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教育局有没有全权不把我的学籍转到高中?
没有权利的,由两校学籍主管机关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校注册部门和学校应使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学籍管理以“与他人的隶属关系”为基础。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重度残疾无法入学的学生,由承担送其入学的学校建立学籍。
学生转学、升学的,应当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移程序,由转学学校和双方学籍部门进行核实。转入、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注册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注册的转移。
扩展数据:
转让要求规定:
1.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的,或者普通学校残疾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或者保留在原学校。
2.当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发生转移或学生毕业(结业或退学)时,学校应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中维护相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更新学籍变动信息。
3.出国留学人员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国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延续原学籍档案。
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