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4年山东省东营市义务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2014年,我市小学入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之前及含该日出生)。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地(或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

二、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答:我市中心城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8月16-18。本市适龄盲聋哑(哑)儿童在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3.入学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学生注册分为两类:

(1)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地址页、索引页、子女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2)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房屋所有人及房屋地址”)。

需要升入初中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和原学籍档案。

(二)非户籍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年居住证分别为1;(2)流出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 1学校招生服务区一年以上房屋所有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① 1户口簿原件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3年居住证复印件;(2)流出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 1学校招生服务区一年以上房屋所有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需要升入初中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和原学籍档案。

四。多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如何划分?

答: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河口区、仙鹤镇、孤岛镇等地区都有很多学校。根据2010市政府第27次专题会议要求,中心城区东城以市教育局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配合东营区政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解决招生问题。西城由东营区政府主导,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配合解决招生问题;河口区政府为主城区,仙鹤镇和孤岛镇,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和季峻基地教育部门合作解决入学问题。

5.今年本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今年保持了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连续性。主要变化是总结推广2013东城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计算机派位、均衡分班的做法,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在每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邀请NPC代表、CPPCC委员和家长代表参加。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初年级学生采用计算机随机分配的方式平均分班,班主任现场随机选班。学校当场公布并在公示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的安置情况,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分班完成后,对因特殊情况耽误注册或转学的学生,按分班程序进行计算机分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加监督的家长要在打印好的花名册上签字。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参加“阳光安置”的学生花名册对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未参加“阳光安置”的不予注册或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6.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有哪些需要家长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是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按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标准》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标准》规定:“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从2013新学期开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按上述规定控制起始年级班级。控制班级规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是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解决城市“大班额”、“大班额”问题的重要举措。其核心目的是让更多的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是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均衡分配机制。在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的同时,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步伐,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满足广大群众的教育需求。同时,逐步加大招生政策力度,让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学得上”“学得好”。从去年开始,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区域内学生均衡配置机制:适龄儿童原则上在就近入学服务区入学,入学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的,超出部分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居住年限安排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三是继续执行小学新生未成年学生建档冻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已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可推迟到七周岁入学,并按省内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的有关规定执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冻结未成年学生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小学注册,即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能注册小学一年级。为有效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进一步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级规模,自2013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该权限,今年继续执行该政策。2008年8月31之后出生的孩子不能入学。

四是流动人口子女需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三年流动人口居住证,居住地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和《东营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郑东办发[2065 438]41号),我市自2012至10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因此,从2013开始,入学材料中原来的流动人口暂住证改为三年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时间必须在7月31之前。为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掌握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从今年开始,流动人口三年期居住证办理时间应在前一年8月31日前(含8月31)。

五、从2014秋季入学的初中生开始,择校学生不享受普通高中学生资格。

七、本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哪些具体要求和规定?

答:(1)入学材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发放。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户主应为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被赡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证明(公证部门出具)。凡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不一致的,学校应当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

(2)在东城购房,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适龄子女可回户籍所在地,也可按非户籍居民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已购买房屋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东营区其他街道或镇户籍的居民,需提交户籍证明(证明适龄子女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以上正式房屋租赁证)、工作或经商证明、原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本信息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优惠教育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的子女”和援疆援藏人员的子女在学校就读。户籍随祖父母且实际居住在本行政区域的,无需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4)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生开始,择校学生不享受普通高中学生资格。

(五)全市适龄盲(哑)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免费就读。

(六)参加义务教育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

8.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什么学科要求?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惩戒要求是: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寄宿生、举办实验班等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入学或者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入学;不得拒绝接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为了均衡分配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教办[2065 438+04]6号)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捐资助学、借款等任何名义的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各类培训班选拔学生,坚决杜绝“以分选拔”行为。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的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权钱交易等“以权招生”的不良行为。

九、本市招生地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东营教育局:8327670

东营区教育局:8202209

河口区教育局:3652020

广饶县教育局:6445352

垦利县教育局:2522299

利津县教育局: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8302676

季峻基地教育部门:3687344

东营市教育局

2065年6月6日43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