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公共租赁住房物业费标准

株洲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金色明天”公租房小区,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收取租金。详见正文。

“金彩明天”公租房小区

租金价格标准:

1.株洲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收取租金;

2.株洲市中等偏下收入(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每月每平方米6元的标准收取租金;

3.承租人违反规定或者经审查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搬迁期满后不腾退公租房的承租人无其他住房的,按照市场租金价格标准收取租金。

价格生效日期:

2018 10 6月1-2021 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