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卢希安县农村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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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今年是试点,不是全面铺开。你在四川省这些新农保试点县吗?

列入第一批试点的县(市、区)有成都市金堂县、自贡市富顺县、攀枝花市米易县、泸州市卢希安县、德阳市旌阳区、绵阳市江油市、广元市苍溪县、遂宁市安居区、内江市资中县、乐山市市中区、南充市南部县、宜宾市珙县、广安市广安区、达州市宣汉县等。

二、试点实施办法如下,你比较一下,他们有没有违规?

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为目标,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农村适龄人口为目标,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坚持个人(家庭)、集体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 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逐步建立筹资和待遇标准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相适应,并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保险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第三,筹集资金

该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贴和政府补贴组成。

(1)个人缴费。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缴费标准定为一年100元,分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己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级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福利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员提供资金支持。

(3)政府补贴。政府向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全额支付基本养老金。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

地方各级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基本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总额按照地方补贴的50%安排,省里根据各试点地区财力水平给予补贴。其余由市县两级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确定。

选择以300元为单位缴费的,当地政府每年将补贴提高到5元;选择按400元缴纳的,当地政府每年增加补贴10元;选择以500元为单位缴费的,当地政府每年增加补贴15元,资金分担比例与基本缴费补贴相同。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市(州)、县(市、区)政府代为部分或全部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和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确定,自行承担。

第四,建立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等社会经济组织、社会福利组织、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目前,个人账户中的存款金额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每年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的。

动词 (verb的缩写)养老金福利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实行终身支付。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缴费时间长的参保农村居民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筹集和增加资金的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确定,自行承担。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总额除以139。地方政府在收到个人账户资金后,继续支付参保人终身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被保险人死亡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但政府补贴除外;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第六,接受治疗的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以不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缴纳保险费;领取前年龄不足15的,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龄在15以上的,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低于15。

七。治疗调整

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八。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目前,新农保基金在试点阶段暂按县级管理,随着试点的扩大和推开,总体水平逐步提高。

九。资金监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监管职责,制定和完善新农保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审计制度,对基金筹集、结算、预算拨付和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定期公开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挪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公示本村参保人员缴费资格和待遇领取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X.处理管理服务

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金保工程)的总体规划和技术框架下,全省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缴费和待遇情况,建立保险档案,并按规定妥善长期保存。要大力推广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刷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在现有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就业社保服务机构的基础上,理顺新农保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充实经办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支出。

XI。相关系统的链接

以个人缴费为主、个人账户完全积累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经办工作的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并已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均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养老保险、未满60周岁且未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资金应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可按新农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可享受相应待遇。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配套衔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社会优抚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待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后,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实施。

已经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初步探索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本办法进行调整,特别是制度模式、筹资方式、经办管理和统筹办法要与国务院指导意见的相关政策保持一致。

十二、认真组织试点。

省级政府在各市(州)政府推荐的国家试点县(市、区)名单的基础上,对试点条件进行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试点县(市、区)的指导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和本办法的要求,尽快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由县(市、区)政府报市(州)政府审批。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试点工作的政策协调和组织领导。各市(州)和试点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尽快对试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大意义、基本方针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