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可以在台州读高中吗?
泰州市教育局2016泰州中考实施意见。
第二,关于高中招生
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测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逐步改变高中招生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在普通高中录取中,不仅要重视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还要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既要衡量学生目前的发展水平,也要参考他们的成长过程;我们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更要关注他们在某些方面的突出才华和表现。
(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
1.普通高中录取依据:a .学业考试成绩;b、综合素质评价等级;c .综合评论;d、《学生成长记录册》。
初中毕业生都要参加中考。县(市、区)或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项中考或变相中考,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同时,各地学校要根据特色示范高中建设要求,逐步将班级规模控制在40人以内。各地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不得超计划、超班级招生。如有违反,不予学籍注册。
3.各地要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各校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和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浙教办[2065 438+04]25号通知要求,实行学籍电子化管理,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跨县(市、区)招生,否则不予学籍注册,违规学校将严肃处理。民办学校招生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浙教基[2012]88号文件和浙教基[2013]195号文件。民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和方案,并及时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沟通,按计划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学校应及时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名单,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规范招生的相关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发出允许对外招录的指令,学校应及时转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各地要大力支持民办高中招生,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当地招生计划。
4.普通高中根据办学定位和特点,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允许原省属艺术特色高中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高于学校总招生计划的5%。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应于3月底前将招生计划和办法报市教育局,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学校应当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专业考生的计划、方式和具体要求,招生结束后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5 .公办省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
(1)公办省重点普通高中要以学校为单位,按初中毕业生总数的比例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指标分配给初中,并考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倾斜。符合条件报考台州普通高中的非台州籍学生,纳入当地重点高中派位。
(2)考生综合素质等级是重点普通高中招生的必备条件:综合表现评价合格及以上;省级重点高中录取新生的其他四项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应达到2A2C及以上。
(3)为提高高中整体质量,防止优质生源过度集中,鼓励优质生源相对均衡分布,让学生根据自身特长选择相应学校,激发各高中积极性,促进各高中快速高质量发展。
6.根据省级学籍电子化管理要求,各地在高中招生时必须采用计算机统一录取。学籍注册基于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数据库。要加强计划和学籍管理,严禁借、挂、转招生指标招生。
7.县(市、区)要科学制定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做到普职比大致相当。各地在制定计划时,要将市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当地招生计划,并于2016(作为学生报名依据)前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计划报泰州市教育局备案;各地要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在中考成绩公布后2日内报泰州市教育局备案。普通高中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申请以其参加中考的县(市、区)为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2065 438+02]88号),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可放宽至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15分。
(二)关于职业高中招生
1.五年制学前教育招生。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职教部门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工作,并按时向考生发送志愿表。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于6月底由泰州市教育局职教处组织,新生入学名单由泰州市教育局职教处审核通过。凡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可填报志愿。
2.“3+2”五年制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招生。“3+2”五年制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招生主要在县(市、区),由市教育局统筹。跨县(市、区)报考3+2“五年制”和“五年制”职业教育的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并于7月5日前将考生志愿表发送至泰州市教育局职教处。录取工作于7月初由市教育局职教处组织实施。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学校办理录取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者,取消资格。新生录取名单由台州市教育局职教处审批。
3.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生名册报市教育局职教处备案。
(三)高中招生优惠政策
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详见《泰州市2016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实施办法》(见附件4),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各类中考总分的基础上给予加分。
(4)规范中考加分。
2018起,全市统一取消特长、竞赛等高中招生加分项目。继续保留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各市、县(市、区)不得单独增设加分项目和分值。
(五)北京师范大学附属泰州高级中学招生办法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