。父亲秃顶,个子很高,总是穿着背心。儿子戴着刺猬头。
我的父亲善良友好,我的儿子聪明淘气。
他们善良,诚实,真诚,宽容,懂得生活,有幽默感。
对于生活中的奇遇或琐事,他们总是乐观、平和,有时甚至天真,以此来消解矛盾,为自己寻找快感。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体会到父亲对儿子的爱。
有一篇文章叫《寻找逃亡的儿子》。儿子用球打碎了玻璃,他父亲打了他。他的儿子逃跑了,他的父亲在家等着。等了几个小时后,他找不到他的儿子。当他到家时,他的儿子打碎了一块玻璃,被球击中了。当他看到儿子时,他的父亲激动地抱起了儿子...他的儿子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虽然他的父亲很严厉,但他深爱着他的儿子!还有一篇文章《哄孩子睡觉》。父亲想尽一切办法哄儿子睡觉,但儿子非常调皮。无论怎么哄他,他都是一副干劲十足的样子。最后,父亲筋疲力尽,在儿子身边睡着了。这时,儿子也搂着父亲的脖子甜甜地睡着了...多么深厚的父子感情啊!看着看着,我不禁想起爸爸哄我睡觉,我也甜甜一笑,沉浸在深深的幸福里。
《父与子》告诉我们,无论孩子还是大人,只要拥有幽默平和的心态,生活中处处都有快乐。
让我们健康成长,让我们的父母享受生活中的快乐!
中学读书笔记节选(第四章)读完之后,我真的尝到了人生的一些真滋味:它告诉我,人要在期待中生活,它告诉我,幸福就在每个人身边,它告诉我,还有不可替代的人间亲情...
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起有落,有艰辛,有痛苦,有期待。人只要活着,就有期待。“期待”是半条命,“绝望”是全死。人生不能没有期待。所有人都应该生活在期望中。如果他们生活在绝望中,那么这个人注定要失败。人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挫折。如果他们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失去了期望,他们就失去了半条命。相反,一个身处逆境却有期待的人,注定是成功的。“期待”是人生的动力,心中永远有“梦想”的人是幸福的。在人生的旅途中,最重要的不是财产或地位,而是在自我的怀抱中熊熊燃烧的火焰——期待。生命是有限的,但期望是无限的。只要我们每天不忘给自己一个期待,就一定能拥有丰富多彩的人生。
罗曼·罗兰在《约翰·克利斯朵夫》中写道:“幸福是灵魂的芬芳。”的确,幸福是一种人生的感觉,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幸福。快乐是一种感觉,一种心灵愉悦的感觉,穿得好的人不一定快乐;穿着粗糙走路的人不一定不快乐。幸福可能是缥缈的,也可能是真实的,但如果你不懂得满足,你就永远不会幸福。只有当人们在需要的时候得到满足,才是真正的幸福。幸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遥远。它就在我们周围。在我们身边发生的小事中,只是太平淡,被你忽略了。让我们忘记自己,沉浸在另一种生活中,体味幸福的真谛,沐浴灵魂的芬芳。让我们心中的花园里的花五彩缤纷,芬芳久久,让幸福成为永恒。
世界上没有什么可以替代家庭。亲情如水,淡淡的,只有用心去品味,才会找到味道;感情就像酒。越久越醇厚,会让人陶醉。真实的感情永远胜过任何美丽的伪装。何谓爱情?爱是无私的奉献,爱是无尽的向往,爱的力量是无穷的。当孩子有困难时,总有人支持我们。他们是伟大的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最持久、最无私、最伟大、最神奇的。最值得一提的是无私的母爱。没有什么比母亲对孩子的爱更真诚的了。世界上最深的爱是母爱。母爱是生命中的一切。它就像一盏不灭的灯。一旦点亮,它就照亮了从一个孩子到另一个孩子的距离。这种爱丰富了生命,让生命更有价值,让灵魂闪耀着圣洁的光芒。这可能就是“落雪无痕,大爱无语”吧!
心灵鸡汤真的像一锅营养丰富,香味扑鼻的鸡汤,滋润着我幼小的心灵。
《中学读书笔记摘抄(第五部分)》作为人类思想的杰作,一直是大家学习和参考的范本,也是文化传承的必修课。
从寒假到上个月中旬,用了差不多三个月的时间,终于看完了卢梭的自传《忏悔录》和《忏悔录·流浪与梦》的续集。前者是卢梭面对谣言的绝望自卫,后者是意料之中。生活中总会有很多痛苦和烦恼。我们应该怎样,为什么要活在这条路上?开心,痛苦,愧疚,愤怒;自我和友情,都关系到生命,关系到人性,甚至关系到灵魂。一位伟大思想家在人生最后旅程中的浅薄哀歌。看了两本书,总体的印象是,没有人能预知人生的大事。
卢梭的《忏悔录》这部55万字的自传,是一部情感人的宣言。卢梭想通过回顾自己的一生来澄清一个事实,那就是他在序言中所说的:“一个人是否高尚,只取决于他的情感是否伟大高尚,他的思想是否丰富敏捷。”第一章开头,卢梭就大声宣称:“我知我心,也知他人。我生来就和我遇到的任何人都不一样;连我都很自信,世界上没有一个天生和我一样的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强,但至少我和他们不一样。”他对“与众不同”的理解是正确的。
卢梭开始写这本自传时已经五十多岁了,但他对童年生活的记忆仍不清楚。童年不仅是卢梭的精神源泉,更重要的是,它成了他生命中的伊甸园。跌倒之后,剩下的只是失望的回眸和对童年感受的无意识模仿。
追求纯粹的情感满足近乎幼稚,以至于其理性终其一生都没有成熟。
卢梭的情感是如此细腻,他的人格是如此敏感。休谟把他形容为“像一个被剥去了衣服和皮肤的人”,他清晰的自我意识使他把“多愁善感”视为天赋。为了肯定自己独特的道路,他必须把情感作为最高价值。
卢梭写《忏悔录》,不过是把一根绳子挂在听他忏悔的人的脖子上,就像现在有些人拿着绳子让别人忏悔一样。
当我读到鲁迅写的中国第一部白话小说时,虽然和现代汉语相差无几,但还是觉得那个时代给了我一种模糊的距离感和沧桑感。而且,即使是白天,看完之后,真的感觉有一种非常恐怖的气氛笼罩着我。鲁迅先生好像把我带进了那个“遥远”的地方,让我觉得自己像那个疯子。而那种“吃人”的气氛,被鲁迅先生再现得如此淋漓尽致。
鲁迅先生笔下的狂人,其实就是一个“病人”。他有很强的“迫害症”,觉得周围的人都加入了吃“我”的帮派,连“赵家的狗”也不放过,街上的孩子也要瓜分自己的一块肉和半根骨头。更令人绝望的是,连自己的亲兄弟都参与了“阴谋”。就这样,疯子成了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他没有同伴,没有可以求助的人,只有自己的思想和意识在“清醒”着“学习”。
就这样,一个不懂世事却头脑清醒的“疯子”道出了世界的本质,而那些称“疯子”为“疯子”的人,则装糊涂,做一些吃人的事,却又不失尊严地成为了“君子”。这恰恰是封建社会对事实的歪曲。文章写道“一翻脸就说人是恶的”,其“妙而不同”的道理,把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得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而且鬼鬼祟祟,想法很隐蔽,不敢直接攻击”,这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所以,只要我们有勇气去战斗,就一定会胜利。文章还直接揭示了他们复杂的性格。“凶心如狮,懦弱如兔,狡猾如狐”。但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就像病人在劝说中对他哥哥说的:“吃人的人什么也干不了!”的确,一个吃人的男人什么都做不了!!为了吃人,连自己的亲兄弟都要杀。所以,在封建社会,没有亲情可言,只有杀戮、暴力和残忍。所以,“孩子”、“狗”、“医生”、“陈老五”、“我大哥”都是一样凶狠地看着我。他们想把我养肥,然后逼我自杀,让他们“没有被控谋杀,实现了他们的愿望”。多么狡猾无耻!这是一个多么灰暗的社会。黑白颠倒。真正清醒的人叫疯子,真正清醒的世界只有他一个人。其他“食人族”生活在主流社会,“食人”是他们世界里的生存之王。
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为什么他们会有这样的想法?!无非是我妈教我的,大环境是这样的——“这段历史没有年代,每一页歪歪扭扭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能从缝隙里看到字,“吃人”这几个字写满了整本书。这样,“同类相食”的后代终究还是会“同类相食”,这个种族注定要这样繁衍下去。而“我”这样一个“清醒”的人,注定要在后悔和焦虑中等待被“吃掉”的事实。文章的最后,那句话大声呼喊:救孩子是多么的深沉却又悲伤,这呼唤是为了谁,他的呼唤又有谁能听到、理解?全文在我读的时候已经从恐怖片变成了悲情剧。现在看来,该剧在我脑海里历历在目,经过我“清醒”的“考证”,越来越真实贴切。
中学读书笔记节选(第七章)很早就学习了朱自清先生的《背影》,写的是父爱;后来学了《荷塘月色》,真的很漂亮。其中一个说:“微风吹过,带来一股淡淡的清香,像远处高楼上淡淡的歌。”我把所有的感觉、气味和听觉都写了下来,也就是在那时,我意识到这就是“通感”的技巧。后来看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觉得他的散文能在优雅中给人灵感和力量。
我特别喜欢朱自清先生在《春晖》中的沉默。
沉默是一种人生哲学,用得好也是一门艺术。
有时候说话真的只是间接对自己,而是直接对别人。
除了自己还有别人,所以说话;别人有自己的自我,要少说话或者不说话。所以我们要懂得沉默。
演讲是一项要求很高的任务。能少说或不说,该少说或不说的时候,沉默真的是长寿之道。
即使在知心朋友面前,你的马赛克也不要说太多;同样的故事,情感,警句,警句,不要重复。你要相当克制,不要以为你的话会占据朋友的整个心——你自己的心,它不会完全被别人占据。你应该知道如何隐藏自己。只能追求不可知和不可及的东西。如果你把一切都给了别人,你对别人和这个世界就没有任何意义。就像医学生尸检实习时用的尸体一样,孤独得令人难以置信,你会支撑不住自己,把自己扔进无底的黑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