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2000年至2010年中国自然灾害。
(1)7月,淮河流域发生自1954以来的第二次洪水。
(2)7月17日,重庆遭遇115年最强雷暴袭击。
(3)7月18日,济南遭遇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大暴雨袭击。
(4)8月中旬,超强台风“圣帕”肆虐南方七省。
(5)6月3日,云南普洱发生6.4级地震。
(6)3月初,一场罕见的暴风雪和风暴潮袭击了东北和华北地区。
(7)7月底,山西、陕西、河南三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
(8)6月初,持续的强降雨袭击了南方七省。
(9)7月初,四川遭受严重暴雨洪涝灾害。
(10)6-8月,东北地区遭受严重夏旱。
民政部近日发布2007年中国自然灾害和救灾情况,指出2007年以来,中国气候异常,降雨严重不均,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多个地区发生灾害。一些地区连年遭受反复袭击,部分地区降雨、洪涝、干旱等灾害超过历史记录,直接经济损失达2363亿元。
据统计,2007年我国各类自然灾害受灾人口约4亿人(次),死亡2325人,紧急转移安置1499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7.3亿亩,其中绝收8620万亩;654.38+0.46万间房屋倒塌。
据介绍,2007年,中国自然灾害主要呈现五大特点:一是水旱灾害多、损失重;二是点多面广,重复受灾面积大;三是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四是登陆台风较晚,人员伤亡和损失较少;五是城市受灾,经济社会影响深刻。
据业内分析,2007年造成人口死亡的主要灾害是洪水和滑坡、泥石流,约占全国总数的63%,其次是风雹灾害。因灾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被洪水冲走(溺水)、雷电、山体崩塌和泥石流掩埋、建筑物倒塌,其中因雷击死亡的比例由2006年的14%上升到25%,因雷击死亡人数明显高于往年。
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事故总体情况分析报告一、2006年全国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概况
2006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各类安全事故中,事故灾难(溺水、交通、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事故)占59%;社会安全事故(打架斗殴、校园伤害、自杀、住宅火灾)占31%;自然灾害(洪水、龙卷风、地震、冰雹、暴雨、滑坡)占10%。其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打架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
总体来看,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61.61%发生在校外,主要是溺水和交通事故,占全年事故总数的50.89%,遇难学生人数超过全年事故死亡总数的60%。其中,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最多,占全年伤害总数的45.74%。溺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中小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暑假和节假日在非游泳区游泳导致事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司机违章驾驶。
据统计,2006年学生食物中毒事故起数较2005年有所上升,各类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占全年各类学校公共卫生事故总数的31%。在各类学生食物中毒事故中,28%为微生物食物中毒,24%为有毒动植物中毒(其中81%为未成熟豆类引起),9%为化学性食物中毒,39%为不明原因食物中毒。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学校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够有力,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还很不规范,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普遍缺乏专兼职卫生人员,学校食堂、饮用水、厕所、宿舍等生活卫生基本设施和条件较差,存在诸多卫生安全隐患。
二、2006年中小学安全事故的特点
从事故发生的地区、时段、时间、地点、日期和责任分析,2006年中小学安全事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农村是校园安全事故多发地区。
2006年,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城市报告的占27.68%,农村报告的占72.32%。农村中小学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明显高于城市,分别是城市的2.9倍、3.9倍和4.2倍。
农村中小学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学校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全。此外,师生安全意识薄弱、学校安全管理漏洞明显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大三学生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2006年,全国上报的各类校园安全事故中,小学占43.75%,初中占34.82%,高中占9.82%。2006年小学、初中、高中事故发生率为4.5∶3.6∶1,死亡比为6.6∶4.8∶1,伤害比为7.4∶4.7∶1。
与高年级学生相比,低年级学生缺乏生活经验和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是低年级学生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3.校园伤害事故的数量增加了。
2006年,25%的安全事故发生在学校,主要是校园伤害和学生打架,其中校园伤害占56%,主要包括绑架、爆炸、刀伤、纵火和性侵。2006年的几起典型案例表明,校园伤害事故增多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不健全,导致少数“害群之马”混入教职工和个别违法人员进入校园,从而导致了校园伤害悲剧的发生。
4.假期是事故多发期。
暑假、周末等节假日是溺水、自杀等事故的集中时段,36%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在暑假和节假日。此外,89%的事故发生在白天,主要包括交通事故、溺水事故、校园伤害、踩踏事故和学生打架事件。夜间事故11%,主要是山洪、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少数犯罪分子在女学生上下学途中强奸、杀害女学生或侵入学生宿舍。
5.事故多发地点主要集中在上下学途中、河流水库、学校及周边。
2006年,中小学生各类事故的32%发生在上下学途中,主要是交通事故,包括个别强奸和学生打架事件。39%发生在学校,主要是校园伤害和学生打架,也有少数发生踩踏、房屋倒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24%发生在河流、水库、高速公路,其中以溺水事故为主,包括个别非学生上学道路上的交通事故;5%发生在学生家中,包括个别学生自杀、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等事故。
6.学生安全意识差是大多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006年全国上报的各类安全事故中,10%是由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遇难学生人数占全年遇难学生总数的10.84%。90%的事故是由其他各类安全事故引起的,学生死亡人数占全年学生死亡总人数的89.16%。其中,学生安全意识差导致的事故占45%,学校管理问题导致的事故占18%,社会交通和治安问题占27%。
三、今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对策
通过对2006年中小学安全事故的分析,今后要抓住关键环节,把握规律,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安全,加大农村教育投入,积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特别是农村食堂、饮用水、宿舍、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重点抓好学校建筑和设施安全、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重点加强对低年级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使他们尽快形成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范的良好行为习惯。特别是要在寒暑假前或开学后,在中小学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要努力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教育部门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学生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力度,积极对各类车辆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宣传,积极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同时,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建立健全接送学生上下学制度,确保不允许学生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四,要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安全培训。培训对象的选择要以基层、农村、事故多发地区和学校管理薄弱地区为重点;培训要注重案例分析的运用,抓住一些关键环节,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直接告诉校长、教师要做什么、怎么做,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要落实校园安全和夜间巡逻值班制度。要把好学校“入口”,防止少数“害群之马”混入校长和教职工队伍。要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隐患,积极开展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注意化解个别师生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伤害事故。
六是要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公安部八项措施和教育部六项措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依法治校安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