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自然资源局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是宜良县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挂着宜良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的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职责和控制所有中国人空间使用的职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的监测和评价。深入贯彻自然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监测评价程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整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结果的监管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的统一登记。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产权登记调查、不动产测绘、纠纷调解和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和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收集、整理、共享和交换管理。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使用。建立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评估标准。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划拨、转让、租赁、定价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的评估和管理,依法收取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贯彻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布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自然资源定级和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和评估,引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涉及宏观调控、区城协调、城乡统筹的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国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价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远期基本农田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构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土地和空间用途管制条例,研究制定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和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和其他土地和空间用途的转换。负责土地征收和征用的管理。

(七)负责协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国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制定和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对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耕地特别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和重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管理地下水超采及其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保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和普查、详查、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地质灾害工程管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根据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特定矿种和优势矿种保护性开采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服务的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促进自然资源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制定和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相关工作。

(十四)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授权,监督乡(镇)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承办上级交办和督办的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方面的重大违法案件。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7)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全部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制作用,为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指导。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与全过程修复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制度措施,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和制度的约束作用,促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捷高效。

第二,内部机构

办公室、总监察室、纪检监察股、调查监察股、确权登记局、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县规划委办公室)、城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察股、地质勘查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执法监察股、人事财务股。

第三,机构

16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

第四,下属机构

宜良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宜良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宜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动词 (verb的缩写)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主任:陈兴顺,男,汉族,6月出生,1974 11,本科学历,毕业时是党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主持局机关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女,汉族,出生于1999年9月,1978,大学学历,党员。协助主任分管党建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综治维稳、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巩固扶贫成果、创新卫生、监察、土地例行检查整改、双随机公开、法治政府建设、信访、统战和教育、文化卫生、工人、青年妇女和老年人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纪检监察股、自然资源总督查室、信访办、乡村振兴办、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联系角奎学院、法界学院、海子学院、乔杉学院。

党组成员、副主任:于汝波,男,汉族,1983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益保护、耕地保护、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储备、征地拆迁、信用体系建设;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行政审批股和耕地保护监管股;联系龙安所,小草坝所,龙海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邦超,男,汉族,198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负责生态修复的土地空间、人员、财务、安全生产、灾害预防等工作。;分管人事财务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地质勘查管理股;联系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罗泽河所、钟鸣所、两河所。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党组成员、主任:彭蓉,女,汉族,6月出生1980 165438,大专学历,党员。负责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营商环境等工作;协助政务服务中心的事务;分管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矿产资源管理股;联系牛街研究所、柳溪研究所和王洛研究所。

党员、专职监事:,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11,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毕业,党员。负责执法监察、非法小煤矿监管、扫黑除恶;分管执法监察股、执法大队、扫黄办、扫黄办;联系龙杰所、奎香所、伍兹所。

6.办公室地址

宜良县角奎街道汤芳社区陈湾组。

七。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870-5121065。