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实验中学门口不划停车线的城管要收钱。

收费不合法不合理,他们给的发票是处罚单,是行政处罚。没有违法预罚,明显违背了行政处罚法。

论城管局的执法权。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定机关委托的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省级政府是否授权区城管局应以文件为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也是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