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的组织与领导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竞赛委员会)由中国动物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组成。全国生物学联赛和全国生物学竞赛在全国竞赛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省级分会(以下简称省级分会),并向每届全国竞赛委员会提交分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省级分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
负责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参加全国生物联赛,监督考试,保证公平竞争。
(二)负责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物联赛的监考人员。
(三)组织编写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竞赛资料。
(四)负责筹集参加全国生物学联赛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生物学竞赛的经费。
⑤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高教学质量和考试质量的研讨会,担任全国竞赛委员会领导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调会议执行主席。
⑥受国家竞赛委员会委派,监督观察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过程。
⑦积极配合省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8)监督和评论国家竞赛委员会的工作。
全国生物学联赛和全国生物学竞赛的具体工作分别由中国动物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组织,聘请有关专家教授组成全国生物学联赛和全国生物学竞赛命题组、全国生物学联赛检查组和全国生物学竞赛评估组,负责选题、检查和评估。
在全国竞赛委员会的指导下,本年度组委会(包括一名全国竞赛委员会委员)由承担全国竞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领导、全国竞赛委员会分会有关人员、地方动物学会、植物学会和地方有关方面组成,负责全国竞赛期间的竞赛条件、会务和经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