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绍兴越城区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强越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近期,新冠肺炎省内外频繁发生地方性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现就相关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是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电影院等公共文化旅游场所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暂停聚集性室内演出。

二、旅游景区、公园等游客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50%的区域,暂停大型公众聚集活动。

三、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接待人数未超过核定人数50%的,暂停宗教活动集会。

四、严格落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防控措施。加密区域内各级大中小学核酸检测频次,严格落实校园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园准入管理和师生健康监测。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将停止线下培训活动。越南高校要按照省里统一安排,做好校园人事管理工作。

五、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停止探视活动。

六、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疫情防控责任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严格执行防疫预案,按照50%限流限座的要求,家庭聚会人数不超过10人。清明期间暂停组织公祭等群众性活动,倡导群众不跨省市祭祀,鼓励云祭。

七、餐厅、酒楼的人数不超过容量的50%,每隔一个座位,鼓励顾客带走消费。企事业单位食堂实行错峰制或分散就餐。

八、上述各类场所及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服务大厅、殡仪馆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人员“健康码+旅行码”检查、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禁止健康码和旅行码异常人员进入,从市外返回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九、网吧、酒吧、足浴店、棋牌室、桌游室、KTV、洗浴场所等停业场所。

十、暂停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览促销、体育赛事、庙会、展销会、民俗风情等集会活动。

十一、零售药店禁止销售解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在新冠肺炎,私人医院、村卫生室、门诊部、个体诊所、卫生站和医务室不允许治疗有“十大症状”的病人。

十二、严格交通管理。铁路、公路客运站等交通站点要加强客流疏导,避免人员聚集,认真落实测温、戴口罩、验码、通风、消毒等要求。严格降考码、戴口罩、出租车通风消毒等措施。

十三、严格做好异地归国人员的管理工作。所有从城市返回的农民工,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阴性证明,在1日和到达第4天主动到意愿检查站进行1核酸检测。在第二次核酸结果为阴性之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会互动、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等。,并在旅途中经常佩戴口罩。抵达越南前或抵达后立即向当地社区和单位报告,积极配合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

上述限制性措施自即日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请广大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聚集、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如有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如实登记报告本通知规定的有关事项,不信谣,不传谣,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越城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