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成人自考毕业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事项
(1)现场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65438+2月14至16将《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及其他所需材料交回县(市、区)自学考试部门。逾期未办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本次不能毕业。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毕业生登记表》(A3-一式两份)。
3.添加上传旧计划合格课程(实操考核成绩)的考生必须携带:除了1点要求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交原上传的相关材料(合格证书、实操考核卡等。).
3.修改个人基本信息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户籍信息变更证明等材料。4.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无法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与资格预审信息不一致的,须携带:资格预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公安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提示:上述3、4类考生应在网上申请期间(65438+2月7日-65438+2月65438+3月3日)尽快向县自学考试部门提交材料,否则将无法完成毕业申请。层区自考部核实相关材料后,登录平台申请毕业。完成网上毕业申请后,携带所需材料在指定时间点1和点2提交。
(2)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要求。
1.考生应仔细核对研究生登记表上的信息和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毕业生登记表一经签字确认,不得修改。
3.研究生登记表上要求考生填写的内容和签名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否则后果自负。
3.研究生登记表“自我评价”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400字左右;“自我评价”必须由考生本人录入或填写。
4.毕业生登记表的“单位意见”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意见”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单位评语”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工作学习,不能简单地以“同意我的鉴定”四个字作为单位鉴定。
5.上述在职人员的公章必须是单位公章,业务部门印章无效,且公章显示的单位名称应与考生个人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6.毕业生登记表是存放在考生个人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严禁对表格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任何更改,内容的涂改无效。
7.毕业登记表必须用激光打印机和白色A3复印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县(市、区)自考部门审核。一旦签字确认(提交县里),就不做修改了。
(三)其他事项
1.报考公安管理(本科)专业,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警官学院、山西警官学院的考生,须按系统要求录入“04729大学语文”成绩和考试时间,并上传之前学历的毕业证扫描件。完成网上毕业申请后,提交《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交回县(区)自学考试部门。
2.所有的专业计划和系统都要求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扫描材料必须保证填写的信息准确,图像清晰。如信息填写有误或图像模糊,无法通过毕业审核的后果自负。
3.坚决遵守自学考试毕业相关规定,保证所提供的相应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材料被擅自更改或伪造,信息不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毕业申请期间,请及时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关注审核进度。只有通过系统审查或县审批的人员才能缴费、填写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未通过县审批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检查原因并重新申请,重新申请的机会限一次。
5.逾期申请者或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者,将不能重新申请,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
6.网上毕业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县(市、区)自考部门。可以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山西自考信息服务平台”首页“自考咨询”栏目查询联系方式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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