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朔州二中个案管理的思考
电话中,对于记者提出的“学校在此次事件中应承担什么责任,如何预防和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的问题,朔州二中董事长刘表示十分反感。他问:这是刑事案件。学校能有什么责任?而朔州市教育局一位副局长,在被记者问及是否有加强学校管理的措施时,脱口而出:怎么管理?这所学校是一所私立学校。
郝家的一位亲戚说,事发当晚10左右,学校派人开车去接郝旭东的父母。第二天,郝家的亲戚也到了朔州,但随后学校和警方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进行了尸检,并要求家属在尸检报告上签字。家属对这种做法极为不解。
朔州二中贴吧上,有知情者称,学校为此事赔偿20万,家长赔偿80万。学生家长正试图通过改变他们的年龄和获得精神病证明来尽量减少问题。
朔州二中的部分师生表示,他们亲眼看到,事发后的第二天,也就是6月5日10,李明和他的父母在没有警察的情况下去了学校。
这些消息虽然没有得到证实,但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师生的关注。山西朔州二中教师郝旭东被其学生李明(化名)残忍杀害。李明在他的“死亡笔记”中说“我是一个坏学生,我更坏...我讨厌老师,我更讨厌学校和社会...我要发泄,我要复仇,我要杀老师”。
又见一颗充满仇恨和绝望的心。对于人来说,这未必奇怪。马加爵血案,广东雷州校园血案等等,大家都看到了。
是的,正如著名教育家新李健先生所说,“学生不可能一夜之间变成野兽。”但是,你见过教育主管部门正视和反思问题的诚意吗?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以下细节无疑值得深思:
电话中,朔州二中董事长刘对记者提出的“学校在此次事件中应承担什么责任,如何预防和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的问题表示厌恶。他问:这是刑事案件,学校能有什么责任?朔州教育局一位副局长在被记者问及是否有加强学校管理的措施时脱口而出:怎么管理?这所学校是一所私立学校。
大家都相信,记者想问的不是学校应该为该案承担什么刑事责任的问题,公众也不会把教育责任和刑事责任混为一谈——公众想问的是,如果我们承认“学生不可能一夜之间变成野兽”,那么学校在整个过程中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教育责任?报道中提到,李明被老师打坏了,父母经常吵架离婚。根据社会心理学的观点,青春期学生攻击性行为的主要原因是挫折后形成的巨大愤怒感。一旦遇到挫折或愤怒,他们的攻击性情绪很可能被激发出来,这样他们从外界产生的情境线索中模仿和学习的暴力行为就会在现实生活中重演。
学校教育本应能在这个过程中起到预防或引导的作用,但现实是我们的教育及其内容对此却出奇的缓慢和冷漠,而教育领域广泛存在的歧视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学生的精神创伤,甚至成为学生使用暴力的心理诱因。基于此,我想知道刘主席是否应该重新考虑“学校在这件事上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
也许在他们看来,那只是一次意外和偶然。更何况,朔州二中还是一所民办学校。所以朔州教育局副局长会脱口而出“怎么管?学校是私立学校。”
我们不能确定副主任为了替自己推卸责任,把问题归结于学校的民办学校身份。但这个逻辑很难自洽,因为它经不起公立学校的悲剧从来没有比私立学校少甚至更惨的质疑。比如马加爵所在的云南大学,还是“211工程”院校,是“西部大开发”中的重点建设院校!我把这种现象称为中国教育改革的困境。众所周知,中国的教育改革本来应该是一个分权的过程,意味着教育领域的多元化和更加开放。
很显然,中国的教育改革之所以举步维艰,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附于权力,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对分权的深深担忧——就像朔州教育局副局长一样,他们会担心“失控”,并将这种“失控”视为校园悲剧的根源。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的是,校园悲剧的根源,其实源于官僚体制的沉闷和冷漠与社会变革对教育创新的内在要求之间的矛盾。当教育主管部门缺乏反思问题的诚意时,校园暴力屡禁不止也就顺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