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30周岁以下(1991 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可放宽至32周岁(1989年6月1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心基层服务岗位,有志于农村工作,吃苦精神强,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身心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同等条件下,党员(含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违法犯罪被立案侦查的;

2.有社保处罚等不良记录;

3.被开除中国* * *党籍;

4.被开除公职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大学生村干部或红物业大学生离职或被辞退;

9.军人;

10.对我有重大影响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对我影响较大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中国政权活动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受理申请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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