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四批取消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15)

(1)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项目1)

“农村转非农”和“当地城镇居民户籍指标”。

(2)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项目1)

市属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方案

(3)市建设委员会(7项)

(1)施工企业工程费审批(丙级、丁级)许可

(2)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3)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许可证

(4)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市政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查。

(5)旧粘土砖厂改造项目审批

(6)建筑工业产品准用证

(7)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许可证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6项)

(1)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招生广告

(2)工资基金使用计划的审批

(三)集体合同审查

(4)市属企业年度薪酬总额和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标准。

(5)技工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计划

(六)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5)市财政局(项目12)

(1)企业提高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提取比例审批;

(二)审批企业超标准收取的费用和支出项目;

(三)被兼并企业停贷、免息的审批;

(4)审批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财务问题;

(5)企业各项税前费用的审批;

(6)审批企业在成本中列支的住房公积金;

(7)审批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价格补贴的收缴和管理;

(八)审批企业超过规定比例新购的固定资产;

(9)粮食经营企业业务招待费审批。

(10)行政事业性收费审计;

(11)新建和现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延长收费期限审计;

(12)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审计。

(6)市公安局(8项)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运输车辆准运证

(2)二手企业和二手市场

(3)农村到城市

(4)建立市级以上酒店。

(5)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项目的设立

(6)开设营业射击场。

(7)操作原子印章

(8)购买专用运钞车

(7)市交通局(4项)

(1)县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审查

(2)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审批

(3)公路建设项目报建、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

(4)高速公路清障服务审批

(8)市卫生局(2项)

(1)性病诊疗定点许可证

(二)验光师资格证书

(9)市教育局(项目14)

(1)高中招生计划

(2)职业高中学生职业资格证书

(3)下属单位的人员调配和退休

(4)中小学校长培训证书

(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6)举办中小学生市级竞赛。

(7)处置市政学校财产和物资

(8)生产实习教育基地

(9)全市校办企业资质认定

(10)市属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11)市级社会力量办学变化

(12)高中阶段(技工学校除外)学生转学、退学、休学、复学。

(13)聘请外国文化教育专家

(14)资成人高校校外班的设置。

(10)市司法局(6项)

(1)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设立公证处(公证处)

(三)向法律服务所实习生发放工作许可证。

(四)公证机构的设立和公证资格的授予

(五)评定和授予律师资格。

(6)律师执业许可证申请和年度注册

(十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6项)

(1)自建供水单位管网与公共供水管网连接。

(二)在城市供水、燃气、集中供热管道及其安全距离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3)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

(4)中水工程

(5)城市地下水取水许可

(6)供水、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合并、停业、歇业,变更场所、法人和经济技术负责人。

(十二)市农业局(4项)

(1)国家投资的农业机械设施报废和转让审批

(2)将城市垃圾、粉煤灰、污泥作为肥料提供给农田审批。

(3)农作物种子生产预约合同的审核

(4)审查种畜和肥料广告

(十三)市水利水产局(6项)

(1)病险坝加固

(2)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排灌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审批

(三)防洪规划保留区内的国家工矿建设项目用地

(4)节水器具和设备的认证和准入

(五)建设项目、公共建筑节水设施建设和用水器具安装。

(六)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跨洪水建设工程的安全度汛方案

(十四)市乡镇企业局(2项)

(1)市级乡镇工业社区规划设计审核

(2)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十五)民政局(2项)

(1)全市异地安置退休干部。

(2)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备案。

(十六)市环境保护局(六项)

(1)全市危险废物管理审查

(2)ISO14000认可企业环境管理状况审核

(3)环境影响评价证书审核(乙级)

(4)山东省环保产品使用认证审核。

(5)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证书(丙级)审查

(6)造纸和酿酒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核

(十七)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3项)

(1)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审批(改为备案)

(2)自营进出口权审核

(3)境外投资办厂、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审计

(十八)市规划局(1)

控制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的四等平面、高程控制网的建立和城市大比例尺1: 2000、1: 1000、1: 500地形、地籍、房产图的测绘。

(十九)市贸易局(2项)

(1)煤炭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审批

(2)煤炭批发企业经营资格审核

(二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项)

(1)采用国际标准标记进行审核。

(2)中国商品条码系统会员注册。

(3)商品条码印刷企业资质审批

(二十一)市地震局(2项)

(1)震后地震趋势判断公告回顾

(2)审查震情和震害预测结果

(二十二)市房地产管理局(7项)

(1)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

(2)建筑企业修理资质等级审批。

(3)房屋装修工程公司(队)三级及临时资质

(4)房屋装修工程公司(队)一、二级资质

(5)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工程和省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审核

(6)房屋所有权总登记、房屋所有权证验证、换证审核。

(7)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二十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1)

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的立项和设计方案

(二十四)建材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1)

水泥生产许可证

(二十五)市轻工业管理办公室(2项)

(1)行业发展规划审核

(2)市轻工专业协会审核

(二十六)市化学工业管理办公室(4项)

(1)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

(2)农药批准证书产品的审查

(3)危险化学品登记

(4)新建化工企业备案

(二十七)市计划生育委员会(2项)

(1)免征社会抚养费。

(2)计划生育药具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