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转学外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转学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允许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籍、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转学的;在县(市)区内,户籍和家庭住址已经迁移,路途较远,不能在原学校就读。

6、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县(市)小学、初中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转学证明(及监护人转学工作证明)向转学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转学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一式两份。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与转学学校联系,转学学校同意后,报县(市)教育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学学校会凭转学联系单出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到其他学校,其转学联系单需要我局学校教育科审核。经批准后,转出学校方可出具转学证明。

市区初中转学学区仍由我局划定为初中转学合同区。

跨县(市)小学到初中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转学证明(及监护人转学工作证明)向转学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转学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与转学学校联系,转学学校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转学学校凭转学地同意证明出具转学证明,由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让申请书及附件应与转让证书存根一起归档;学生凭转学证明到转学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办理转学手续需提供户籍转学证明(及监护人转学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在学生转学登记表中记录转学情况。

因户口和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要求转学的,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教学区内手续齐全的正常转学学生,也不得接收无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允许入学考试转学,不允许改年级。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学学校盖章,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一份。转学办理转学手续时必须领取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复印件。应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只有在休学期满后转学到学校,才能允许复学。

中途从公办学校转到民办学校的学生,需要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到户籍不在的公办学校就读。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必须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编制学生注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