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不良道德行为的成因

中学生不良道德行为的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因素:父母与孩子缺乏亲密的情感纽带,对待孩子冷漠或忽视,吹毛求疵,态度粗暴,甚至虐待孩子,或过分纵容孩子,不加管教;父母不和,经常吵架或打架,分居或离婚。

2.学校因素:老师不能一视同仁;少数教师道德败坏;只重视升学,忽视德育。

3.社会因素:经常接触暴力或色情媒体宣传,接受周围人不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与抽烟喝酒、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欺骗偷盗的同伴交朋友。

4.自身因素:缺乏道德观念(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人格缺陷和一些未满足的需求。

轻罪翻译为“不良行为”。指经常违反道德规范或患有严重道德过错的行为。在性质和危害程度上,虽然不同于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但往往是违法犯罪的前奏,违法犯罪往往是其进一步发展的必然结果。

个体不良道德行为的出现,往往是内部不良心理因素和外部不良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家庭的不良教育和不良环境的影响。如父母溺爱,迁就;父母对孩子要求过高,管教过严,缺乏正确的教育方法和措施;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敷衍了事,对孩子的坏习惯听之任之。

品德不良者的转化包括三个阶段:

1,觉醒阶段。开始认识到错误,有了改过自新的打算。

2.转型阶段。行为上逐渐发生了一些积极的变化。但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可能会有反复甚至倒退。

3.康复阶段。经过长时间的变化,不良行为不再出现或很少反复出现,而是以全新的道德面貌出现在社会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