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枪支暴力简介

枪支暴力是美国社会的主要公共问题之一,尤其是在城市地区,它与青少年活动和帮派暴力密切相关。自从1865年林肯总统以及后来的加菲尔德总统、麦金莱总统和甘乃迪总统遇刺以来,枪支暴力对美国人来说已经变得相当普遍。枪支暴力引发的重大事件,如参议员罗伯特·肯尼迪和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遇刺等。,以及哥伦比亚中学大屠杀、华盛顿特区环城路狙击手袭击和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枪击案,也经常引发关于枪支政策的辩论。美国很大一部分枪击案是非致命的。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估计,2000年美国有52,447起故意的和23,237起意外的非致命枪伤。美国死于枪伤的人大多是自杀。2004年有16907人持枪自杀。美国联邦、州和地方各级的法律和政策试图通过各种方法解决枪支暴力问题,包括限制年轻人和其他“高危”人群购买枪支,设定购枪等待时间,设立枪支“回购”计划,有针对性地执法和制定警察策略,对违反枪支法的人施以更重的惩罚,为家长和孩子开设教育课程,并在社区推广。研究表明,这些政策的结果喜忧参半。一些政策,如枪支“回购”计划,收效甚微,而波士顿的“停火行动”则有效减少了青年暴力。美国的枪支管制政策受到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强烈影响,该修正案禁止侵犯“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枪支权利的倡导者通常鼓励公众捍卫宪法第二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