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杀人罪是什么?

强奸后杀人的,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强奸妇女、强奸幼女;

(二)强奸妇女,强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轮奸二人以上的;

(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扩展数据

案例1:

姜永生,男,1966年7月1日出生,中钢兴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铸钢分厂工人。65438+10年从1998年4月到2007年9月。

被告人姜永生在邢台市第三中学、华中华北小区国税局家属院、郭守敬小学、顺德路小学、前芦子村、第七中学、第八中学、第九中学、育才小学、育红小学、团结路东街等地以搬书为名将被害人诱骗至僻静处,采取持刀威胁、勒死、殴打等措施,掳走幼女12名,2名。2010 1.20被执行。

案例二:

江是湖北红安人。涉嫌于2007年在湖北杀害两名女孩。2014年5月9日,安徽潜山县一名11岁女童被发现遇害,蒋再次成为重大犯罪嫌疑人。

2017年6月2日,蒋在潜山县被执行注射死刑。

中国人大网-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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