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兔子”?
“卢忠廉,人也。好奇大画攻略。”张守节《史记正义》引用吕仲廉的话说:“齐辩士田霸,奉狙击丘,议粟,灭五帝,罪三王,奉五叔,留坚白,契约不同,一日服千人。徐强盗的一个弟子,吕忠廉,十二岁,去问田霸,说:‘我上课不累,乡下草不旺,白刃未交,急着救箭。今楚军在南阳,赵攻高唐,燕人十万。聊城不去,国家亡。你能做什么?不行的话,袁先生的话听起来像猫头鹰,人一出城就讨厌。不要重复。“田霸说:‘我想听听我的生活。’巴对徐阶说:‘先生是飞兔,不能直!一辈子都不要说。"。
田霸对卢忠廉印象深刻,称赞卢忠廉不仅是“千里马”,还是“飞兔”。看来这个“飞兔”比“千里马”厉害多了。这里把“飞兔”比作“飞奔的小马”,这个“飞兔”应该是马,可能性很大,但目前还不能绝对确定。笔者终于从吕的《春秋》中得到了一条信息,最终证实了“飞兔”是良马的基本论断:
《鲁春秋:离俗》:“飞兔,苛求,与古马。”高邮注:“飞兔,欲杀,皆马名。如果你每天去万里旅游,你会像兔子一样飞,因为你觉得它很有名。" ;
汉·杨颖《赤奢赋》:“群君笼于鳞头绒,咸既腰飞。”;
陈琳《答东阿王》:“如飞兔流星,过山过海。李注:“飞兔、流星、神仙。”。"
此外,在《宋书·福瑞志》中也说:“飞之者,亦称神马,一日三行万里。”这个“飞兔”无疑是个“飞兔”。我知道“兔”是“马”,但关键是为什么取名“兔”?就因为“像兔子一样飞”就“出名”了?马和兔子还有其他渊源吗?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关系很深。查《中国科技史农学卷》第九章“秦汉魏晋南北朝农学”,第一节“农书概述及佚文农书介绍”有较详细的解释,因可供我们选题参考,且相关词语不多,故引用该节如下:
专业农书方面,记载最多的是《项畜》、《牧》。《汉书·艺文志》“形法类”包括六畜三十八卷。《三国志·舒威传》中引用项的话说,“项阴法”起源于汉代。.....有鹰经,牛经,马经。《世说新语宝典》引用了《项牛经》,张景阳《文选》注《七世录》也引用了《项》。《隋书经籍志·五行》中有一卷《项马静》。原注说:“梁有伯乐项,阙中铜马法,八马图,齐侯大夫宁启项牛经,项牛经,高项牛经,淮南八公项玉经,公项河书,项经。但即便如此,流传于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写兽书,也一定不止一种,包括类似的写马书、写牛书。
因为《湘阴书》中提到的《马经》和隋书伯乐湘阴的《马经》都已失传,所以很难考证是同一本书的不同名称还是两本不同的书。大多数人认为《齐姚敏书》中的相马部分保留了它们的基本内容,因而认为它是古代的相马静。然而,20世纪70年代,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香马经》与《齐姚敏书》及此本《香马经》有较大差异。全文约5200字。从其相似的散文风格以及对南山、汉水和姜水的引用来看,一些学者推测它是战国时期楚人的作品。全文主要部分只说香马的眼睛、睫毛、眉骨,未必是香马经的全部。但仅从现有的部分来看,也包含了很多精彩的内容。它把马相法的要领总结为:“得兔狐,得鸟鱼,得此四物,无其馀。”具体来说就是:“我要得到兔子的头和肩膀,狐狸周围的草和它们的耳朵,它们的肚子,鸟的眼睛和它们的脖子,还有鱼的鳍。“生动而简洁。帛书《项》的发现,再次展现了中国古代畜牧业的丰富内容(原注: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组,马王堆汉墓帛书《项》解读,文物,1977,8;谢,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项》商榷,文物,1977,8。)。——(参见《中国科技农学史》,董和范楚瑜主编,第193-194页,科学出版社,2000年6月。)
可见,至少在我国战国时期,相马的经验和知识已经非常成熟,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总结,《相马经》就是证明。“世上有伯乐,再有千里马”这句名言尽人皆知。在古代(不仅仅是中国),马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他们在战争、交通、农耕和日常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我们重要的朋友和伙伴。于是我们的祖先基于丰富的实践经验对马有了一个理性的总结——马经或马经。“兔”是对好马的体型和造型进行科学归纳和总结后的形象表达。意思是说,一匹好马的头部和肩部应该具有兔子的身体特征,否则可能会落于平凡。湖南省博物馆的王书金同志曾撰写的马王堆汉墓帛书《相马经》在“研究综述”一文中也有类似的解释,因为这篇文章对“项”的评论内容可以与前面引用的《中国科技史·农学卷》中关于“项”的论述相互参照,也摘录如下:
“帛书《项》共七十七行,五千二百字,其中五百字不全,二百字可查可补,三百字不能加工。因为这部古书没有可以正确查考的可比的现代版,大部分在传世的《香马经》中也找不到,所以有些内容我们无法完全理解。但在第一篇中,写的是“伯乐是君子之马”,“法曰”,“我请你解释”等字眼反复使用,说明此书是继承、吸收、发挥伯乐项马静的成果而写,并非伯乐项马静的原著。这部《向马静》包括三个部分:经典、传记和古训。经文部分,用四言律诗写成,类似于描写诗词或赋。从文字语言来看,很多专家认为可能是战国时期的楚人所写。内容重点从头部看这匹马,认为它是一匹眼睛很大的好马。它把马相法的要领总结为:“得兔而狐,得鸟而鱼,得此四物,其余不相。“简洁生动。出土帛书《项马静》展示了《伯乐项马静》的丰富内涵,也证明了《伯乐项马静》作为我国最早的项马专著的重要地位。……
张浚先生认为,帛书实际上是经典和传记的临摹。如果说这篇佚文《项马》抄于西汉初年,写于战国末期,那么《项》最迟应写于战国中期。帛书中的一些文字,在先秦诸子的著作中也能找到。帛书提取的重点应该是三号墓主人的喜好,仅从帛书提取的“眼神”就可以看出楚人对马的观察是多么细致。帛书中最深的楚文化印记是,无论是相马的哪一部分,重要的一点是区分“善行”与“不善行”。帛书所载的马经、传记,都是求一匹千里马,与楚人好快好快的风气是一致的。帛书《项》应该是楚人丰富养马经验的结晶。(原注:张军:《楚国养马初探》,《背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期+0988)"
生物形态学上所谓的头肩兔形好马就不用说了,就是我们所知道的“赤兔马”“红”是形容它的毛色,所谓的“红棕色烈马”大致属于这一类。从《木兰诗》这首诗中,也可以看出木兰与马的密切关系。诗中说,“东市买马,西市买马鞍,南市买马缰,北市买马鞭”。这绝对是关于马的。跟兔子有什么关系?此外,木兰金戈铁马征战沙场十年(“百战将军死,十年壮士还”,她与战马的生死之情可想而知,对其坐骑的熟悉程度不言而喻。这一切和兔子有什么关系?如果无所谓的话,诗末的兔子是不是太突兀了,有点莫名其妙?在古代辞赋中,文章最后的结尾通常称为“鸾月”,它起着重要的作用,关系到文体的连续性和文章主旨的概括。如果人们误解了名物的训诂,往往会是千年一错,“文化疲劳”的关系会导致后世更多的文化误用和对衍生品制造的误解,最终成为事实,一去不复返。这是一件非常令人遗憾的事情。
不瞎说,野马还得带回来。至此,我们可以确认木兰诗中所谓的“双兔”是两匹好马。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为什么说“当两只兔子在地上走的时候,安能分辨出我是公的还是母的吗?”然后呢。就像我刚才说的,既然这种观马术在中国古代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知识,那么对于懂得观马术的人来说,又怎么会不一样呢?这里我们可以做一个修辞性的判断。这个“男和女”指的不是性别,而是“摊牌”。《史记·项羽本纪》:“王祥召汉王,曰‘数岁之人于匈遍天下,唯以吾耳,原向汉王挑战,以一决雌雄’即是明证。这正符合了北朝那首家喻户晓的民谣“运动员必是快马,快马必是运动员。?黄尘之下,则不男不女。"(《乐府诗集》、《梁古交横吹歌》、《柘阳柳歌》)都是比拼、求胜的意思。年轻人逞强、逞强是很正常的,争夺胜利的方式也有很多种,其中“赛马”是最常见、最古老的竞技项目。木兰诗中所谓“地旁走两只兔子”,指的是赛马或赛马。我们在这里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例子。曹植的名都;
美丽的名字富有美感,洛阳年轻人更优雅。剑一千块,衣美清新。
东郊路上斗鸡,长串楸树里赛马。当我在去那里的路上,一对兔子跳到了前面。
拿弓响钹,驾起南山。我左手拉弓,右手发箭,只一箭射中了双兔。
其他技术都没有用上,和在空中放风筝的人狭路相逢。看着H unt的行人齐声欢呼,附近的弓箭手被我折服。
回到平乐古观,酒值一万块钱。鲤鱼是胎儿,甲鱼和熊一起烤。
呼朋唤友来到他的桌前,长长的酒席瞬间坐满。蹴鞠和吉让是忙碌的,敏捷的,翻新的。
太阳永远向西南疾驰,通道不会被超越。盛宴结束后,我们如云般冲出去,明天早上再来享受乐趣!
在这首诗里,“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明确告诉我们,要赢,是少年的“跑马”,也就是赛马。而这首诗后面又说:“疾驰未半,两兔过我。”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们:“在飞奔的过程中,对手很快超过了我。”而这匹“奔跑的马”至少有两个对手,那两匹超越了我的马——“双兔”——绝对不凡,而且是好马。就这样,世界上有许多女巫,而罗京是个少年。剑一千块,衣美清新。“形容相称,极尽奢靡。在这里,余冠英也不可避免地犯了一个小错误。他把这首诗里的“双兔”看成两只“兔子”,然后“左臂用右毛系住,一竖连着两只鸟。"结果把"双兔"枪毙了,然后为了弥合兔子是"动物"而不是"鸟"的矛盾,把"鸟"展开解释,说:"二鸟指双兔,所猎鸟兽皆称鸟"(见余冠英《乐府诗选注》)。所以这样的误解一直沿袭到现在,我深信不疑。其实这首诗前半段明显是在说“罗京少年”在野外打猎时驰骋,一下子就展示了自己的弓箭射技,最后主人公“我”更胜一筹,弯弓射箭,一箭双雕(左弓为右发,一竖为二鸟)。这还不够。在猎物落地前,作者突然骑行,抬手接住了“飞来的风筝”,真是太神奇了。这里再强调一遍,很明显,猎物是“放飞的风筝”,而这个“放飞的风筝”显然就是前面提到的“两只鸟”。讲到这里,我们再回到《木兰诗》的最后两句:“两只兔子走在地面旁边,安能分辨出我是公的还是母的吗?“你不用仔细想也知道,这些‘双兔’是两匹好马,‘地旁走’就是‘骑在马上走’,也就是骑马和赛马。在比赛中,各有各的优势,而在这场对决胜负未定的时候,所谓的“男与女”就不好判断了(这个“男与女”是双关语)!是回应豫剧《花木兰》里的经典歌词:“这个女人不如一个男孩!"
还有一个证据。魏文帝曹丕在其代表作《典论论文》中说:“今之文人:鲁之孔居,广陵之陈张,之王残,北海之徐淦围场,之,汝南之德联,东平之商贾刘振,司之七子,无一不读书,无一不言,满嘴盐言。也很难拿这个套装!盖君子审己以审人,故能免累而作论文。”这也是跟附文男女一比高下的赛马,没啥意思,毋庸置疑。
《西京杂记》:“好宫苑一乐,一宫,屠一园。”;
梅城《王曦梁图傅园》:“于是我从容地走着,斗鸡,投球,射击,煮饭,射击,我很快乐。”
“斗鸡赛马”是富豪家族炫耀身份、财富和地位的重要资本。斗鸡赛马也是一个纨绔家庭典型的生活娱乐方式。这一切都与兔子无关,王曦梁也绝不会以无足轻重的兔子来命名他耗费巨资建造的宫殿作品和心爱的享乐天堂。所以“土元”无疑是因为有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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