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论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达尔文主义
英国生物学家C.R .达尔文创立的以自然选择为中心的生物进化理论,通常被称为进化论。达尔文运用了地质学、古生物学、比较解剖学、胚胎学等方面的大量材料,特别是他在环球航行中以及研究家养动植物时获得的第一手材料,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各种生物都是从原始祖先进化而来的,揭示了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主要动因,从而使进化真正成为一门科学。自然选择的主要内容包括变异和遗传、生存竞争和选择。变异是原材料的选择。在生存竞争中,有利的变异将被保留,而有害的变异将被淘汰。经过长期的积累,有利的变异导致性状的差异,最终形成新的物种。生物就是这样通过自然选择慢慢进化的。英国生物学家A.R .华莱士和达尔文同时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并在1889年首次将达尔文的理论称为“达尔文主义”。达尔文主义的其他著名代表是T.H .赫胥黎和E.H .黑克尔。
达尔文主义第一次将生物学置于完全科学的基础之上,它的出现不仅是生物学的一次伟大革命,也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次伟大革命,具有重大的哲学意义。它利用自然选择的进化理论来合理解释生物的多样性和适应性,从而有效地打击了神创论和目的论的唯心主义,后者长期以来主张上帝利用生物的多样性和适应性有目的地创造了生物。这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伟大胜利。马克思和恩格斯高度评价达尔文的进化论,并把它作为自己理论的博物学基础。唯心主义者试图利用达尔文主义宣传自己的哲学思想和社会政治观点,产生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庸俗进化论等流派。围绕达尔文主义的哲学斗争一直延续至今。
在达尔文的时代,细胞理论刚刚建立,遗传学还没有成为一门科学,所以达尔文主义没有也不可能揭示生物遗传和变异的机制。此外,达尔文还过分强调生物进化缓慢。19年底以来,出现了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与遗传学相结合的趋势,各种生物科学的新成果使达尔文主义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见新达尔文主义和综合进化论)。
新达尔文主义
新达尔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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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和魏斯曼的种质理论相结合的生物进化理论。新达尔文主义产生于19年底,由德国生物学家魏斯曼创立。美国遗传学家摩根(T.H. Morgan)和英国遗传学家汤姆森(J.A. Thomson)也是颇具影响力的新达尔文主义者。1896年,G.J. Romanes首次将这一理论称为“新达尔文主义”。
19世纪下半叶,细胞学有了很大的发展,陆续发现了细胞核、染色体、有丝分裂、减数分裂等重要事实。在这些成果的基础上,魏斯曼通过自己的实验研究,认真探讨了遗传和进化的问题。他做了一个著名的剪老鼠尾巴的实验,发现老鼠的尾巴在连续剪了22代之后并没有变短,这就否定了他的性状遗传(见拉马克主义)。魏斯曼提出生物由种质和体质组成。种质是遗传物质,专门从事繁殖和遗传;体质发挥营养、生长等功能。种质稳定连续,不受体质影响。它包含在性细胞核中,主要是染色体中。后天性状是生理变化,所以不能遗传。魏斯曼认为,进化是种质通过自然选择有利变异的结果。1917年,摩尔根提出了“基因论”,将魏斯曼种质发展为染色体上的线性遗传因子,即基因。新达尔文主义是进化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魏斯曼将遗传学与自然选择理论相结合,开创了进化研究的新方向。他首次区分了种质和体质,指出了遗传的物质基础和连续性,补充了达尔文关于遗传机制的观点。这是新达尔文主义的一个重要贡献。但魏斯曼的种质与体质的绝对对立有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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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主义、新达尔文主义和现代达尔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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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马盖莲
1达尔文主义
即达尔文学说,以达尔文的著作《物种起源》为基础,从分类学、形态学、胚胎学、生物地理学、古生物学等方面列举事实,证明不同生物之间存在一定的亲缘关系;古代生物和现代生物有共同的祖先;现代生物是古代少数原始类型按照自然选择规律逐渐进化的产物。这是一个巨大的生物进化系统。在达尔文主义的科学体系中,最重要的理论是自然选择,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过度繁殖、生存竞争、基因变异和适者生存。随后,英国的赫胥黎和德国的黑克尔赞扬并接受了达尔文主义,同时在不同方面发展了达尔文的进化论,成为达尔文主义学派。
达尔文的进化论,回答了很多拉马克无法解释的问题,是当时最完美的进化论。这一理论在思想、学术内容和科学方法上都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但也引发了多方面的争议。首先,达尔文关于生存斗争的论述包括很多方面,即生物与无机自然条件的斗争;同一个物种的斗争——种内斗争;与不同物种的斗争——种间斗争。但他主要指的是生产过剩导致的种内斗争。显然,达尔文的理解并不全面。事实上,在自然界的各种生物中,既有冲突,也有和谐;它既包括对抗,也包括合作。达尔文过分强调了“斗争”这一方面,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各种联系。其次,他把生产过剩导致的生存斗争作为生物进化的主要动力是不恰当的。事实上,没有人口过剩,物种就会变异,旧的物种就会灭绝,新的更发达的物种就会取而代之。第三,达尔文的一些观点仍然没有得到现代科学的支持。达尔文同意生物在环境条件影响下获得的新性状可以代代相传。达尔文的获得性遗传假说(拉马克提出),作为科学中的普遍规律,至今仍未得到充分证明。
新达尔文主义
新达尔文主义由德国动物学家魏斯曼提出,魏斯曼、孟德尔、德弗里斯、摩尔根都是有影响的新达尔文主义者。他们形成了一个新的达尔文学派。魏斯曼(1834 ~ 1914)反对达尔文的获得性遗传思想,但同时接受达尔文自然选择的一般概念,将这种选择机制扩展到种质上,提出了“种质论”,即生物是由种质和体质组成的。种质是生殖细胞,体质是体细胞,所以新物种的形成是种质产生的,两者不能转化。环境条件只能引起体质的变化,不能引起种质的变化,所以占有欲不能遗传。奥地利遗传学家乔治·约翰·孟德尔(1822 ~ 1884)提出了“遗传因素”理论,即控制生物性状的遗传物质是作为一个自足的因素存在的。他们可以躲起来,但不会消失。减数分裂形成配子时,成对的因子互不干扰对方的分离;通过因子重组。孟德尔的观点表明,决定遗传性状的是因素,而不是环境。这和达尔文的获得性遗传观点明显不同。荷兰植物学家Defrees (1848 ~ 1935)提出了“突变理论”。他认为进化不一定像达尔文说的那样是由微小的突变(连续突变)形成的,他说突变可以是一种不连续,直接导致新物种的产生。显然,在Defrees看来,自然选择在进化中的作用并不重要,只是在突变中起到筛选作用。托马斯·亨特·摩根(1866 ~ 1946)是美国细胞遗传学家。他提出了“基因理论”。他认为基因在染色体上呈直线排列,从而建立了不同基因与性状的对应关系。这样就可以根据基因的变化来判断性状的变化。摩根认为,生物的基因重组必然以一定的频率发生,其发生与外界环境没有必然联系。相信这种变异一旦发生就会稳定在一个新的状态。因此,后天获得的性状不是遗传的。
新达尔文学派虽然提出了“种质论”、“基因论”、“突变论”,但也引起了不少争议。首先,新达尔文主义在个体层面研究生物进化,而进化是群体范畴的问题。所以这个理论在总体上解释生物进化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次,新达尔文派的学者大多忽视了自然选择理论在进化中的重要地位,因此无法正确解释进化的过程。
3现代达尔文主义
也被称为综合达尔文主义,以乌克兰遗传学家杜布赞斯基的《遗传学和物种起源》(1937年出版)一书的出版为标志。杜布赞斯基在本书中提出的“综合论”是现代达尔文主义的理论基础。综合论的基本内容包括:(1)种群是生物进化的基本单位;进化机制的研究属于群体遗传学的范畴。(2)突变、选择和隔离是物种形成和生物进化的三个基本环节。他认为,突变是一种普遍现象,不仅可以产生大量的等位基因,还可以产生大量的多重等位基因,从而大大增加了生物变异的潜力。随机突变一旦发生,就会受到选择的影响。通过自然选择,有害的突变将被淘汰,有利的基因突变将被保留。结果导致基因频率的方向性变化,从而能够形成新的生物基因类型。一个种群的遗传组成发生变化后,如果这个种群能与其他种群杂交,就不能形成稳定的物种,即物种的形成必须通过隔离来实现。这是他早期的综合论,也称“旧综合论”。1970年,杜布赞斯基出版了另一本书《进化过程的遗传学》。在这本书中,他还修正了上述综合理论。他认为在大多数生物中,自然选择并不只是简单地起到筛选的作用。在杂合状态下,自然选择保留了许多有害甚至致命的基因,因为自然界存在各种选择机制或模型。这一思想成为他相对于“旧综合论”的“新综合论”。
杜布赞斯基的综合理论融合了自然选择理论和基因理论,吸收了达尔文理论的精华,提出了自然选择模式的概念,从而丰富和发展了达尔文的选择性,他引入群体遗传学原理弥补了新达尔文基因理论的不足。他运用分子生物学和群体遗传学的原理和方法,阐明了生物进化过程中内因(生物遗传变异)和外因(环境选择)、偶然性(遗传变异)和必然性(选择)的辩证关系。尽管如此,在进化理论研究的一些重要问题上,杜布赞斯基的综合理论并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如生物体的新结构和新器官的形成,不能完全用突变、基因重组、选择和分离的理论来解释。如果离开生活方式的改变,习惯和机制变异的持续作用,以及与其他器官的相互作用,很难给出满意的答案。此外,该理论将实验方法理解为研究生物进化的唯一手段是不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