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沂水县教育局2012招聘123中小学教师简介。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沂水县委、县政府同意,沂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65年公开招聘教师123人,438+0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 *生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能适应工作需要。
5.申请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的申请必须是教育部承认的同等学力。
6.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之后出生);申请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8日之后出生)。
7.申请人必须是沂水县学生或有沂水县常住户口。
8.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需取得初中高级中学或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高级中学或初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幼儿教师资格证)。2065438+2002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面试前取得,面试资格审查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面试资格)并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9.非师范毕业生须征得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以来在各类人事和教师录用考试中被通报严重违纪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其中,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取得的学历为条件申请工作。考生不能报考有亲属应当回避的职位。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L人;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最终报名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报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变更。
三。注册和资格考试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注册
报名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5月8日2012-11。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5月9日2012-12。
1,个人报名
考生登录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临沂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科目,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前一次填报的信息将自动被下一次填报的信息替代。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得更改。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不能同时用新旧身份证号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本人或与他人串通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经核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临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初审
沂水县教体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在前一天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网上公布。
沂水县教体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期间,沂水县教体局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保留考生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3.在线支付
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的次日至截止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12年5月9日至2012年5月3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支付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12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65438+2002年5月24 -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生要缴纳每科考试费,40元。
拟享受考试费减免的农村贫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对象,不需要缴纳网费。申请人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委托他人于5月2012 (8: 30-12: 00,14: 00-17)网上缴费。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申请人,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申请人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处)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出具的《山东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定向招聘
“选调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中央、省级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临沂籍学生或在临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后(指2008年、2009年、2010年)3年内被招聘的。具体职位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相关政策,不再加分。已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的,不得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2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考生诚信承诺书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与网上上传的照片相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有:应届毕业生申请,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在学生所在栏目加盖学校公章),可正常毕业。其他报考人员需提交学历证明(须在2012年5月8日前取得)、报到证(未带报到证到沂水教体局人事科报到时免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户口本。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的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除上述相关材料外,中央和省级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出具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出具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人员,凭山东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招聘通知书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参与者将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认可的证明材料、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考核表》。
要求提供上述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工作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取得面试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含2012年师范类毕业生提供的教师资格证),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所提供材料主要信息虚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以上或含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笔试时间:2065 438+2002年5月27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学科、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含)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低于10的招聘计划为1:3;
10人(含)以上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进入面试人数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招聘计划;未达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试费每人70元。
(2)面试
具体面试办法将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考试总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分别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不同学段的招聘学科,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就像一个学校时期的招聘纪律中,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一样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拟确定为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果和总成绩在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沂水县教体局网站上公布。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和调查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会同聘用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填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不予录用处理;在体检过程中,存在与体检工作人员串通或要求他人代替体检、调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体检结果无效,5年内不得申请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报考者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考察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全面选拔的导向。根据拟报考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不及物动词签订雇佣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照招聘科目同一学年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用人单位,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选择用人单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大学各科平均分择优录用。未按期参加用人单位遴选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填补。用人单位一旦选定,就不可更改。聘用单位确定后,发放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应纳入聘用合同。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就业;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人
1.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其考试、体检、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参照中组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上网卡等。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名义举办,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3.应聘期间,应聘者应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如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后果自负。
本章由沂水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沂水县纪委2251521沂水县委组织部2251443。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31551
电话:2276339
钟* * *沂水县委组织部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沂水县教育体育局
201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