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中小学督学名单公布

昨日,根据国务院和省教育厅要求,东莞公布了全市中小学责任督学名单,要求每学年督导活动天数不少于15天,以督促和引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但东莞市议员梁巨峰对督察责任人名单并不满意,认为他“有监守自盗之嫌”。

对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八个方面的监管

根据规定,东莞学校的责任督学应履行基本职责,依法监督学校办学,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甚至接受并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其中,中小学督学将对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招生、收费、择校、课程设置和课堂教学、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学业负担、师德师风和专业发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食堂、食品、饮用水和宿舍卫生、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等进行督导。

幼儿园的监督员将监督幼儿园的资质、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教育保障、校长和教师的认证、教师的道德和专业发展、幼儿园及其周围环境的安全、对儿童的安全教育、食堂、食品、饮用水和卫生保健、办幼儿园的理念和特点。

同时,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条件下,督学可以采取随机讲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校园巡查等方式,对分管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每位督学每学年督导活动总天数不少于15天,每学期应全覆盖每所学校(幼儿园)。

该市分为32个督察责任区。

从公布的中小学、幼儿园督学责任区名单来看,全市共分为32个督学责任区。

其中,市直属中小学为第一责任区,东莞中学校长、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副校长柴,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为第二责任区,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东莞市技工学校关等5人负责。此外,全市32个镇街划分为30个责任区,由镇街宣教办和中小学校长组成督学。

对此,CPPCC委员梁巨峰评价说,从专职督学的名单来看,大部分是市教育督导室的成员,之前没见过他们在教育督导方面有所作为;从兼职督学的名单来看,多为校领导,有监守自盗之嫌。

他说,尽管如此,还是希望各位督学能够勇于承担责任,为学生求情,为教育发声。教育是百年大计,目前教育问题很多。请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