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奥赛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有保送和加分资格。

众信。com 165438+10月19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近日联合发文,规范和调整高考(论坛)部分加分项目。此次调整规定,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有高考录取和加分资格。

此次调整涉及奥运会和部分科技竞赛,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通过参加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由学生毕业当年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提高高考成绩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有录取和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有高校招生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的,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其参加评审的资格。

二、高中教育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的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或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学生, 将由其学生毕业当年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提高高考成绩不超过20分报考高校,不再具有高校录取资格。 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的,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其参加评审的资格。

三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获得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协选拔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代表队集训的学生,保留毕业当年在高校录取和保送的资格,由报考的高校进行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据悉,该项目的调整政策已适用于2011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2010(含)前升入高中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