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教育要求
男兵:
1,农业户口初中毕业:年龄限制18至20周岁;
2.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技校):年龄限制18至21周岁;
3.大学生:22岁;
4.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5.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
(注:根据本人意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女兵:
1,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当年新入学大学生),年龄17至19;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放宽至22周岁;
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放宽至22岁;
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应未婚,男性不超过24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22周岁前仍可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征集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主动,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到兵役登记站办理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初审合格的,称为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在征兵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公民,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