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鄞州区教育局小学一年级需要哪些证件?
4月5日,鄞州区教育局在官网发布公开文件,分别是《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和《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有序做好2016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即将出台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进行了宣传。鄞州区教育局表示,2015预测的房产证生调整政策今年正式实施,整体变化不大。
调整了“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入学政策。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文件,鄞州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分级办学、属地管理的原则。义务教育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发布政策,乡镇(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各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坚持初中、小学“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和“居住地与户口一致”的原则。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优先录取。
小学生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至8月31,2010出生),持有本人乡镇(街道)户口的适龄人口(其中户籍证明、房产证在2015年2月31日前有效)。
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学区户籍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户籍证明和房产证有效期在2015 12 31之前)。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乡镇、村(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下列顺序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相同(同一房屋其他家庭的子女不上学)。
(2)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自其生日起就附着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身上,户籍和住房都在学区内。
(3)具有本学区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1)、(2)、(3)以上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名额的情况下,安排在学区就读;报考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名额时,按户籍长短顺序安排同批次招生,超过名额部分由乡镇(街道)政府安排。
与往年相比,文件调整了有住房无户口的适龄儿童入学政策。今年的文件要求,有房产但无户籍但居住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同一房屋其他家庭的子女均不在本学校就读),在房产对口学校招生有空余名额时,可安排就读房产对口学校;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名额时,按照取得房产证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招生,超过名额的部分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
"在中和街可能会有不能接受单间的情况."鄞州区教育局表示,中和街小学适龄户籍儿童数量呈爆发式增长。仅去年最后一个季度,就有200多人搬进了中和街。截至2015、12、31年末,中和街道适龄户籍儿童达到1574人,超过辖区5所小学招生计划总和。金山小学、华泰小学部分在册学生将按照入户顺序进行转学。
初中招生也面临这种情况。今年,中和街道四所小学有1101名毕业生,超过了鄞州实验中学和宋兆桥中学的可接受容量。一些有房无户的毕业生会回居住地读书或者接收调剂。
根据省教育厅的新规定,今年小学和初中的班级上限比往年增加了5名学生,即小学班级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级控制在50人以内。
具有中和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应在松江路以北的宋兆桥中学(凭户口本和房产证)和松江路以南的鄞州实验中学(凭户口本和房产证)报名。
原在其他学区小学借读,现想回本学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或中途将户籍变更到所在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相应初中报名,学生学籍按规定程序转移。
宁波市大石户籍小学毕业生想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需填写《鄞州区小学借读生回初中就读申请表》(详见附表),于6月1日至6月8日将申请表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交鄞州区教育局办公室审核。
根据2015的预测,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父母和家庭居住地的户籍一致(且户口本户主和房产所有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但其他家庭的子女已在同一房屋入学的,从2016起不再视为学区内学生,由乡镇(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入学。在本学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本房产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其他家庭子女在本校就读的,从2016起不再视为学区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
过渡家庭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子女、军人子女入学政策与往年相同。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需要四证,手续简化。
由于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今年,鄞州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计划生育的很多方面都得到了简化。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有序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2016年秋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进入鄞州区小学(初中)一年级就读,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在鄞州区有稳定职业(指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我区从事农业养殖专业);2.依法缴纳鄞州区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截至2016年4月30日已按月连续缴费满一年及以上,至考核日仍参保,补缴无效);3.在鄞州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4.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今年,鄞州区放宽了所有民办农民工子女的入学条件。文件规定,全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社保截止时间可放宽至6月30日,已按月缴纳1年及以上,至检查日仍参保的,缴费无效。民办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名额不足时,允许招收符合鄞州区入学条件的其他乡镇(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在招生范围上,今年也扩大到全市。根据市教育局印发的(2015)3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意见》精神,镇、村(街道)可招收父母在鄞州区居住1年以上,在宁波市其他县市工作,如果学校还有名额的话。
鄞州区大力推进学校建设,缓解入学压力。
为缓解招生压力,鄞州区进一步统筹资源,优化调整学校布局,加快推进潘火德培小学、横溪镇中心小学、中海实验小学、张水镇中心学校建设,确保如期投入使用,推进孙马地块学校、金山小学二期、潘火实验中学、长风地块小学建设,扩建建安小学、金家槽小学、钟公庙中学,开工建设中和初级中学、首南第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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