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怎么办?我外语总分考了2分多,但是外语总分不是达到录取了吗?

一般来说,先看总分。如果有很多学生报考,但录取名额有限,截取最后一名学生的分数时,会出现总分相同,多名学生的情况。这时候我们就会从其他方面入手,比如看语言之外的总分。

中考志愿详解:

“零志愿”

“零志愿”是指实验示范高中和现代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提前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开放的方式。

本志愿栏可报的学校有上海市实验示范高中、现代寄宿制高中、上海市回民中学、上海市九龙示范高中,跨区县招生(其他区县的学校在本区县招生)。总体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的15%。

考生可在规定的招生学校范围内选择一所学校填报。“零志愿”学校与本区县实验示范高中、现代寄宿制高中同级。

但由于被列入“零志愿”一栏,与本区县实验示范高中、现代寄宿制高中分批次录取,增加了考生的选择余地。“零志愿”的设立,增加了考生自主选择和学校自主选择的空间。

在填报“零志愿”时,考生的情况不同,想法也不同。有实力的考生会在“零志愿”一栏选择更好的学校,而其他考生则把“零志愿”当成再次进入市实验示范高中和现代寄宿制高中的机会,所以考生需要慎重考虑“零志愿”的选择。

填写“零志愿”表的考生被“零志愿”学校录取,那么“零志愿”后的志愿自然失效,考生不得在事后要求放弃本志愿和延期录取其他志愿。考生也可以不填“零志愿”。不填报“零志愿”的考生和填报“零志愿”后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志愿录取。

配额分配

实验示范高中和现代寄宿制高中采用名额分配方式招生,是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法,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背景下,于2007年启动的。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地区实验示范高中和现代寄宿制高中招生计划的近15%按毕业生报考人数分配给区县所有初中。复旦中学、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上海中学、上海师大附中的招生计划由市教委下达至各区县。

参加名额分配方式的考生(仅限在我校就读的考生,不包括个人考生),根据在我校分配的高中和名额,在名额分配志愿栏自主填报1志愿。

类似于志愿派位,一些地区的省级示范高中是根据招生范围内的考生人数和学校需要的学生人数来确定的。大连市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70%按比例分配到初中(过去是30%),根据考生意愿和考试成绩选择学区内学生。

同一所重点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最低分差控制在30分以内,分差大于30分的低分考生名额应一次性收回,用于补充填报高中指标志愿到其他初中就读的高分考生,但分数线会提高。学校录取学生的结果应在初中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具体措施如下:

某区重点高中指标数=某区新初中毕业生人数×某重点高中公费计划的70%。

某校指标数=某校本学区学生数×重点高中公办计划的70%。

当计算结果为小数时,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调整为整数。各区将以“电脑派位”的方式将各重点高中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

考生在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前,首先要了解招生办的志愿录取顺序。录取时“零志愿”在前,“名额分配志愿”在后。“零志愿”和“名额分配志愿”录取后,进入“一至十五志愿”录取。

以上三栏志愿均可在市实验示范高中填报,所以考生在选择这三栏志愿时,不仅要考虑自身实力,还要注意自己的录取顺序。如果考生考上了“名额分配志愿”的学校,那么其他志愿自然就失效了。如果“名额分配志愿”未填或未被录取,不影响后面其他志愿的录取。

“征集志愿者”

“征集志愿”是录取后期的一个招生步骤。根据考生志愿填报录取结束时,根据当时的招生情况,在招生学校部分招生计划尚未用完、一批考生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情况下,在区县招办主持下征集志愿录取。

在适当的时候,区县招办将向已在志愿表中表达了寻求志愿意愿的考生发送通知,以便考生在仍有招生名额的学校选择志愿。填完志愿表后,区县招办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提档,调剂录取。

由于每年各区县考生志愿的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出现普通高中(主要是收费较高的民办高中)和中职学校有志愿的情况。

只有当考生填报的志愿不被录取,并在志愿表中注明“愿求志愿”时,区县招生结束后,区县招生才会让考生在仍有招生名额的学校中选择志愿,重新填报志愿并建档,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征集志愿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