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音乐教师如何评价自己的职称?
一、评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进行,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精心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过评估,激发教师、教育管理者和实验者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努力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育教学队伍,全面提升素质。
(2)按照《关于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泰仁专〔2004〕93号)文件精神,优化结构比例,科学合理设置教师、教育管理和实验人员岗位,切实转变用人机制,增强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岗位聘任,优化队伍结构。
(三)坚持以考核结果为评价依据。对推荐晋升的人员,在规定使用年限内的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应达到合格及以上。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因师德原因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不得推荐晋升,其任期应重新计算。只有在未来三年内考核合格,才能被推荐评估。
(4)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队伍建设,对属于教师编制,在团组织、少先队、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等学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育人“典型”的教师,可以评定为德育教师。德育教师岗位由教师岗位资格评委会评定,重点考核申报人的“育人”业绩,对教学工作量的“典型事例”不作硬性要求或照顾,必须在校内公示,并由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字。
第二,审查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a)审查的范围和目标
1、中学、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推荐对象仍按《中学、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试行条例》执行。
2.职业中学专业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仍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2006 54 38+0]279号《关于做好职业高中专业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中小学管理人员资格评价对象,是指各类中小学及相关机构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4、中小学实验岗位资格评价对象,是指中小学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申请教师职务资格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对申请中小学教育管理和实验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教师资格不是强制性的。
(三)学历、资格的规定。
1.基础教育要求:(1)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中专以上学历。(2)初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3)高中教师(含职业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对于已取得基础学历的,取得学历后的服务时间为:推荐高级职务的,必须是取得学历后3年;推荐中初级岗位,取得学历后2年;非专业学历延长1年。
2.城镇中小学、幼儿园1969 1后出生的教师晋升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晋升中学一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职务的,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45周岁及以下的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年数:
(1)初定:中专三级:大专毕业一年;中专:大专毕业三年,本科毕业一年;小学水平:大专毕业一年;中专:中专毕业一年。
(2)评价:小学二级评价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应聘期三年;小学高年级小学水平评价:小学水平须任职五年;小学老师本科毕业一年:可以评小学高年级;中学评价中学一级:中学二级要聘期四年;小学高年级,中学水平评价中学高年级:小学高年级,中学水平必须任职满五年。
(3)转岗评聘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转岗后不申报晋升原系列岗位,转岗期限为一年(前后服务年限可累计)。
5.破格晋升: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可晋升中高级教师,不受学历或工龄限制。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条件仍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规定执行,破格晋升中级职务条件仍按台职改办(1992)5号文和(1994)14号文规定执行。对有学历要求的,任职期限最多不超过提前一年。
6.优先推荐条件:在单位岗位结构核定比例内,继续执行太教(1998)168号文件规定。
7、中小学教育管理、实验岗位资格申报对象的学历、资格必须按浙人院〔2004〕147号《浙江省中小学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实验岗位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转岗中小学教育管理和实验岗位资格的人员,对学历没有要求。
(4)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要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务的,要求在现任职务期间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两年及以上(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教师除外)。
(五)提交晋升高级职务论文的条件:高中学生仍按泰教(1996)142号规定执行,高级中学讲师仍按泰教(1998)169号规定执行,提交评审的两篇论文鉴定结果必须为基本及以上。具体要求:推荐高级职务者,至少有两篇论文(专著、经验总结、教材、科研报告)能反映其学术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或在省级会议上交流过或获泰州市优秀论文评选二等奖(晋升为高中教师者,允许在泰州市教研会交流一篇论文,包括学术会议、 或获泰州市优秀论文评选三等奖并收录),论文内容符合所教科目。 推荐中级职务,要求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或专业能力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乡镇(街道)以上教研会议上交流或在县(市)以上刊物上发表。申报高级职务评审的论文和专家鉴定意见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和专家鉴定结果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中小学教育管理与实验高级职位报考人员的论文评审参照上述要求执行。报考中小学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职位的,不需要进行论文鉴定。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非计算机应用专业毕业,晋升教师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取得《江苏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windows 2000/XP & amp;Office)(新三级证书)或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规定的模块考试证书。
(七)外语水平要求:中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按浙人院(2004)23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从今年起,中高级职务申请人须提供国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经评审合格人员的成绩单原件,中级由市人事局取消, 并且高级的会被高评委取消资格,不合格人员成绩单原件退回报考人员。
0964+1年10月65438+65438后出生的中学教师全部晋升中高级职务,仍按台师(2000)37号文件要求取得台州市教育局颁发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根据泰州市教育局印发的[2005]244号文件,196465438+10月1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晋升高级中学教师,从2007年起必须取得外语资格证书。
中小学教育管理、实验系列岗位资格申报对象,不要求职称外语成绩。
(八)普通话水平要求:凡195565438+10月1后出生的教师,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要求是普通话口语班或语言班教师达到一级及以上;其中,0965年65438+65438+10月+0日65438后出生的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应达到二级及以上;中小学教育管理和实验室人员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九)参加继续教育的条件。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聘任、评优的必备条件之一,从1998(高中教师时间为12,2005年,初中及以下教师时间为31,2006年)起,平均每年应达到48学分。职业中学专业教师申报高级职务时必须提供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中学教师、中小学教育行政人员和实验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但对学分没有具体要求。
推荐评聘教师职务和中小学教育管理职务的中专、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现任校长、幼儿园园长,必须取得《校长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资格培训合格证书》,领取证书后每五年继续按计划参加提升培训,取得证书。凡在1996 1之前参加在职培训并取得《校长在职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小学(不含民办学校)校长,必须取得《浙江省中小学校长九五培训结业证书》,否则不得推荐评优。
根据台州市人事局台人培(2006)96号文件精神,今年的晋升对象必须取得“电子政务(业务)”或“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障”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能力”培训合格证书。
(10)教学要求。根据太教发[2004]275号文件精神,凡1962年9月1后出生,直接分配到老城区中小学(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含高中和幼儿园,不含特殊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下同)工作的,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学经历。1957 9月1后出生,直接分配就业于老城区中小学。他们晋升到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时,必须与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建立一年的联系制度。接触期间每学期会上公开课、听课四次及以上,有详细的原始记录才能被推荐评价。
凡10月0970+65438+65438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中学教师时,必须有1年在农村或不发达地区的教学经历。
未经教育局同意,擅自在其他学校任教的教师不得申报任何教师职务评聘。
(11)讲课要求。根据有关要求,讲课成绩继续作为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推荐条件,高中教师讲课继续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晋升中级职务的教师由县教育局组织。(暂不要求中专、职中专业课教师)。
(12)今年允许长期在教育管理和实验岗位工作的人员直接申报相应学历,其学历、资格按照1997号文件执行。浙江人民学院(2004)147。
1.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从初级评委中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推荐上一级评委会进行评审。
2、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先进行系列评审。评定通过后,再逐级推荐给上一级评委会。
3.从明年开始,按照有关规定,你必须先转编,然后再晋升。
(十三)晋升中级、高级、教师职务的其他推荐条件:仍按泰教(1996)142、(1998)169号文件执行。
三。提交审查的材料要求
评估材料是评估的基础。提供的材料要实事求是,一切以评价表记录的材料为准。各栏内容要丰富,字迹要清晰。只填写现任职务以来的业绩,用蓝(黑)墨水填写。推荐单位必须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取。评价材料应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申请人应签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证明》。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申报材料予以退回,并自评审年度起三年内不得申请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为保证推荐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学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者还须寄送当年的备课笔记或教学反思材料)。教师职务评价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希望各校领导一定要公正、公平、公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评定时要坚持自我申报、群众和组织推荐相结合、考核组集体量化评定、择优推荐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教师职务评定工作。评审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一)以乡镇(街道)中小学校、县级学校为单位提交一份评审对象资格认定表(一张软盘,使用电子表格Excel输入),并按以下顺序填写:
中学:政治(德育)、历史、地理、社会、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劳动与技术(专业课)、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
小学:思想品德(德育)、语文、数学、常识、劳动技能、成人教育、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学前教育。
(2)以学校为单位的初、中、高级岗位晋升人员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分别粘贴在A4白纸上。
(3)报考中级以上岗位资格的人员,按送审材料清单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未装订原件的,提交送审时将原件单独装袋备查。因年龄原因免于提供某些证明的,请在相应位置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免于提供的理由),并根据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综合表。中专、职中专业课40册,“小、中、高”教师,中小学教育管理和实验人员晋升高级职务,其他教师25册。
2、纸质专家鉴定意见表。中专、职中专业课44份,中小学“初中”教师、教育管理和实验人员晋升高级职务,其中4份(含1份原件)粘贴在评价表15页,其余40份粘贴在综合表背面。29份升入高三,其中4份(含1份原件)粘贴在评价表15页,25份粘贴在综合表背面。
3.优先推荐和破格提拔对象填写《优秀提拔审批表》或《破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同时在评价表和综合表中注明“破格”和“优秀晋级”字样。
(4)初评资格提交的材料只有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资格证、本学科年度考核表及年度教学总结、校级公开课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障、基本素质和能力》培训合格证书。
四、评价工作安排
1.大四论文送审时间为7月16-7月18。
2、专业技术职务具体比例计划审批表于8月25日前提交。
3.中专、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高级实验师高级职务推荐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8月26日。
4、推荐“小、中、高”职位和中小学教育管理职位8月26日提交。
5.推荐中学高级职务的,9月18提交材料。
6.推荐中学初、中级职位的,9月20日提交材料。
7、推荐小学,初级岗位,9月22日提交材料。
8.推荐中小学中高级职位(含“初中”不含专业老师),说上课内容:初中是二年级的教材(二年级不开设的科目是一年级或三年级的教材);普通高中是高二的教材(高二不开设的科目是高一的教材);职业中学的通识课是高年级的教材;小学是六年教材,八、十册;幼儿园是大班教材(不分科目)。
附件:
1,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表
2.提交审查的材料清单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
4、中小学教育管理岗位试行办法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具体方案审批表
6.泰仁专[2004]93号关于印发《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结构宏观调控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6年8月10日
关键词:教师职务评聘通知
抄送:天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台县职改办
天台县教育局办公室2006年8月10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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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主管部门(盖章)评委会会议时间_ _ _ _ _ _ _ _ _ _ _
号名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时间,行政岗位最高学历,什么时候毕业于什么学校和专业,在什么专业工作年限?现任资格推荐任职、资格名称、外语成绩、计算机考试和成绩单位考核、继续教育一级评委会推荐符合破格要求。注意事项见评委会主要管理部门意见。
姓名考核时间姓名任命时间评委总人数出席人数赞成人数反对人数
注:本表由各评委会主管部门填写,报系列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审核。此表应打印在A3纸上。
附件2:
送审材料清单(中级以上学历)
1,1份装配材料。(根据以下序号装订,带封面、目录和页码)
序列号、装订材料名称、份数、备注
1晋升岗位资格评估表3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1
3资质1复印件
4 1在职证明或就业文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
6外语资格证书复印件1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复印件1
8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1
9 .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继续教育学分通知卡1
10公共课1培训证书复印件
11111111111111111165438+65438+
12家教或公开课证书1
13荣誉证书复印件1
14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仅限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部门、教育学会,出版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均应复印)。1
15专业岗位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证明原件1
注:报考高级中学资格的两份送审试卷应与原件装订在一起,注明“送审试卷”,并设置在试卷正面(请勿装订在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上)。
2.65438+综合表原件0份,评价表3-4份(高级4份,中级3份,初级2份)。
3.继续教育手册和信用卡原件。
附件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证明
本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的表格、相关证书、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我们愿意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予以接受。
声明人:
年月日
这是为了保证同志是本单位职工,提交的材料经核实属实。
如有隐瞒,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4:
浙江省中小学教育管理试行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学教育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育管理水平,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小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小学教育管理岗位是根据中小学教育管理研究工作的需要设置的,各级岗位应有合理的结构比例,明确任职资格、岗位职责、考核标准、方法和任期。
二、中小学教育管理岗位评价对象是指各类中小学及相关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学、科研等方面规划、计划评价和教师规划、培训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我省中小学教育管理岗位界定为: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生,不设研究员岗位。副研究员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助理研究员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研究实习生为助理专业技术岗位。
四、中小学教育管理职务评聘工作要根据有关规定,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同时,要充分考虑中小学教育管理的特点,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应聘中小学教育管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六、中小学教育管理岗位资格申报条件:
(1)研究实习生
1,硕士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基本掌握中小学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2)助理研究员
1,作为研究实习生4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研究实习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系统的中小学教育管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独立开展研究。
3、上任以来,有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或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优秀论文获县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
(3)副研究员
1,担任助理研究员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2年以上。
2.对中小学教育管理进行深入的、创造性的研究,可以根据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设计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研究解决中小学教育管理中的问题。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显著的成效。
3.任职以来,有2篇以上学术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价值较高的学术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或有专著一部。
七、高校毕业生首次确定中小学教育管理岗位任职资格按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1992〕1号和浙职改〔1992〕7号文件执行。
八、首次申报中小学教育管理岗位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如下:
(一)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取得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工作7年以上的;1970前本科、普通班、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者,可申请副研究员岗位资格。
(2)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者,可申请助理研究员岗位资格。
九、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浙职改办(1999)210号、浙职改办(1997)6号文件规定执行。凡申请晋升中小学教育管理岗位的45周岁以下人员,须取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两个模块以上证书。
十、普通话水平要求,根据原省教委、省语委《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意见》(浙语(1999)5号)精神,凡1955 1后出生的人员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成绩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
十一、申报中小学教育管理岗位不要求外语。
十二、不具备助理研究员所要求的学历满五年,或者具备助理研究员所要求的学历满四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可以推荐为副研究员。
(一)学校教育管理业务骨干,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获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劳动模范、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三)在中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和省部级二等奖的。
(四)任职以来,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
(5)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价值的中小学教育管理专著。
(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0年以上的大专毕业生,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5年以上的中专毕业生。
十三、中小学教育管理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由省中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市政当局负责助理职位的资格和大学毕业生的初步确认。
十四、申请人的评价材料需参照省级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的相关文件。
十五、本试行办法由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按照其职能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