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教育系统2022年校园人才引进公告[13人]
第一,吸引人才的对象
2022年优秀高校毕业生,2020年未就业毕业生,2021可纳入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第二,引进人才的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秀,诚实守信,愿意为新青海建设贡献力量。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2届本科、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65438+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以专业相近的主要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的,不得录用(聘用)。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正常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及以后出生)表现突出的人员,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6)教师资格证要求。2022年上半年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教师资格申请的学习板块和科目进行报考。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教师职业能力证明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结果,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第三,引进人才的定位
* * * 7所就业学校13岗位需求。具体职位、人数及专业要求见附录65,438+0。
四、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评价、签订聘用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入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公告
在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网址为:(/)。
(2)注册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扫描件pdf复印件,提交至各用人单位电子邮箱(附件1联系邮箱)。发送的邮件名称要注明“校园人才引进+具体人才引进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所有上传的扫描pdf副本必须清晰完整。请将所有材料添加到压缩包中以便上传。
1.注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27日18: 00,逾期发送申请材料者不予报名,以用人单位发送给申请人的邮件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2、所需审核材料:
(1)2022年校园人才引进申请表,见附件2。
②薛鑫。com下载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pdf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pdf扫描件(2022年上半年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应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学校教师专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5)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6)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证书和学生证的pdf扫描件,同时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合格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资格。毕业证暂扣或遗失的,应提供学校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初审,主管部门负责复审,严格按照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考试标准,统一考试标准。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评估和评价
考核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的学历要求,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考核:
1.紧缺专业中要求硕士以上学历的岗位引进,主要采用讲座、试讲、答辩等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2.引进紧缺专业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岗位,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将测试专业素质和教师综合素质。考试内容参照10月20日青海教育厅门户网站、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教育考试网发布的《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 ︰ 3的比例遴选面试人员。笔试有最低合格线。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之比小于1:3时,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技能演示、讲座或试讲的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暂定为6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签订聘用协议
根据面试结果,各岗位确定按照1:1的比例签订聘用协议,用人单位、报考人员所在研究生院、报考人员正式签订至少五年的三方聘用协议。
(6)身体检查和检验
签订聘用协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并接受考察(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政审)由主管部门负责,重点了解考生的基本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业务素质和个人操守等情况。
(7)宣传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学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公示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经查实不适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8)补充资金
经签订聘用协议、体检、政审、公示,发现不适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根据面试结果决定依次递补。
(9)就业
新员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被查处的;
5.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6.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毕业的;
7.定向学员和委托学员;
8.已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
9.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2020、2021就业期未就业毕业生,是指毕业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仍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存的毕业生。
(三)严格按照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引进人才的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如果涉及其亲属需要实行回避制度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事项,也应当回避。
(4)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在下列情况下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毕业;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就业。
(五)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吸引人才的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七。具体事项
有关考核、成绩公布、体检、政审、签订协议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将随时在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及时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执行。
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局苏老师电话:0974-8510523
海南州教育局
附件2:2022年校园人才引进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