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选拔校级干部公告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长泰学校党支部书记1名、莆田市第十八中学副校长1名、中特小学副校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命原则
1.书记副校长聘任制是指校级领导干部通过与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管理制度。
2.任命以“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优中选优、严格考核、合同管理”为原则。
第二,就业条件
1,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与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科知识,并能正确贯彻和熟练运用。
(2)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善于协调各种关系,能够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认真负责,勇于创新。
(3)精通教学业务,具有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资格,具有刻苦学习、总结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能力。
2.资格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职称: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经历:秘书候选人应具有两年及以上校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副校长候选人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其他:秘书人选必须是党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三。任命程序
1,公开推荐。面向全市,采取个人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资格审查。区就业领导小组根据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
3.组织检查。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任职基本条件执行。
4.确定人选。教育系统党委通过组织考察、酝酿讨论,结合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5.决定约会。公示后未发现影响就业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教育主管部门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65438+10月1至165438+10月8日(办公时间)。
2.报名地点:城厢区教育局五楼。
3.联系人:刘永忠电话:18030358019。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聘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聘任人选推荐(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莆田市第十八中学、中特小学长泰学校党支部、副校长关于聘任人选的推荐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