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教育局是否制定2023年市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
●招生原则
1.市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在廊坊招生;廊坊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廊坊市教育局管理,规范秩序,确保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市内外普通高中应当实行同步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控制大学校、大班额数量的规定。
3.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由廊坊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提前了解、意向报名、预约等任何方式争夺生源、招生。
4.为维护全市良好的招生秩序,保护家长和学生权益,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和不良招生记录的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取消其在廊坊招生资格,廊坊市教育局不予确认招生计划。
●计划确认
5.计划在廊坊招生的市外民办普通高中,由批准办学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10前一次性发函至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教育局根据廊坊市普通高中发展状况、教育资源布局和初中毕业生数量,科学核定廊坊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作出书面批复,向社会公布。未经廊坊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计划无效。
6.市外民办高中提交的招生计划相关材料包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在廊坊招生计划数、分城市招生计划数。同时提交学校简介、学校规模、学生总数、学费标准、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年检证明、其他注意事项。省级示范性民办高中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的规定,从今年开始,将严格控制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廊坊的招生人数,最迟于2024年全面停止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录取规则
8.今年廊坊高中招生分三批,依次是第一批、第一批、第二批。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列为第一批,实行个人志愿。
9.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廊坊市高中招生平台”志愿填报。
10.中考成绩高于廊坊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以报考市外民办普通高中。
11.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采取抽签方式,邀请NPC代表、CPPCC委员、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参加。廊坊市公证处将进行现场公证。
12.录取时,对报考该校的考生逐一进行现场摇号,随机产生录取结果。报考该校的考生人数高于招生计划的,按照招生计划和抽签规则进行记录;学校录取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所有学生,不需要摇号。
●其他条款
13.录取结束后,廊坊市教育局向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审批地区教育局出具录取确认函和确认学生名单。学校出具加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对学生进行登记。未被廊坊市教育局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
14.已按规定被廊坊高级中学录取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录取机会,其他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其并为其办理注册手续。
15.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廊坊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录取名单,严禁对市外民办普通高中违规招收的学生进行电子档案转审核。对违反规定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16.廊坊市教育局坚决打击学校、机构和个人非法参与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所有未按照本办法开展的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均为违规招生,廊坊市教育局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行承担。(教育老师赵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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