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鞭刑有多痛?

新加坡鞭笞是无法忍受的。

在众多刑罚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肉刑——鞭刑。新加坡鞭笞是无法忍受的。鞭子长1.2米,粗1.3厘米(半英寸)。行刑前,鞭子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其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监狱局表示,这样做是因为干鞭在行刑过程中可能会断裂,一旦断裂,藤条上的木刺就会扎进人体的肉里。

狱方表示,之前“鞭子被盐水或特殊药水浸泡过”的传言不正确,但确实是用消毒剂擦拭过的。鞭打要用鞭子,皮肉张开,疼痛难忍。一顿鞭打后,医生检查,一旦发现受害者无法承受下一次鞭打,就停止了。

鞭刑原则

1.成年罪犯年龄在18到50岁之间,体检合格后才能鞭刑。

2.一个罪犯同一时间只能被鞭笞24下,不管他犯了多少罪(法官的最高刑期是24下)。

3.死刑犯不会被鞭打。

4.如果罪犯违反监狱规则(不超过12),他还可以在监狱的小型法庭被判处鞭刑。

5.对于许多轻罪来说,鞭笞是一种“可选择的惩罚”,是否鞭笞由法官决定。这些指控包括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容留或组织卖淫、过失杀人和伤人。有些交通肇事罪,第三次再犯还可以处以鞭刑。虽然鞭笞对某些罪行不是强制性的,但法官一般会无一例外地判处鞭笞。

6.鞭笞前,囚犯应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患有高血压或心脏病等疾病的人可以免于鞭笞,但事实上,极少数人是因病免于鞭笞的。2007年,约95%的罪犯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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