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杨中学住宿费。

关于调整上海东方曹杨外国语高级中学学生住宿标准的复函

浦家管[2008]2号上海东方曹杨外国语高级中学:你院关于调整住宿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实地了解了宿舍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理和服务情况。经研究,答复如下:贵校学生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900元。上述住宿费标准自2008年新学年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学生老办法”。请在接到本回复后15日内到普陀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实行亮证收费,并向学生家长做好收费标准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特此回复。感谢大家的采纳,满意,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