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哲大支中学为什么转学?
五河县大支中学转让是因为工程款没有结清。
1.原告费长川向本院提起诉讼,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4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6月起计算,月利率15‰,即33600元),共计1736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曾是被告办公室的后勤主任。被告在第二次绿化工程失败后,决定由原告联系负责第一次绿化工程的应劲松再次实施被告的第三次绿化工程。三期绿化工程完工后,经结算,被告欠劲松140000元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