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溺水事故责任书

预防溺水事故责任书(选6篇)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地方接触到责任书,签订责任书有助于责任的落实。那么什么样的责任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预防溺水事故责任书(6篇精选文章)。欢迎大家借鉴,希望对你有帮助。

随着夏季的到来,我国进入高温、强降水、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儿童意外事故的高发期,尤其是溺水和交通事故。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已经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教训十分惨痛。为了确保您孩子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我们积极做好预防工作。我园与幼儿家长(监护人)签订了防溺水责任书。家长要明确自己是幼儿安全的第一监护人,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预防溺水教育,切实履行监护和教育管理责任。

一、家长应加强对儿童溺水预防知识的教育,落实以下监管责任。

1,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做到护送孩子入园,按时接孩子回家。

2.禁止儿童在上学、放学途中到河边玩耍,或者擅自让儿童在水中游泳、嬉水、玩耍,或者擅自与同伴在河道、堰塘、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孩子们不允许独自游泳、戏水或玩耍。

3.如果要游泳,一定要在家长的陪同下,准备好必要的安全设施,才能在安全水域游泳。如果发现有人溺水,要及时呼救,让大人来救。禁止未成年儿童盲目下水施救。

4.在雨季,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可以不来学校或推迟到校。你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给老师打电话请假。

5.教育孩子下雨天不要随便碰电源和带电电器;雷雨天气不要躲在雨树、电线杆等容易打雷、电的地方。防止雷击事故。

二、下列情形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学校行为没有不当,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规定:

1.发生在幼儿在没有家长接送的情况下独自入园或出园的途中(家长将幼儿接出幼儿园后让其独自回家);

2、放学后、节假日或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孩子自行上学;

3、其他发生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的。

第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家长负责孩子上下学路上的安全,节假日和上级通知的节假日。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儿童在河道或堰体等危险水域洗澡、游泳、戏水、玩耍。

四、儿童在我校期间本责任书有效。

预防溺水事故责任书2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到来,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班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督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为了落实责任,特签订班主任管理防溺水工作责任书。

1.落实竹交安20xx15《大竹县教育局关于转发达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教育宣传活动和开展“四不同会”教育。不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下水游泳,不要和同学一起游泳,不要在不安全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要在上下学的路上到河里或沟里玩耍,学会自救和自护的基本方法。)

2、加强学生自习、上课、午睡等的考勤管理。,明确点名举报人,及时掌握缺课学生信息,跟踪调查请假学生,了解缺课学生和请假学生去向。下落不明的学生应尽快联系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3.利用安全课、班会、黑板报宣传游泳、玩水的危害,通过教育有效提高学生的防溺水意识,使学生自觉抵制游泳或玩水。

4.通过通知家长、召开家长会、家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家班联系。安全教育和家访要有记录。

5.充分发挥班干部的骨干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同时教育他们不要下河洗澡,宣传下河的危害,帮助身边的同学提高认识,及时了解班级情况和学生动态,建立班级信息员联系制度。班主任要及时向他们了解学生的动向,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

6、深入学生中,了解班里学生的情况,发现有游泳动向的学生,及时进行谈心和引导,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让学生有效提高认识,从源头上防止学生下河游泳。

7.教育学生遇到溺水要理性,不要擅自施救。最好是大声向大人求救。

8.班主任把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个学生,有教育计划,详细记录班级安全(管理和教育)日志。

9.学校定期对班级防溺水管理和教育情况进行评估,对失职或工作不力的视情节追究责任。

预防溺水事故责任书3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到来,中小学生进入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特签订如下预防溺水安全目标责任书:

1.上学和放学一起,按时回家,不要私自去游泳。

2.不要擅自和同学一起游泳。

3.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指导,不要游泳。

4.不要在没有安全设施和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要在不熟悉的水域或危险的地方游泳。

6.玩不到水。

7.不要盲目下水救援。

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做好预防溺水事故的家庭教育,根据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时刻提醒孩子做到“四不”: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要擅自和同学一起游泳;没有父母陪同不要游泳;不要在不安全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通过经常性的教育,让孩子养成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的意识。

为了学生的安全,学校和家长必须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溺水预防教育,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确保学生不发生溺水事故。

预防溺水事故责任书4为了预防溺水事故,保证我的人身安全,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积极参加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的班会等多种形式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识别危险、紧急避险和自救的警惕性、自觉性和能力。

2.不要在未经允许或有人陪伴的情况下,在河流、池塘、沼泽、沟渠、水库等地方玩耍和游泳。不要把器材当船划水,不要去河里抓鱼虾。

3.任何时候都不要去不熟悉的水域或危险的地方游泳、划水或玩耍。

4.遵守校道队管理制度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上下学途中不要停留玩耍,经过河流、沟渠、池塘、桥梁或低洼处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5.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尽量不要在路上通行,及时采取安全措施躲好,尽量和同学结伴而行。大雨过后,不要在有水的地方玩耍,不要走有水的路。

6.到达校园后不要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履行请假手续。

7.向家长学习学校发的《给学生家长的信》,把这封保证书交给老师。

8.树立“私自游泳,暴露荣耀”的良好风气。如发现同学违反校规擅自玩水,应及时制止并向老师报告。

9.万一有人不幸落水,不要盲目施救,要向路人大声呼救或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10,如果要出去活动或者在家娱乐,一定要征得父母同意。

如果违反以上保证,我愿意接受父母的严厉惩罚和老师的严肃处理。

随着夏季的到来,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了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增强学生的预防溺水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县政府学安办[20xx]2号文件要求,特签订本预防学生溺水责任书。

1,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行政领导和班主任为成员的预防溺水领导小组。要把学生预防溺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所有行政领导和班主任分班工作。学校与班主任、班级与学生、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责任书,明确各自的防溺水责任,确保学校防溺水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校要依法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学校要利用黑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电教设施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有效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学生上下学路上一起走,按时回家;不准在上下学途中与同伴私自在水边游泳、嬉戏、戏水;不在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危险的地方游泳、戏水、玩耍;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要及时呼救,让大人前来施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4、完善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预警机制,落实预防安全管理职责和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做好工作安排;要建立健全学生突发溺水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落水师生进行救治,并按照学校安全管理的值班和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和拖延。

5.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发挥社区和家长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村)的联系,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游泳安全工作。要通过发放《致家长书》、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让家长在学生上下学途中和假期时,有效地肩负起监护人的责任,教育和监督孩子。学校要加强与社区(村)的联系,建议并督促社区(村)在江、河、湖、塘沿岸设立安全警示牌,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在事故多发区域设立义务监督管理员,及时消除学生游泳、戏水、玩耍的思想,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防止溺水事故责任书。学生安全工作重于泰山。面对即将到来的酷暑和暑假,学生的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预防溺水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寒暑假安全,学校特与幼儿园签订本责任书。

一是注重预防,加强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对溺水的防护能力。

提高认识,注意预防。幼儿园要切实提高对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安全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预防上来。

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预防溺水的规定和要求,依法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坚决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幼儿园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家长会、家访、电话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让学生记住预防溺水的“四不准”,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有效降低溺水死亡的发生率。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不断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体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要求学生:放学接送家长,按时回家;不得擅自与同伴在水边游泳、嬉戏、戏水;不在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危险的地方游泳、戏水、玩耍;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要及时呼救,让大人前来施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不要盲目下水施救。特别向学生强调,汛期到来时,任何人不得在河边(池塘)玩耍,更不得下河、下湾,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批评。

第三,民办幼儿园经营者负责幼儿在园内和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如果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学生溺水,幼儿园全责。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幼儿园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