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本题要求的作文主题可以是什么?
写作小贴士:无论选择触摸城市还是感受乡村,都需要揭示自身环境和生活的特点。基于自己的“触感”和“感觉”,要提倡真诚的构图,善于化大为小,化虚为实,从小处争取大的构思。注意是命题作文,不是话题作文。这两个你可以选一个。写作时,可以以城市或乡村为主要角度,以另一点为对应或对比。审题是零难度,考生的分数都在选材、材料构成、立意、语言上。著名的示范1感觉爷爷在农村留下的四本厚厚的家谱,半尺厚,重重的放在桌子上。拥挤的族谱里,代表我的三个字,还没有一片槐树叶大。但这就够了。对于一个人来说,在生命的尽头,他所能做的就是支撑这个世界。多年后的某一天,如果晚辈中有人有幸读到这三个字,也知道了这样一个人的存在,就像我在族谱里看到的祖先,没有具体的形象,没有声音和笑容,只有身体里流淌的血液。我不敢想象年轻一代对我了解多少。与后来者相比,过去的人就像深不可测的宇宙,无边无际,就算琢磨一辈子也只能知道皮毛。但我知道,在我生活过的这片土地上,一定有什么东西会记得我,就像鸟儿记得它在暴风雨的夜晚生活过的一棵树,蜜蜂记得它第一次酿造的一点蜂蜜。作为一个在这片土地上走过、生活过的人,有什么能记住我?同代人都和我一样消失了,年轻一代都在急切地体验自己那个时代的生活。没有人会在意一个普通人像地里的土块。村口的那棵大香椿树,可能还记得我的一些童年。对于当时正在等待长大的我来说,童年就像在一个不眠之夜躺在床上等待黎明一样漫长。现在回想童年,短如一日。童年的一年与成年的一年是如此不同,以至于我经常对时间的公平性和可靠性感到困惑。从我生命开始之前的漫长岁月里,香椿就一直站在我无法预知的未来里。看着我从生命的这一面到达另一面,它会在某一刻突然提醒我。一个夏末的下午,一个六岁的孩子怯生生地从那些在有蝉鸣的树荫下打盹的老人中间走过。他双手紧紧拉着裤子,小心翼翼,迷惑不解。这群把生活重担交给后辈的老人,对未来没有任何期待。他们最大的兴趣就是每年夏天聚集在大香椿树的树荫下,就像当年耕种自己的田地一样,不知疲倦地翻着回忆,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遥远或最近的往事。他们的另一个兴趣是嘲笑和戏弄每一个经过他们身边的男学妹。他们不止一次在树下捉弄这个孩子。有时候经过他们身边,他就把裤子扒下来,然后哄堂大笑,看着他疯狂地撩起裤子跑开。有时候他们以游戏的形式让他好奇。“我捏住你的鼻子,你能张开嘴吗?”当孩子在鼻子被捏的时候抬起脸张开嘴,老人捧在手心里的东西也会掉进嘴里,那是一块干鸡屎。有一次,孩子从街上的供销社出来,端着满满一碗酱油,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走着。当他们在远处看到他时,他们都笑了。孩子们稳步向前,一步一步,不受他们笑声的影响。突然,其中一个喊道:“碗下面有个洞,在漏水!””孩子想都没想就把碗翻过来看了一眼。当孩子哭丧着脸端着碗走到爷爷奶奶住的院子时,爷爷奶奶对他稚嫩的背影和烦躁的脚步笑得前仰后合。当我六岁的时候,我学会了从人们脸上的笑容来区分什么是好笑话,什么是坏笑话。这种早熟的本事,得益于这群老人坐在大香椿树下无所事事。村外谷仓角落里的那窝蚂蚁应该还记得我。当我十几岁的时候,我抓虫子喂它们。顽皮的小骡驹也来四处张望。我挥手想把它赶走,但它转过身,用它刚刚会走路的蹄子在我额头上拍了一下。它的蹄子在我的生命史上第一次留下了深深的痛,也留下了永久的疤痕。当我像一只受惊的兔子穿过田野跑回院子的时候,我在想它会不会后悔自己那沉重的蹄子。我真的应该感谢这一课刚刚好。再往前走,我可能会变成独眼海盗王,从此以后的世界在我心目中一定是不一样的。虽然对独眼看到的世界同样好奇,但如果用一生的时间去体验,感觉有点单调。我的少年给了校园,晶晶校园的钟声是时间之王,控制着上课上课,睡觉起床。如果我注意到一个经常在宿舍、食堂、图书馆做三点一线运动的人,我应该会在校园里留下深刻的印象。它给了我一个精神世界,给了我初恋的起点和终点,给了我一个跨越千里的轮回。从农村到城镇,从平原到高原,从绿草如茵的故乡到千里之外的戈壁滩。一个人要经历多少离别和惆怅才能真正长大?我以后的人生注定要献给岁月,就像给爱人爱,给父母孝一样。它可能会珍惜我,也可能会抛弃我,把我扔到时间的角落里。但就像树种选择土壤,鱼选择河流,既然选择了生活,就要生根发芽,从过去中吸取教训,从希望中获得信心,做出更多能证明自己生活的标记,让自己化为尘土时,能在飘散的空气中,循着这些标记,看一看自己别无选择只能离开的故乡和家,看一看亲人辛苦劳作后留下的标记和痕迹。名家示范2今生证据◎刘亮程走的时候,我不知道珍惜我所拥有的。我们只是推倒了一个院墙,砍倒了那些树,拆掉了棚子和炉子。我们觉得没用。我们搬家的地方会有很多新事物。一切又会有了,一天比一天好。当我离开的时候,我不知道和那些熟悉的东西告别。我不知道转身说:草,你要年年长。土墙,站稳了,别倒了。这房子会一直很坚固,直到你能拥有它的那一年。万一塌了,一定要留下破墙环、朝南的门洞和窗户、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破瓦。最好留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完全脱落,也会在不经意间被风雨冲走的角落里留下巴掌大小的一块,在泥皮上留下烟和灰。当我离开的时候,我不知道我的人生有一天会需要被证明。有一天没有人会相信过去。我也会对过去的一切产生怀疑。那是我曾经的生活吗?我真的见过地下深处的强风吗?更黑,更凶,反方向,刮一切的骨头和根。我晚上真的听到了大鸟的叫声吗?整个村庄静悄悄的,只有鸟儿在歌唱。我真的沿着那条黑暗的乡村小路跑了吗?他身后有一个瘸子在追他,他的好腿砰的一声摔在地上。我真的有自己的大榆树吗?真的有一根榆树桩拴着一头牛,它的横叉直指向我们的院门。当我找到它,我会找到回家的路。另外,我真的沐浴在那漫长而明亮的月光下了吗?夜复一夜,它透过墙壁、树木和道路,把银色的月辉渗透到事物的背后。那时候那些东西正面背面都暴露在月光下没有回头,我头也不回的看到了过去。现在,谁能说出一草一木的全部真相?谁会看见风吹着旧墙,打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动的骨缝,留下他生命中所有的风。这一切,难道不是梦吗?如果没有旧房旧路,没有起起落落的尘土,没有和我一起长大仍然住在村子里的人和牲畜,没有还在刮的风,谁来证实过去的生活——即使有他们,谁来见证一个人内心的生存?我回到了曾经属于我的村庄,但现在它是别人的了。只用了几十年,就变成了另一个样子。虽然我知道会是这样的——很多年前,当他们在这些墙上抹泥、刷白灰的时候,我就知道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当他们打那些土墙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些墙最终还是要回到土里的——他们把土挖到墙边,一个一个地打墙,喊着夯土的号角声,让远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是靠着撞墙盖房子的。墙体完成后,每面墙的边缘都留有一个坑。墙撞得越高,坑就会越大越深。他们没有填,最多在坑里种几棵树,那些坑一直在墙边等着,年复一年,然后我就知道一个坑在等什么了。但我不知道,一只红公鸡,一只老窝里的黑狗,每天下午照在(已消失的)门框上的一缕夕阳,在这一切都面目全非、即将消失的时候,会不会像一粒泥土一样沉默。还有,在他们中间,我安静的度过了童年,青春期,青春,他的快乐,孤独,不知不觉的恐慌和激动……对今天的生活来说,都变得没有意义了吗?当我的家失去的时候,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已经坚定地走在虚无的路上。时间在城市和乡村之间飞逝。春天转眼就来了。虽然枯树依旧摇曳,北方三月寒风凛冽,但湖面上的冰已经全部融化,柳树的枝条也变得柔软。北方真正的春天应该在五月。生活在城市,不像生活在农村,可以看到早春的薄雾,漫山遍野的野花或者春播的繁忙景象,让我们感受到春天的气息。一位英国诗人曾写下“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的诗句。是的,在城市里,我们总是忙忙碌碌,忙着工作,忙着赚钱,忙着社交,时间被分割成无数块,钢筋水泥包裹着我们温柔的心。不知道谁说过一句至理名言,美无处不在,只是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我喜欢乡村,因为它保持着它的古朴。山野的乡村生活似乎让人感觉不到时间的痕迹。我也喜欢这个城市。虽然城市生活有其缺点,但也有其独特的魅力。只要我们是有爱心的人,有一颗温柔闲适的心,你就会发现它多彩的美。这座城市很美。虽然没有金黄的庄稼,没有茅屋竹篱,没有绿色宁静的绿纱帐篷,但是有舒缓的池塘,有反射阳光的荷叶,有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不同的季节也带给我们不同的美,春天的杨柳,夏天的槐花,秋天的红枫叶,冬天的雪舞。这座城市很美。它的建筑高耸入云,繁忙繁华,见证着人类的进步。站在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历史车轮的滚动。有展示我们生活的舞台,有我们需要的数字和快捷的信息。早晨,你不妨在公园里散步,这会给你带来另一种美。多少人做早操!你看那些老人做健身操多有精神,还有练太公剑的。他们一招一式刚柔并济,英姿飒爽。还有人在踢毽子,跳得真高,一蹦一跳,让毽子舞这么受欢迎。更有意思的是,大家都在一起踢,你来我往,互相配合,乐此不疲。那边森林安静的角落里,有学生在写生,若隐若现的小桥流水,吸引着晨练的人们驻足观看。在这里锻炼的人形形色色,有两鬓斑白的老人,有活泼的孩子,也有健康的年轻人。不管谁更有钱,* * *在一起拥有的就是幸福。夜晚,暮色笼罩,城内万家灯火,映着满天繁星。在那灯火辉煌的小屋里,有我们温暖的梦。大师示范4感受乡村。偶尔带着一颗疲惫的心,跟随一片黄叶走近乡村,投射在一片未被锄过的田埂上。它悠闲而沉默,看着远处葱郁的青山和天空中被雨水冲刷过的云朵,倾听着山野的湿润和静谧。有时候,明亮的天空中有老鹰在飞翔,就像此时的心情一样,平静而干净。静静地看着远方。一只水牛来了,淡淡的香味来了,一只小鸟在歌唱,让人努力回忆起最初和最后的感觉,走向童年。其实,我们真的很有必要整天匆匆忙忙的时不时回来,躲在宁静的乡村,忘记远方城市的喧嚣和诱惑,让欲望和浮躁任其飓风和暴雨。然后,跳过一群人,接受另一种生活。夕阳如橙,炊烟如乡路,常常在我回望故乡的瞬间若隐若现。远离硝烟,流浪在无家可归的城市,没有依靠,像风中的落叶。有人说:上帝创造了乡村。现在的城市远离农村,让人失去了童年的记忆,干涸了生存源泉的清晰。夕阳下厨房里冒出的炊烟,总会让人想起他们年迈的父母站在村口,透过迷蒙的眼睛,等待着儿女匆匆回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靠近烟,生命会受到太阳的祝福。炊烟使人纯洁羞涩,使人如初春枯枝上第一片新叶般鲜嫩。感受乡村■李欣欣杭州二中(行走北大)的人就是这样奇怪的动物,总是对未知有着无限的向往,以至于愿意用一生去换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我曾经去过西溪,其中一站就是感受农家的原始生活。像很多赞美乡村的诗一样,引子的文字里总是透露着淡淡的喜悦和向往。一个烧木头的炉子,一个木制的婴儿床,纸质的雕花窗户,甚至一个简单的木制脸盆和洗衣板,就构成了所谓的田园梦。人们随意给人一种“农村”的美好印象,只从不相干的诗人笔下取几个字,就把农村变成了一个送梦的地方——一个我一生追求的不切实际的梦。当“乡下人”不再涌入城市时,监狱城的人们开始幻想。也许只有钢筋水泥的世界被毫无根据的向往封闭,也许只有自以为文明的人才被贴上幼稚的标签。于是就有那么多天真的“城里人”向往着把大部分青春花在交通上,在农村买套房子养老。城市的繁忙挤走了我们思考的时间。乡村生活是我们日夜劳累后建造的城堡。我们只在擦肩而过的时候微笑。这就像一个房客去参观一个未来某一天可能属于他的房产,却忘了匆忙停下脚步,安心推门。为什么在同一片星空下,城市和农村的距离那么远?是因为我们一直都是城里人,还是因为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无形的玻璃穹顶下?或者说,仅仅因为是一个没有确定意义的新词,就可以随意篡改,而不被只属于城市的逻辑所质疑?我们只是累了,只是无聊。也许我们的“国家”只是一个不受打扰的假期,一个安静的月夜,一个每天对自己好一点的生活。如此接近。城市里的人只想跟着城市的节奏,拼命消耗自己的热情和青春,不辜负自己,然后变出这样一个看似现实却又那么遥远的梦。“村”其实就那么近,为什么要当作终极奖励?一座城市可以生存■毛明超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大)有人爱山,有人爱水,我却爱城市。在热爱城市的人当中,有人热爱城市,有人热爱城镇——这对我来说无所谓。我爱城市的灵魂。城市也可以个性化。技术可以给一个城市任何它想要的外观,就像人们可以选择任何他们喜欢的衣服一样。但这样的城市并不真实。我想到了帕斯卡。在时空的轴上,城市和人都是作为一个质点消失的,但正如笛卡尔所说“我思故我在”,如果有思想和灵魂,一座城市也可以包容整个宇宙。而城市的灵魂,就是城市里的人。忘了在哪里看过这句话:“我对一座城市的热爱程度,与这座城市的书店和历史成正比。”我完全同意。高尔基的一句话,“不读书的人没有灵魂”,至今仍如雷贯耳地敲打着我。拒绝阅读和思考,正如阿伦特所指出的,把人置于自然属性的压力之下,满足于物质消费,成为存在必然性的奴隶。马克思把劳动作为人之为人的必要条件,而我认为阅读和思考是人成为公民的必由之路。一个城市没有市民,怎么称之为城市?而历史是公民权的来源。不是建筑的历史,而是习惯的历史。一个城市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因为它的居民而存在。居民的话语和故事,他们制定的法律,他们与人交往的方式,构成了这座城市的血液;时至今日,它已经成为代代相传的道德法则和价值判断,反映了人们的性格。比如中国北方人豪爽,南方人细腻;再比如巴黎的浪漫与激情,柏林的严谨,这些都是一个城市历史性的不可磨灭的印记。写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触摸这座城市是不够恰当的。触觉是物质的。在横店或者好莱坞,你可以接触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城市。但是这个城市已经死了。一个城市的血液、生命和灵魂,是被摩天大楼、汽车、飞机当作粒子而忽略的人。我爱我的家乡,所以我感觉到他:他的呼吸和脉搏和我一样。四川地震如此强烈,几乎摧毁了汶川城。但汶川的人还在,只是暂时离开。只要他们选择成为市民,继续书写汶川的历史,这座城市的生命就依然存在。一个放弃阅读和思考的人会死,一个忘记历史的城市会死,汶川还没有死。看不见的城市■娱乐杭州外国语学校(步行到北大)“忽必烈注意到,凯尔和波罗的城市几乎都是一样的,仿佛你可以通过改变组合元素从一个城市移动到另一个城市,而不必旅行。”当伊卡诺·卡尔维诺写下这句话的时候,这句话,尽管我狂妄自大,却已经厌倦了这座城市,就像一个永恒的预言,紧紧地罩住了我们。一百年后,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城市化的时代,血液里流淌着现代属性。我们从这个城市迁移到那个城市,然后从那个城市迁移到更远的地方。这种无休止的候鸟式循环总是以同一个结局告终——生锈的思想和青春一次次被现实抛弃,被扼杀在钢筋水泥丛林的一个房间里。这个城市,仍然是一个单调的建筑块,站在一个寒冷的形式。我们太忙了吗?是对城市的恐惧,在倒三角的现代文明上惊恐地攀爬逃离;是城市的欲望在金玉辉煌中恶斗;在波德莱尔的作品中默默排队的是城市的残酷。没有人,这里没有人,去触碰任何一个城市,看不见的角落。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脉搏。凯尔曾感动地说,佐贝德像白羊毛一样缠绕的街道,也支撑着居民憧憬未来的真实梦想;我亲身感受过,丽江古城小桥流水的潺潺声,也在诉说着这里水土的千年和平。面对这些生动的例外,我们是不知道我们正在失去什么,还是已经知道了?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梦想。梦想的无限可能让所有的人口和GDP变得毫无意义,城市的感动也不是通过独立的个体来统一的。在我的梦里,伦敦只是特拉法加的一面红旗,纽约只是曼哈顿的一个挂日,杭州只是六月的一场暴雨前成千上万人努力工作的场景。看不见的城市,才是城市的真情。这个道理被复杂的关系银行冻结了太久。一旦释放,它会不可抗拒地伸向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这根天线是对爱的渴望,对真知的渴望,对人类苦难不可抗拒的同情。就像面对支离破碎的城市,我们流泪了。这一刻,北川有了超越地理坐标的意义,变成了屹立的丰碑。看不见的城市,随时可以触摸。要回到我们的过去或找到我们的未来,请触摸。到远边杭十四中(步行到北外)我是一个在城市长大的人。我习惯于在我的视野里看到许多高楼。我喜欢看这个城市多彩的夜景。当我走过那些商业街的时候,我在心里为这座城市感到骄傲。但我敲键盘的时候,经常感觉听到收割机下麦穗的嗒嗒声。很模糊,是记忆发出的声音。咔嚓咔嚓...是火车在铁轨上有节奏的声音。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过来。小时候经常坐火车,去很多很远的地方。为了到达城市,我们穿越了无数的村庄。窗外是金黄的麦田,田里高高的麦堆,温顺的牛羊,简单简陋的房屋,看守着麦田的稻草人。甚至,你可以看到阳光倾泻在向日葵的花瓣上,花瓣微微颤抖,仿佛时间瞬间从一片流到另一片。乡村像一个遥远的影像,存在于意识流中。眼睛够不到的地方,都是靠想象完成的。是的,那些关于乡村的记忆,在梵高的画里,在遥远的歌里,变得迷茫,变得越来越理想化。歌里悠扬的唱着:凡到达不了的,叫远方,回不去的,叫故乡。在梦中,发现乡村是人们在远方遗忘的故乡。回过头来看,农村是人能最接近地球的地方。千百年来,淳朴的人们,背对着太阳,把自己最忠诚的信仰,最淳朴的情感,完整地交付给了这片土地。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说,我们的生活离地球越近,就越真实。对城市的眷恋,对乡村的迷恋,一直缠绕在人们的血脉里。人们每天都在接触这座城市,接触快节奏的生活,但城市每天带给他们的却是失望和陌生。当他们累了、累了的时候,他们总是向往乡村,希望能感受到那里一切原始、简单的东西,乡村给了他们一种可以亲近大地的安全感。然而,事物总是在变化,建筑被建成与麦田不再一致的统一风格,田间小路的曲线变得僵硬。人们带着失望的表情看着现在的农村。那些消失在记忆中的画面,成了心中永恒的痛,于是成了人们再也无法到达的地方。为了到达农村,现在我们不仅要经过无数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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