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冠亚学校初中招生标准是
东莞冠亚学校初中招生标准是:
一、初中一年级招生目标
(一)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在莞城街道以外其他小学就读,需要回莞城读初中的莞城户籍小学毕业生(简称“回莞城生”);
(三)父亲或母亲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要求,在莞城工作的小学毕业生;
(4)父亲或母亲持有有效东莞优才卡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自己产权清晰的房产(住宅)的小学毕业生;
(5)父母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的房产(住宅)的小学毕业生;
(6)父母一方是在台湾省注册并在莞城工作的中国台湾省小学或台湾省小学应届毕业生;
(7)符合有关规定,由莞城安排的华侨子女和华侨学生;
(八)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公安英烈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
(九)符合有关规定,由莞城安排的防疫医务人员子女;
(10)父亲或母亲在申请入学前五年内(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被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且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房产(住所)的非东莞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十一)符合莞城其他入学优惠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12)有资格在莞城申请积分入学的非东莞户籍小学毕业生。
第(1)至(11)项中,符合多个招生对象条件的,请选择其中一个对象申请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