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保留学籍有什么问题?
学籍保留是指已正式取得学籍的学生因故中断学业,但不符合休学条件。经学校批准后,其学习资格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在此期间不享受学生和休学待遇,不得报考其他学校。保留录取资格不是对新生的惩罚,而是党和国家对青年学生爱护和关怀的具体政策体现。
1.学生因病需要休学的,由本人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和住院病历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长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在学生本人和家长的书面申请表上签字,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再报上级部门具体休学。
2.休学期一般为一年,休学半年或一年以下需提前复学。经校长同意,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恢复。复学时,家长应向学校提交市级以上诊断证明和家长书面申请表。经校长同意后,学籍管理人员在复学前报上级具体办理,复学后转入下一年级。
3.毕业年级学生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退学。
4.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学籍由学校保留。休学证明放入学生档案,由校医填写。
扩展数据:
退学(退学)条例:
1.学校原则上不允许退学(或休学)。
2.学生因故申请休学(或休学),须持父母书面申请和父母所在单位证明,经教务处审核,校长签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或休学)手续,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3、休学(退学)学籍由教务处办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