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科教文卫事业
解放后,私立学校改为公立学校。1964实行“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有小学343所,学生7274人;有两所中学,有500名学生。从1966开始“文革”运动,全县中小学“为革命停课”,教育质量严重下降。1978 12、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搞好学校的基础建设和体制改革。1989年有小学74所,教学点76个,学生19670人。高中10,初中7214人(其中高中854人)。从65438年到0994年,基本完成了普及初等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梅江中学,创建于1997,是迄今为止全县最好的一级重点中学。1999,“两基”工作通过自治区验收。2001年,全县有高中1所,职业学校1所,初中10所,小学74所。中学生(含高中)9607人,小学生23982人。全县教职工11912人,其中高级职称43人,占7。5%;中级(含高笑)603人,占34。4%;初级职称992人,占56。5%。农村义务教育得到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免除学杂费;2006年高考和中考再次取得好成绩。高考72人,二中369人,三中639人,中考综合成绩全市第一。示范高中验收后,“两基”成果得到巩固加强,职业教育广泛开展,培养新型劳动力6000余人。2012年优先发展教育。该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91的高分通过自治区验收。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初见成效。解放前,体育活动包括舞狮、舞龙、抢烟花和游泳。解放后,体育事业和群众体育活动得到发展。60年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开展早操、间操、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等体育活动。20世纪80年代,学校体育趋于规范化。蒙山县被评为群众体育先进县。1986-1989,连续四年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县。1988年,1人获得北京国际马拉松邀请赛高级组第一名。同年,两人晋升为国家一级田径裁判员。1997,县体育馆建成。同年,蒙山镇一中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截止2001年底,全县参加自治区级以上比赛的有71人,获得第一名的有21人。2002年,全县有体育馆1个,操场12个,有灯光的篮球场1个,篮球场80个,乒乓球台130张。2012年,广泛举办各种文体比赛。该县创作的歌舞《我是瑶山人》获广西“八桂群星奖”比赛银奖,代表团参加市第十一届运动会获第五名。成功申报革命老区县并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