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高考政策2021
法律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三)进行全面的高考改革
1.统一高考招生改革
(1)统考科目。2020年起,北京市统一高考将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不分文理,每科满分150,总分450。
(2)英语测试。从2018届考生起,英语听力成绩保持30分不变,与统考笔试分开,机考每年进行两次,安排在18年2月和次年3月。听力和笔试最高分计入高考总成绩。2021起增加英语口语考试,英语口语加听力考试50分,总分不变。
(3)成绩的构成。从2020年起,报考本科院校的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自选的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其中每门自选科目满分为100,即高校招生满分为750。
参加高职院校统一招生的考生采取“统考+合格学业水平考试”的招生模式,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合格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两门课程,考生在所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的成绩必须合格。
(4)录取方式。高考志愿测试实施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数填报,普通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在总结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合并为普通本科一批。
2.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除了统一高考,加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单考单招等。,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逐步使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高职院校分别制定普通高中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考试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考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验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文化课笔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
3.招生改革综合评价
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经验,在部分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综合评价录取以普通高中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高校的范围。
第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三)强化高考综合改革的基础保障
高考综合改革对普通高中的基础设施、教师和考试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现有的教师、教室等教育资源面临严峻压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并做好我市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条件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