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分标准

考试成绩的分级

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满分为100。笔试科目成绩采用评分制呈现,根据所有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年级在所有考生中的比例为A占30%,B占40%,C和D占30%(D控制在3%以内)。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试的分析与评价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统筹各市县考试管理部门转来的各学科试卷和考试成绩,并于2009年3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牵头,省教育学会、省教育厅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对学科考试试卷和成绩进行分析评估,并于2009年4月15日前形成分析评估报告。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1.考试科目的组织与实施。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6个科目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

2.考试的报名和组织。笔试科目报名及组织办法详见《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6月5438日至10月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操作科目报名及组织方式见《陕西省普通高中物理化学学生实验操作考核实施细则》。

3.关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其他具体工作,请分别与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和陕西省教育厅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联系。

关于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一、关于命题的依据和范围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以教育部《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为依据,坚持基础性、科学性、指导性、公平性、实用性原则,尊重普通高中大多数学科有2-3个版本实验教材的事实,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政策框架内做好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

笔试科目命题要充分考虑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不同版本实验教材的兼容性,操作考试科目命题要充分考虑陕西普通高中实验操作与评价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两个版本实验教学指导用书的兼容性不依赖于各学科实验教材的任何一个版本作为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主要或唯一依据。任何版本实验教材的编写出版单位不得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宣传本版本实验教材的唯一性和权威性。

第二,关于考试的组织和选拔

(一)各市(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和《陕西省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组织等具体实施工作。

(二)考虑到省内各地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际差异,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普通高中进行指导和监督,统筹考虑学校课程改革进展和学生学习实际,引导学生有选择、适时参加2009年6月和6月的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第三,其他

(1)各单位在执行学业水平考试各项政策中如有问题,请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联系人:郭强,电话:029-87338627,87338626(传真)。

(二)有关学业水平考试的其他具体工作,请与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和陕西省教育厅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联系。陕西省考试中心联系人:黄,联系电话:029-85221747;技术装备中心联系人:董恩,电话:029-86242179。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陕西省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考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8〕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J&J〔2008〕18号)精神,促进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基础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和高考改革,为促进高中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使高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健康有序地进行,为高校招生提供更能反映学生实验操作能力的科学观察指标,特制定本规则。

一、考试科目、命题范围和标准

(一)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

(二)物理、化学、生物必修模块的内容。

(3)命题依据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重点考查学生常用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操作技能、实践能力、实验现象分析和实验数据处理能力。

(四)年度命题的具体范围和试题以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编制的《陕西省普通高中实验操作与评价》中的物理、化学、生物为基础。

二、参加考核的对象和考核时间

(一)考核对象为:完成必修课程的学生;往届实验操作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和社会考生。

(2)每学年组织1考试,时间为高二上学期17周至18周。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每科考试时间为20分钟。

第三,绩效评估

实验操作的考核结果采用纸面百分制,以分数的形式呈现。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记入考生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评分标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评估的组织与管理

(一)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由省教育厅安排部署,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评估的组织实施。

(2)试题由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统一制作,每科六道试题,供学生抽签选择。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记分卡及相关表格由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统一印制。

(三)市(区)教育局应于学期第八周结束前,将参加评估的学生人数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送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四)本学期第14周结束前,各市(区)考核组织部门到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领取准考证、试卷、记分卡及相关表格,报送本市(区)实验操作考核实施细则(含各校考核时间表)。

(五)评估的相关要求

1.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由学校填写,贴有考生照片并加盖县(区)级业务公章。

2.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考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思想,严明考试纪律,熟悉试题和评分标准。

3.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选择符合实验条件的学校作为考点。各考点要提前安排好服务人员和考点,准备好充足的仪器设备、药品和考试实验材料,并保证其性能良好;各考点要加强考核的组织管理,做到周密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考核安全、顺利、公正进行;各考点要设立完整的考试宣传板,为考生和监考人员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4.所有检查人员应佩戴徽章。监考老师应是工作认真负责、专业技术水平高的物理、化学、生物老师。监考人员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本着对每一位考生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考人员的职责。原则上每位教师同时监考的考生人数应为4人。

5.学生考题的选取必须坚持考生自己抽签的方式,不允许学校或他人代为抽签。

6.监考老师必须当场给学生打分。

7.考试结束后,考生对成绩无异议时,应在试卷上签字。

8.本期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可在下期参加补考。

(6)监督和指导

每次考核,各省市(区)都要深入考点进行认真的监督指导,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提高考核的公信力。

动词 (verb的缩写)评估费用

实验操作考核以应试为原则。根据组织考核所需费用(准考证、试卷、记分卡等的印刷费用。,以及交通、住宿、午餐等费用。考生的),考前会提前收,考完之后会入账多退少补。考试费暂定为每位考生30元,即物理、化学、生物10元。

不及物动词评估工作总结

考核结束后,各市(区)教育局在县(区)考核总结的基础上,及时认真总结全市(区)实验运行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具体做法、主要经验、存在问题、意见和改进建议),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陕西省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和必要的学习工具,在现场教师的引导下,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确保考场内外秩序良好,组织有序,不受任何干扰。

(3)每项实验操作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

(四)监考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不得监考直系亲属。

(五)各考点应制定必要的评估应急预案。情况紧急时,应当及时处理;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县级考核组织部门报告,县级考核组织部门应及时向市(区)考核组织部门报告。确保评估工作安全、顺利、公平、公正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