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辩论词认为上网利大于弊。

赞成辩论:谢谢主席女士!各位老师同学和其他辩手大家好!

人类将步入信息时代,网络将越来越强烈地介入我们的生活,离我们的中学生越来越近。中学生上网是有益还是有害?我们坚信中学生上网的好处大于坏处。我将从四个方面阐述我们的观点:

1.必要性。这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信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膨胀和爆炸,未来的世界是网络的世界。中国要想在这个信息世界中与时俱进,作为21世纪的主力军,就必须能够更快地适应这个高科技社会,具备快速及时地从外界获取有效科学信息的能力,具备传播科学信息的能力,这就是科学素质。而互联网恰恰适应了这种要求。邓小平同志不是说过,“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吗?

2.实用性。网络世界的资源被享用,就像一个聚宝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饶金山”。谁在这座金山上辛勤耕耘,谁就有所收获。可以以最快的速度从他们那里找到学习资料,学到更多的课外知识,灵活运用课堂上的知识,促进思维的发展,培养中学生的创造力。上网还可以超越时空和经济的限制,在线接受名校教育。如果你有任何问题,你可以随时通过电子邮件向老师寻求指导。而且网络上的互动学习、丰富的三维图形展示、语言讲解等多媒体内容,让学习变得轻松有趣,这是任何一本教材都做不到的。

3.现实。我省曙光工程是为了快速推进教育信息化,在我省每所中小学设立互联网教室,普及计算机互联网知识,促进中学生在家上网,实现远程教育和知识共享,为全省中小学生提供免费在线辅导,培养他们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培养他们获取、分析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再看看我们周围。学校网站蒸蒸日上。难道林守华书记和陈欣老师也建议大家去学校网站看看吗?当年和班级的网站不也是如日中天吗?

的确,作为新生事物,网络有一些弊端,但是中学生是在学校的教育下。学校应当加强对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学生判断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塑造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有了老师的正确引导和家长的引导,我们就能以正确的态度应用网络这一工具。

21世纪将是计算机网络的时代,今天的学生将是未来社会的栋梁。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是突破未来信息时代最有力的武器。让我们相信,我们今天的一点一滴努力,最终都会汇聚在沙慧塔上,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们的观点,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反对的三个论据:刚才对方辩手举了我们学校网站的例子,但是附中网校有很多信息垃圾,这也是前不久两会中校领导指出的。现在想问一下另一位辩手,如何解决中学生自制力差的天性和网络三大问题?

三个论点:请注意,任何一个新生事物,在其初始阶段都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些弊端,但一定要看到这些事物的前景和大趋势。然后我问另一位辩手,你是否承认网络是信息时代的重要工具。请肯定地回答是或否。

反方论点:刚才反方可能没听清楚。在我的论点中,我指出了互联网是一种重要的交流手段,我还指出了互联网的三大问题。这说明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对方没听懂吗?我想问一下另一位辩手,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的空间里,人们在交流时经常戴着面具。这和水中月和镜中花有什么区别?请直接回答!

辩君:网上交流真的没有意义吗?那为什么这么多人上网?请问另一位辩手,如果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那么国家如何把上网的课程安排成计算机课程?

反方:我首先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家并没有把互联网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如果真的像另一位辩手所说的那样,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法律禁止中学生进入地下网吧呢?然后问另一个辩手,中学生在网络上有利有弊,你怎么判断利大于弊?

两种说法:我认为优点是主流,缺点只是网络刚出现时的一些不可避免的缺点。请问对方是否有必要学以致用,把上网的知识作为一门课程付诸实践?

赞成:对方辩手一直不理解中学生的特殊性。中学生在学校的教育下,在老师的指导下,在家长的控制下。这难道不能避免一些弊端吗?

反方:刚才对方辩手说中学生在学校受教育,那么他们真的对网上信息有正确的判断力吗?今天中午,中央电视台的法制报道刚刚播出了一则关于河南商丘刚刚破获的一个名为“少妇美女”的色情网站的新闻报道。其中,每天约有5700人访问该网站,其中50%以上是中学生。这是对方辩手说的“判决”吗?

赞成:对方辩手犯了概括错误。5700个访问网站的人中有50%以上是中学生,那么只有2500人访问色情网站,而中国有多少中学生呢?所以我们可以否定中学生上网的所有好处?

反方:反方应该知道,我们只知道部分材料,还有很多色情网站没有查出来!

方正:我还想告诉我的对手一个材料。在杭州,93%的中学生都能控制自己,不去不健康的网站。

反方:对方辩手刚刚强调了中学生在家里受父母控制,但由于家里过度敏感的经济控制,网瘾者愉快地去地下网站。到了地下网站还有谁会被绑定?

方正:网瘾者会在地下网站上吃耶戈和喝吗?他们最终会回家上学吗?

反方:错!上学期Quest杂志相信大家都忘了,大家应该记得暗访那些地下网吧。哦!那些老板就是喂他们,喝他们,甚至住网吧好几天不回家!

亲:请注意,这些网吧并不是我们提倡的正确上网方式。这是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谢谢你

反方:我想向我的反对者指出,网络是开放的,无国界的,这使得法律很难发挥作用,网上的法律很难界定,所以用法律来解决网络的这些弊端是值得怀疑的。

亲:我也想告诉我的对手,网络的无边界性在于位置,同时也受到法律的约束。谢谢你

反方:但是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正确的限制网站。每年网络犯罪率以40%的速度递增,每年破案率不到19%。

教授:那么,请问另一位辩手,你是指网络犯罪对中学生的犯罪吗?

反方:反方应该知道,到目前为止的高水平黑客,大部分都是渴望学习,计算机技术过硬的中学生,但内心已经变质。

赞成:对方应该承认你可以在网上接受教育。而且我们不否认网上可能还有其他污染,但是我们说的是利大于弊!

反方:对方辩手刚才说中学生上网是一种趋势。但是每一种趋势都是合理的吗?例如,如今在一些国家,犯罪感正在上升。是否可以说犯罪率上升利大于弊?

亲:我的对手,你不是要等到互联网成熟,等到被埋葬的前一天吗?

反方:我们没说上网不好!

利:我们刚才强调的是上网利大于弊?

反方:有利有弊,但我们争论的前提是中学生上网,中学生天性和网络三大问题已经说了,两者矛盾不可调和。

赞成:另一位辩手注意到,在这个阶段,中学生主要将互联网作为一种学习工具和交流工具,但缺点只是副作用。

亲:我一再强调学校和家长对中学生的教育,对方就是充耳不闻!

四辩总结声明:谢谢主席!各位辩手、老师、同学大家好!首先,我想对对方的防守做一些分析。不可否认,对方的辩护高明而睿智,但事实并非润色,对方辩护的漏洞依然清晰可见:就在刚才,对方辩护的朋友指出,有学生上网浏览一些不健康的网站或实施犯罪行为。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我不妨做一些大胆的假设。如果没有互联网,那些缺乏自控能力的中学生难道不会看一些不健康的书或者犯其他的罪吗?所以我觉得这是心态问题而不是网络性质的问题。其次,我想对这场辩论作如下分析:

一、关于中学生,指13-19岁在校学生。这群人有以下特点:①他们的年龄决定了他们将成为明天的建设者,他们肩负着托起未来的重任。他们的任务是跟上时代。及时掌握科学技术;中学生的年龄也让他们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缺乏自制力;所以,他们的生活离不开老师和家长的带领,他们的世界始终受到社会、学校和家庭的保护。

第二,关于上网。什么是网络?网络是指在适当的时候,集学习、交流、放松于一体的娱乐工具。而且它不是一个普通的工具,它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1,它可以打破时间和空间的界限,让人们随时随地相互交流,让信息处理更加系统全面;2.让信息流动更加及时便捷,所以教育选择互联网,世界选择互联网。这是一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人才竞争已经成为世界竞争的主流,教育也在千呼万唤中面临改革。网络的出现无疑成为了教育改革的好帮手。面对互联网丰富多彩的空间,我们可以轻松自如地聆听名师的讲座,身临其境地享受空间的精彩。我们的学习不再局限于书本,逐渐具备了科学素养。

当然,我们不否认网络的弊端。因为每一个新事物都有优点和缺点,但正如我们辩手所证明的,如果人们更广泛地接触到事物的优点,又怎么能说缺点大于优点呢?就像吃鱼一样。有时候我们会被鱼刺卡住喉咙,但是我们能因为这些骨头就对鱼说不吗?不会吧。因为鱼刺只是偶尔卡在喉咙里,如果小心,安全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只要我们吃鱼,就一定会得到营养。中学生上网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有信心说,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