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2011和2012高中文化分数线是多少?
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市、县(市、区)两级班昭具体负责实施。全市招生公示、志愿填报、数据管理、招生录取、信息查询等全部在南通中考管理系统平台上实现。各县(市、区)招生办、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按管理权限在管理终端上操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学习招生政策、填报志愿、查询信息。
二、招聘管理要求
市内中学招生将在中考结束后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和考生志愿,分批进行选拔。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审批程序,严禁无计划招生、无档案招生、不按意愿和程序招生。
三、自愿申报操作流程
全市中考报名学校应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通市中考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个人考生由当地招办在指定地点填报。招聘管理系统志愿者填写操作流程如下:
1.考生进入南通中考管理系统操作界面后,依次输入考生编号、姓名、密码、校验码,然后点击“填报志愿信息”。
2.考生首先要核对确认基本信息、已有评价结果和考试成绩,包括英语听说测试、体育测试和考试成绩、地理生物分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有错误及时向老师和当地招生部门反映。考生核对无误后,点击“本人已核对并确认上述结果无误”按钮进入下一页。
3.考生首先要仔细浏览今年的招录方式和院校招生计划。看完后点击“我了解了今年的招生方式和招生计划”进入志愿填报页面。
4.考生分批填报志愿,每批先选择“报名”或“不报名”。比如选择某批次“报考”后,可以依次点击对应批次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下方的虚线,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考生要注意,还有一些批次是需要选择专业服从和学校服从的。
5.考生填写完申请后,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自己的志愿信息,然后查看自己的志愿信息。如果正确,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确认志愿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志愿信息一经确认,考生将无法在网上修改信息。
6.被录取学校的系统管理员登录南通中考管理系统,在志愿管理下的学生志愿管理中打印考生志愿表,经学生和家长核对无误后在考生志愿表上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志愿表提交至报名点。报名点的系统管理员会在学校志愿申请完成后,将考生在“学生志愿管理”中的“学校确认”状态设置为已确认。系统管理员要注意,志愿信息一旦确认,将无法在网上修改信息。
7.将所有确认的《考生志愿表》汇总并与网上确认信息核对后,上报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经县(市、区)学校确认的《考生志愿表》由当地班昭保管,市区学校由市班昭保管。
第四,志愿服务的时间安排
所有省级幼儿园教师、师范类定向生(含艺术、体育类)和在册生(含艺术、体育类)、普通高中(含择校生、中外合作班)、五年制高职(含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自愿一次性填报。志愿服务的时间安排如下:
5月20日至25日:自愿申报系统试运行阶段。
5月26-28日:部分学校模拟志愿。
5月28日:全市招聘咨询会(地点:南通市启秀中学西园校区)
5月29-30日:宣传中国招考政策,指导考生志愿填报。
5月30日-6月2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6月3-5日:考生志愿签字确认,报名学校信息确认。
6月6日-7日:县(市、区)招办核对志愿并反馈。
7月31之前:招生学校取消未报名考生。
8月5日-10:师范、高职、中职请平行志愿填报。
动词 (verb的缩写)自愿申报的注意事项
1.报考师范教育的考生应按所在地区填报当地师范招生计划,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2.考生要特别注意今年志愿填报中的师范类定向生、教师统招生、普通高中、特长生、中外合作班、高职、中职的录取批次,所有学校和专业都不要选错代码。
3.未能填报一批志愿的考生,不影响下一批志愿的正常录取。在每一批志愿里,都有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志愿的栏目。填报“服从”的考生,可以被本批次未填报的任何学校或专业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确认“服从”或“不服从”。
4.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要注意是否达到所报学校综合评定和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要求,了解所在地区推荐生和特长生的招生办法。
5.报考中外合作班的考生必须查阅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被中外合作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
6.普通、中等、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未完成或增加招生计划,未被录取或退学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通市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并索取平行志愿,然后投档补录。
7.请考生阅读2011南通招聘简章各师范学校、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其中,“3+2”相关专业和部分与其他高校合作办学的专业列入“南通市第三批201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计划二”。请考生向招生学校了解办学模式,填报时注意区分五年制高职院校,掌握政策后正确填写相应批次栏。
不及物动词志愿填写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拓宽渠道,确保招商局政策宣传到位。招生志愿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信息,既是考生报考学校和专业意愿的表达,也是招生办建档、录取学校的重要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前,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招生学校要及时完整地向所有考生发放市招生办编制的2011南通招生简章,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
2.认真学习掌握程序,确保志愿填报指导到位。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招生学校要按照统一的中考志愿填报程序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考生填报志愿前,要加大对招生录取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师生全面学习招生录取相关政策,特别是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技术指导,做到科学、准确、公正、合理,确保对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引导到位。要重点保障考生对正常招生和省下达的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知情权,尊重考生意愿和选择,维护考生权益。报名学校不得误导或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强迫考生改变志愿;不得向考生强调或宣传相关招生学校。如因误导或强迫考生填报志愿造成后果,由报名学校负责,纪检部门调查后追究相关责任。
3.抓住重点,反复核对,确保志愿信息准确到位。考生要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情况,特别是学校和专业代码,慎重选择自己想填报相应批次的学校和专业志愿,并认真反复核对《考生志愿表》后签字确认。各报名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和相关教师认真仔细做好志愿信息核对工作,防止考生填报志愿出现失误。考生志愿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后才有效。未经考生本人及其家长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确认表》交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核实,保存期限为一年。
4、周密部署,周密安排,确保自愿申报组织到位。志愿填报招录工作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和招生学校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招生办负责全市志愿填报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协调,提供统一的管理系统平台,及时发布《2011南通招聘简章》,并负责系统的运行、更新和维护。同时负责指导市区考生志愿填报,检查督促市区报名学校组织指导志愿填报。
各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协调本县(市、区)范围内所有报名学校和个人报名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并对报名学校应用招考管理系统进行指导和管理,及时发布《南通市2011招考简章》。各地招生办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检查督促所辖报名学校做好组织志愿填报和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的工作。重点是做好各类信息的上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安全。
各招生中学负责组织考生志愿填报,及时向考生发放2011南通招考简章,宣传解读招考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及时核对志愿,组织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志愿信息,填报各类信息。
七、招聘批次安排。
1,单独批次:本省男幼师录取批次。
2、正常招生提前录取批次:
第一小批:教师艺术类定向生录取批次;
第二小批:师范类学生录取批次,校长实名推荐本批次提前录取学生;
第三小批:教师招收的艺术生录取批次;
第四小批:师范院校招生批次。
3.第一批:中外合作班提前录取,普通高中(一)分批录取。
4.第二批:普通高中(2)和五年制高职(含艺术)录取批次。
5.第三批:
第一小批:省普通中专计划录取批次;
第二小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批次;
第三小批: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录取批次。
6.求平行志愿录取批次:师范院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求平行志愿录取批次。
八、具体录取办法。
1,省级男幼师单独批次录取。通过本市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的考生,须在省内单独一批男女幼师中填报志愿。根据考生所在县(市)的户籍,按照县(市)分配的计划,按志愿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正常招生提前批次录取:
(1)师范类艺术生录取。报考师范类艺体类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关专业测试,相关证书转换专业成绩仅限于报考师范类统招的考生,且必须在师范类艺体类定向生志愿栏填报志愿。本市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25分(含525分)。根据各县(市)教师艺术、体育定向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根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某县(市)区专业上线生源不足,可在征求该县(市)区同意后调整专业计划。
(2)师范类定向生录取。校长实名推荐教师定向生录取。通过校长实名推荐面试的教师定向生,必须在教师定向生志愿栏填写志愿。考生志愿必须与推荐学校相同,否则取消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校长根据中考成绩推荐教师定向生达到本地区、本专业定向生录取控制线以下20分(含20分)。根据推荐学生的专业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报考师范类学生的考生必须在师范类学生志愿栏填写志愿。其中,县(市、区)考生按户籍所在地的计划填报志愿。考生应按学校和专业代码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考生不得跨县区填报教师定向生志愿,否则志愿无效。考生和学校必须确认户口所在地是否与户口本一致,户口所在地是否与学校相应区域确定的规划一致。在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县(市)区教师定向招生计划(减去校长实名推荐计划),根据考生意愿,按1: 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教师所在学校组织面试。通过面试的考生将根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3)教师艺术、体育统一招生。报考教师艺术体育统招的考生应为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的合格考生,有意向的考生在教师艺术体育统招栏目填写志愿。根据各县(市)分配的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生报考意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中考总分和艺术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525分)上,招生计划为1: 1.2,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师范类学校。
(4)师范院校招生。报考教师统招的考生,应在教师统招一栏填报志愿,可填报二本师范大学志愿,每所学校可填报二本专业。考生可填报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二本师范录取平行志愿。根据本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平行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在525分以上(含525分)的,按招生计划1: 1录取。
3.第一、二、三批次录取:
(1)中外合作班录取。符合有关规定并报经批准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办学点),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招生,并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根据招生简章,招生学校必须提前组织面试和测试,并与家长和考生签订报考协议。招生学校应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盖章,并于6月10前报市招生办。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提前在该批次中外合作班志愿栏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二本学校,申请录取平行志愿。中外合作班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提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批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可参加下一批次志愿招生。
(2)普通高中录取(含择校生)。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将继续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65 438+00]2号)文件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将实行全市统一归口管理,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招生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的实施意见》(焦健[2011]8号)文件确定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继续严格执行普通公办高中招生“三限”政策。
各地招生办要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操作流程在“南通市中考管理系统”平台上操作,所有普通高中新生必须按省教育厅要求由市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各地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计划、考生意愿和指定批次招生,招生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各普通高中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借读管理规定。任何普通高中都不能在中考前以各种名义提前招生。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推进2011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通教发[2011]2号),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学校应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普通高中录取条件中综合考核和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要求。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了解招生学校对考生的综合考核和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要求。不符合招生学校提出的招生条件的考生,不得投档录取。
相关热点普通高中应确定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将推荐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按规定的推荐办法录取。
一些特色高中要在统招计划中安排3%左右的计划,招收在音乐、美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特长和创新能力的学生。推荐生和特长生需参加中招考试文化考试,具体实施将根据各自招生办法组织实施。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含择校生)应按规定小批量填报志愿。考生在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时要特别注意小批次的顺序。在录取过程中,按批次顺序录取。未填报上一批次不影响下一批次录取。普通高中统招择校招生计划实行一次性录取,不复读。如果没有被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录取,又没有其他志愿,只能重新录取下一批学校,所以提醒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统招择校志愿时一定要谨慎。
普通高中(含择校生)由县(市、区)负责录取。考生不得跨县(市、区)填报志愿,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省辖市招生。普通高中可以按志愿顺序录取,也可以按平行志愿录取,所以考生要努力学习,掌握当地普通高中的录取方法。特别要提醒考生注意填报志愿的顺序,按照填报志愿的顺序采取录取的方法。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是,只要考生填报的任何一个志愿达到录取学校的投档线,就会被前面志愿所在的学校录取,一旦录取,不会被任何学校录取。
普通高中招收外省市学生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
(3)五年制高职(含文科)录取。五年制高职招生将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促进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教志[2010]2号)文件执行。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报名,必须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意愿择优录取。
五年制高职招生全市集中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单独划定。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高职批次一栏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依次填报四个院校的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将被平行志愿录取。艺术类高职院校招生应在五年制高职录取批次前投档。
(4)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录取。报省计划普通中专的考生在中职学校第一小批志愿栏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依次填报两个院校的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将被平行志愿录取。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提前注册招生。中考结束后,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成绩通知书到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招生学校进行注册和预招生,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审批手续。
参加预报名的考生,如果在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之前填报第二批志愿,仍按所报志愿录取。预录取报名的考生,在录取审批后不再参加第三小批录取。
报考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小批志愿栏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依次填报两个院校的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将被平行志愿录取。
4.求平行志愿批量录取。师范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取消7月底前未报名考生的录取资格,市招生办将于8月5日前公布所有师范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征集平行志愿的计划(含未完成或增加的计划)。未被录取或已被辞退的考生于8月5日-10内登录“南通市中考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填报和征集平行志愿并网上确认,8月65438。
九、招聘时间表
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师范类学校和四星级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7月初前完成三星级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工作;7月中旬前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8月中旬前完成中高职平行志愿录取。
X.招聘审批要求
根据《省属中等学校招生管理规定》,全市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都必须经过各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录取信息将作为省、市教育部门和招考部门登记学籍、申请升学的主要依据。
招生学校所有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招生学校打印盖章,录取专用章根据学校类型不同由省教育考试院或市招生办或县(市、区)招生办加盖。五年制高职院校(含师范院校)的《录取通知书》须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专用章;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市统一录取的中等职业《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市招生专用章;县(市、区)录取的中职《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当地招生专用章。招生审批的同时,按省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